轟動一時的"趙力寶案",13歲男孩侵犯14歲少女,獲釋後再次報復

2020-09-16 陽光最正點

轟動一時的&34;,13歲男孩侵犯14歲少女,獲釋後再次報復

中國有句古話叫做人之初,性本善 。很多人認為小孩子就是純潔的 無辜的 ,活潑可愛的,所有的壞事情認為只有大人才能做出來,可是做壞事真的分年齡大小嗎?有的犯罪年齡不大,但是做的壞事犯罪手段真的不亞於一些成熟的罪犯。

今天要跟大家介紹的是一個發生在黑龍江曾經引起了巨大的轟動,也讓人們對未成年人保護法產生了質疑的態度,究竟是為什麼呢,我來給你們介紹介紹。

一個年齡僅有十三歲的少年侵犯了一個年僅十四歲的正值花季少女,也正是因為未成年人保護法,他逃脫出了法律的懲罰,可是這個十三歲的少年仍然死性不改,不聽法律的審判,反而報復的怒火燃燒了起來。

在第二天就殺害了花季少女的母親,這個年僅十三歲的少年叫趙立寶,今天我們就來講述講述他。

趙立寶這個少年,從小飯來伸口,衣來伸手,脾氣被慣的不成樣子,2004年他13歲了,但是身高跟年齡不成正比,他已經有了170左右了。

因為趙立寶經常在學校不安生,導致很多學校也不要他,所以他從初中就不想去念書了,經常在村裡當街溜子,所以那些地痞流氓看到他有錢經常跟他一塊玩,他也是在跟地痞流氓玩的道路上離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近。


於是趙立寶開始萌發出來了早熟,並且經常對女性動一些歪心思。

很快這個趙立寶這個十三歲的花季少年,挑中了一個叫明芳的花季少女作為了他的下手對象,但是為什麼她要挑明芳,因為明芳的母親是二婚,她現在的父親是他的養父,所以趙立寶感覺就算他這個小女孩出了什麼事,她的家人也不會管他的。

於是在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七日,趙立寶把明芳拖走準備侵犯,因為這個趙立寶的威脅,小女孩的父母發現了這個事情的真相,於是在二零零五年二月,明芳的母親將這個趙立寶告上了法庭,不過案發的時候趙立寶才十三歲,他是個未成年人,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這個男孩是可以免去刑事責任的,但是也正是因為年齡問題,男孩被抓捕之後沒多久又被釋放,而且明芳的家裡才只得到了九千多元的精神損失費。

趙立寶的父母因為賠錢罵了這個男孩幾句,沒想到趙立寶被釋放後,在2005年9月26日夜晚,又犯罪了,這一次殺害了小女孩的母親,一直捅了十九刀。

但是他犯下了這麼大的罪,法律也沒有辦法,只判了這個男孩一年半的勞動改造,明芳看到自己的母親被砍死,而導致精神失常,小女孩的養父也無法積極的去好好生活。

唉,這個小男孩犯下的滔天罪行,將來一定會有法律來懲罰他的,

希望以後的法律能夠更加完善,像這種類似的應該不能從輕處罰!!!

個人感覺需要再加強關於這類型的法律,加強罪行。

法律面對強姦者,一點不會手下留情。在遭遇強姦可以正當防衛。面對施暴者一定不要客氣,絕對不能手下留情,否則自己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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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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