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姦殺女孩,31歲又犯案「我不到14歲,我無罪」

2020-11-09 苦瓜味兒

我們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卻規定:對違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實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對違法犯罪的未成年人,應當依法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這幾乎成了未成年人犯罪的藉口與保護傘。

狼就是狼,成年後再次犯罪

在5月份期間有新聞報導,17歲姦殺6歲女孩,31歲又犯案,居然給了他第三次作案的機會,2006年第一次姦殺一名女童後判了十年。

隨後賠了幾十萬私了後,犯罪者4、5年就出來了,這麼輕的懲罰根本起不到任何威懾力,出獄後,2015年又強姦了一個女童,也只判刑了兩年零七個月。

(2020年受害女童)

如果17歲那年就給他重判,到2020年就不會再有被他姦殺的受害者。法律保護了未成年人的權益,那受害者誰來保護?

「我不到14歲,我做什麼都是無罪」

而這種惡習還在發生,近日大連13歲男孩因殺害10歲女孩被拘留(身高170,體重140),收容三年。如果不出意外,蔡姓男孩會在收容3年後重返社會。

不,也許他「表現良好」,提早放出來也不是不可能。那時,他還沒到18歲,改名字會比較方便,也可能會再次犯罪!這也是每個人無法預知的。

左:受害者 右:犯罪者

有人也會說他只是孩子,但是經濟在發展,孩子也在成長。網絡時代,孩子掌握著大量的信息渠道。他們的欲望,他們的手段,未必比你成年人少。

大連男童殺人事件,最挑動人們神經的,是兇手蔡某某的事後態度。

13 歲的他,其實什麼都懂,懂法律漏洞,早已知道自己未滿14歲,不會負刑事責任。

甚至若無其事的在班級群議論受害者死狀,而後還擔心著指紋、血跡這些物證。事發後蔡某某還像個沒事人一樣圍觀,拍視頻發給同學。

群聊天記錄

這麼小就行兇,又是這樣的態度,成年後再報復社會的時候,就可能不止一條無辜的生命了,到時候誰會為下一個受害者買單!

受害者也是孩子啊!

這幾年對於未成年人犯罪的新聞越來越多,然而被害的孩子,也是未成年人啊!她們的權益誰來保護。

未成年人保護法是用來保護未成年天使的,絕對不是用來保護未成年惡魔的。

「他只是個孩子,本性不壞」

難道受害者就不是孩子了嗎?

以前案例

案例1

2004年7月27號,黑龍江13歲的男孩趙力寶強姦了一名14歲女孩。法院判決趙家賠償女孩9000塊錢,並把趙立寶當庭釋放。

沒想到,趙立寶懷恨在心,第二天晚上當著女孩面把女孩的母親殺死。最後只是被判處一年半勞教。

案例2

2010年,廣西人韋某掐死一名男孩,因作案時年齡未滿14周歲依法不負刑事責任;2011年,其在家鄉又因持刀傷害小女孩被判刑6年。2015年11月,韋某減刑釋放後來到廣州市番禺區,姦殺11歲女童。

案例3

2012年,廣西一名13歲的小學生殺害並肢解同班同學。她先是用菜刀、啤酒瓶、剪刀等兇器將同學殺死,然後將她的頭顱、手臂砍斷,裝進塑膠袋,清理案發現場。

因作案時未滿十四周歲,法院不追究其刑事責任,只對其收容教養3年,並判處其父母賠償10.8萬元給受害者家人。

未成年人並不是曾經懵懂、心智不全、單純爛漫的群體了,我們時刻都處在信息、知識包裹的生活中。

小編認為如果一個「孩子」犯了罪,沒有得到相應的懲罰,只會把他推向更罪惡的深淵。

保護未成年人,到底保護的是被害者,還是行兇者?

