近日
關於「節約糧食」的話題受到關注
酒店、餐飲等行業相繼推出舉措
倡導大家珍惜糧食,拒絕浪費
對此
上海一家企業出了一條規定
引起網友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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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網友在微信群貼出公司一條最新規定:員工如因非變質等原因隨意倒掉公司提供的免費午餐(包括倒掉其中部分),一次警告、三次將被辭退。
「當時我們看到這則規定很驚訝,難道三次倒飯菜就要被開除?」對此,有員工指出,自己與公司籤訂的勞動合同中好像沒有這樣的條款,之後一些員工查詢了勞動合同法,好像也沒有此類內容的規定。
推出此項規定的上海求必應諮詢服務有限公司人事部負責人解釋,每個工作日,公司清點人數後外送午餐,但每次都發現不少員工選要吃的菜吃,餘下很大部分(包括飯)都被扔了。有的午餐幾乎動都沒有動過,員工領取後放桌上三四天,直至壞掉扔進垃圾箱。
「公司有不少年輕女員工,他們平時對飲食過分挑剔,為了有效制止浪費現象,公司領導作了上述規定。」該負責人表示。
「倒掉飯菜要被辭退」規定的單位並非一家。數年前深圳一公司就發生員工在食堂吃午飯,發現飯裡有小石子,把米飯倒了,引發員工被辭退事件。2014年蘇州一家公司也發生過類似事件。
對於該公司的做法,有網友認為該規定有理,此舉是解決長期以來單位用餐浪費屢禁不止的有效手段,但也有網友認為該規定過於嚴苛,缺乏法律依據,孰是孰非莫衷一是。
倒掉一碗飯
把「飯碗」也「倒掉」了
這一信息也迅速引發網友熱議
有人建議
每個人飯量都不同
操作不能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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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人都提議
免費午餐換成餐補
不就皆大歡喜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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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建議
管理應該更靈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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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問題來了
倒掉午餐三次就要被辭退
合理嗎?
來看勞動法專家和專業律師的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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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合理
取決於企業規章制度
勞動法專家談育明認為,企業解除勞動合同法律有明確規定,規定之一就是員工嚴重違反企業規章制度。員工浪費糧食行為是否屬於嚴重違紀,需由企業規章制度確定且符合常理。
員工浪費食物屬於個人道德範疇,與勞動紀律關聯度不大,公司以「浪費糧食」為由開除員工是不合法的。公司應該採取其他方式加強內部管理,而不能以簡單、粗暴方式處理問題。
還應通過集體協商確定
上海市保華律師事務所律師潘麗娜表示,用人單位可以把相關的勞動紀律寫入規章制度中,從而使之成為用人單位合法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據。但《勞動合同法》規定了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紀律等直接涉及員工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並告知員工。
「也就是說,規章制度必須經『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以及『向員工公示』這兩項法定程序,才能產生約束員工的合法效力,也才能作為企業開除員工的有效依據。」談育明、潘麗娜指出,當下全社會正在營造浪費可恥、節約為榮等氛圍時,用人單位響應國家號召推出「提倡節約規定」具有積極的導向作用,但要正式實施「提倡節約規定」,首先應將規章制度通過民主合法程序列入行為規範和獎懲制度中,擅自開除員工,缺乏制度依據和法律依據,存在違法風險。
看完法律專家的解讀
總算可以放心了!
「飯碗」不會丟了~!
但實事求是地說
拒絕「舌尖上的浪費」
依然是我們應該提倡的好風尚!
對於此事
你怎麼看?
歡迎大家留言分享!
來源:綜合自申工社(shengongshewx)、上觀新聞(shobserver)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