小貼士

《刑法》第十七條第二款: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負刑事責任。

可未成年人需要保護,而未成年 人渣 不需要。

相關焦點

  • 10名女性遭姦殺,包括13歲女孩,罪犯逍遙法外,他卻含冤坐牢20年
    2020年12月17日,尹成汝長達31年的等待終於等來了結局:無罪宣判。1986年至1991年間,韓國京畿道華城市,13歲小女孩到71歲農家奶奶等10名女性接連遭遇姦殺,一時之間,人心惶惶。其間,尹成汝曾被認為是華城連環殺人案第8案真兇,被判無期徒刑。直到2019年,獄中罪犯李春才帶有炫耀意味的自白和DNA鑑定結果,才意外讓這一系列懸案得以告破。
  • 遼寧10歲女孩被姦殺:請讓他馬不停蹄的死!
    後周:「夫之婦被人強姦,男犯殺,婦人不坐(無罪)」。到了宋朝,強姦罪的量刑便更加嚴苛:「有夫婦人被強姦者,男子決殺,女人不坐罪。強姦10歲以下幼女的,流三千裡,配遠惡州。強姦未遂的,發配流放五百裡。造成傷害的,一律絞刑。」
  • 韓國17歲女孩勒死並肢解8歲女童 打包殘肢給18歲網友吃
    據封面新聞31日援引外媒報導,韓國仁川17歲的金姓女學生今年3月間,誘拐8歲女童回家,用平板電腦充電線將她勒死後分屍丟棄;更可怕的是,她還割下女孩的手指與大腿內側,交給在網上認識的18歲女生。目前兩人被檢方提出控告。
  • 「我13歲,殺了10歲女孩,不用坐牢!」
    善良的女孩認識這位男孩,他們曾上過同一個晚託班,在聽到他的求助後,便答應幫助他。就這樣,13歲男孩蔡某將10歲女孩王某騙到家中。之後,蔡某開始強行摟抱女孩,欲發生性關係。遭到女孩拒絕後,蔡某開始對其頭部和面部進行毆打,並將女孩按倒在地上掐脖子。此時的女孩已經失去了還手能力,但蔡某擔心事情敗露,便揮刀刺殺了女孩。
  • 我未滿14周歲,我無罪!——未成年人保護法究竟在保護誰?
    我未滿14周歲,我無罪!——未成年人保護法究竟在保護誰?2020年5月27日,陝西藍田縣一小學教學點一名13歲少女男生性侵(其中兩名11歲,兩名12歲)。據悉,涉事的4名男生並沒有被追究刑事責任,而是由公安機關送至專門為有嚴重不良行為的未成年人開辦的學校。
  • 上海10歲男孩書店內公開猥褻5歲女孩
    侵犯的男孩今年10歲,而當事人被侮辱的女兒今年僅僅5歲。剛開始的時候,男孩誘騙小女孩跟他去男廁所,小女孩不從。男孩便帶著小女孩走到了書店轉角的地方,但書店的那個桌子較高擋住了大人視線了,所以沒有及時看到。男孩還特意看了看兩邊都沒有人才動手的,明顯是有意而為之。
  • 「我,12歲,強姦女同學,不用負責任」若未成年犯罪發生在國外,是什麼結局?
    安徽郎溪,犯罪嫌疑人楊某某(男,2007年7月出生),殘忍殺害了一名10歲女孩。犯罪嫌疑人楊某某會得到怎樣的懲處,我們不得而知。只知道,這起案件跟7個多月前,大連發生的那起「14歲男孩姦殺10歲女童」的案極其相似。大連那個名叫蔡文舉的惡魔男孩結局如何呢?他只被判了3年收容教養。
  • 瀋陽11 歲女孩被姦殺:是女孩父親親舅的後兒子、精神有問題
    熟人作案,防不勝防,更可況兇手同住一條街,是女孩父親親舅的「後兒子」,45歲尚未成家,嫌犯繼父表示,鄭某精神不正常,生父打架時被人打死。對於鄭某的罪行,繼父沒有辯解只希望繼子能保住性命。殺人了,說鄭某某精神不正常,好像現在只要出現殺人事件,精神病成了犯罪分子的「保護傘」,什麼精神病,一派胡言,強姦沒有預謀?
  • 「我17歲剛懷孕,男朋友31歲,父母不同意我們結婚該咋辦?」
    小姑娘今年17歲,已經不上學了,認識一個31歲的男朋友。男朋友對她很好,所以倆人就在一起,之後懷孕了。懷孕後,女孩就想著要結婚。女孩的父母聽到消息之後卻不同意。所以女孩留言尋求幫助,如何勸父母同意他們的婚事。「我17歲剛懷孕,男朋友31歲,父母不同意我們結婚該咋辦?」看完小姑娘的留言,我想起在老家一個妹妹的事情,或許可以給她一點啟示。
  • 兒子殺了10歲花季女孩,你們連道個歉都不願意?
    17時許,有人稱見到蔡某和母親去賣廢品。19時20分許,距蔡某家不到20米綠化帶中,琪琪父親發現了琪琪屍體。19時20-30分,屍體被發現後,蔡某曾在現場圍觀,並在微信班級群中發布視頻,內容是從自家窗戶拍攝的搜查現場。最令人驚懼的是,蔡某在微信班級群中說的話:他說,有一個11歲小孩在家門口被殺,衣服還被扒光,自己很害怕。
  • 大案紀實——21歲女孩棗林姦殺,女孩說要報案被滅口
    20日,山西晉中警方對外通報了一起21歲女孩遭姦殺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在晉中市榆次區的一片棗林裡強姦了一名女孩,怕女孩報案將其殘忍殺害,事後嫌疑人在父親的勸說下向警方投案。華商報記者昨日了解到,犯罪嫌疑人叫張某軍,今年17歲,為陝西南鄭縣人,高中沒畢業就跟著父親在山西打工。目前,張某軍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 14歲少年殺人一審被判17年 檢方抗訴現改判無期
    @公安部打四黑除除四害 微博今天(10月8日)轉載未來網報導這樣一則案件:日前,山東省東營市一所警察學院特警班的未成年學生扈強(作案時14歲)因持刀捅死同學曾被判有期徒刑17年,後來因檢察院抗訴,日前,扈強被改判為無期徒刑。此案的改判結果引起了社會的極大關注。
  • 16歲少女被同學姦殺,殺人者因未成年判無期,不服判決上訴重審
    17歲惡魔姦殺同學2016年5月19日晚,她的16歲女兒徹底從這個世界離開了,而次日清晨姚某的屍體在新東方外國語學校教學樓601教室被發現,而這一切都是姚某的同學王某所致。5月20號,姚某的同學17歲的王某投案自首。據王某交代,5月19日21點左右,他在教室強行和姚某發生關係後,因為恐懼其會告知家長老師,便扼住姚某的脖頸致其窒息死亡,而這是一起未成年姦殺案。
  • 大案紀實:連環殺人案被害人遭姦殺下體塞異物,13到71歲都逃不過
    1986年9月15日,華城安寧裡一位71歲老婦被人發現陳屍在田地裡,手腳以衣物捆綁,下半身赤裸。一開始,警方將它視為一般案件處理,卻沒想到這只是變態連環殺人案的序幕。同年年底,華城這個不到60萬人口的小地方接連又發生三起姦殺案,被害人年齡集中在20多歲左右,皆是晚上回家途中遭人攻擊,棄屍于田間,死因與第一起相同都是被勒斃。
  • 17歲少年被判無期後,拒絕認罪減刑:要麼無罪,要麼老死監獄!
    今年26歲的謝某和劉某,已經在監獄裡待了9年。他們被抓時年僅17歲。在這9年裡,本來有多次認罪減刑的機會,但他們一次一次拒絕寫認罪書,堅稱自己無罪,堅持申訴。謝某和劉某是湖南婁底冷水江市人,9年前他們還是冷水江六中的高二學生。
  • 重大案件紀實:連環殺人案被害人遭姦殺下體塞異物,13到71歲都逃不過
    同年年底,華城這個不到60萬人口的小地方接連又發生三起姦殺案,被害人年齡集中在20多歲左右,皆是晚上回家途中遭人攻擊,棄屍于田間,死因與第一起相同都是被勒斃。這起案件隨即引起全國關注,大批警力投入調查。然而兇手並未就此罷休,他的犯罪手法還有越來越兇殘的跡象。
  • 高考送花女孩:17歲的雨季,我為你捧上滿天星
    17歲的雨季,我為你捧上滿天星純淨的面容,明澈的眼鏡,飄逸的披肩長發,白襯衫,格子短裙,手捧一大束粉色滿天星,故作鎮靜地等在考場外,上揚的嘴角和翹盼的眼神還是出賣了她雀躍的小心思......男孩和女孩再說17歲純真與美好總與17歲相關
  • 南京9歲女童被害疑兇被指有姦殺幼女前科 數百居民按手印要求嚴懲
    「我們老家是山東淄博的,我是搞綠化的,童童是我和他爺爺一手帶大的。童童平常特別活潑可愛,今年才9歲,上二年級,還有幾天就開學了。我們到學校調童童的照片,校長知道了以後抱頭痛哭。我兒媳婦現在還不知道這件事,家裡人一直在瞞著她,她以為孩子只是走失了。出事之後,我兒子從外地趕了回來。」
  • 印度12歲女孩被25歲表哥姦殺並砍頭,作案動機疑似和迷信儀式有關
    據英國《太陽報》10月22日報導,近日印度一名12歲的殘疾女孩,被性侵後又不幸慘遭砍頭,女孩有語言和聽力方面的障礙。 女孩的屍體於10月17日在位於印度巴納斯坎塔(Banaskantha)地區丹提瓦達(Dantiwada)被發現後,古吉拉特邦(Gujarat,印度西部邦)的警方逮捕了女孩25歲的表哥尼廷·馬裡(Nitin Mali),罪名為姦殺女性。
  • 王書金強姦殺人案迷局:再獲死刑後堅持上訴,曾14歲侵害女童犯下第一案,欲望很強看見女人就想發洩
    王書金第一次作案,才14歲,正處於青春期。那一年他強姦了一個來走親戚的小女孩,只有7、8歲。結婚後,王書金的妻子坦言,自己不過是王書金髮洩性慾的工具。據王書金妻子回憶,某一年的大年初九,家中成員紛紛到齊共賀新年,吃飯時王書金突然離席要求與妻子發生性關係,性行為結束後,王書金會直接回到飯桌上繼續吃飯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