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習記者:馬源
來源:健康縣域傳媒
近日,北京又發生了兩起「暴力傷醫事件」,涉事人已被當地公安依法拘留,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工作中。
《健康縣域傳媒》記者在梳理中發現,《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的首次亮相是在2017年12月22日,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上,並在2018年12月1日草案二次審議稿結束徵求意見,於2019年12月28日由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並於今年6月1日正式施行。
針對「醫鬧」事件屢禁不止,在該《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中將醫院定義為公共場所,在公共場所傷害醫務人員,法律要依法嚴厲打擊。並作出明確規定,全社會應當關心、尊重醫療衛生人員,維護良好安全的醫療衛生服務秩序,共同構建和諧醫患關係。
首部衛生健康法即將實施
這部法律對於醫療衛生健康事業的發展有何促進作用?近日,江蘇省衛生健康委相關負責人李少東在新聞通氣會上表示, 這是我國衛生健康領域第一部「牽頭管總」的基礎性、綜合性法律。不僅明確了我國醫療衛生與健康事業應當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為人民健康服務,確立了人民健康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強調健康理念融入各項政策,努力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 這部法律,首次在法律層面上明確提出健康是人的基本權益,並保障其公平可及,理順了國家和社會、醫療衛生和健康機構、公民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 力求通過法律的引領,構建人人參與、人人建設、人人共享的健康社會,體現了衛生與健康工作理念從「以治病為中心」到「以人民健康為中心」的轉變。這部法具有鮮明的人民性、時代性、公益性,人民的健康權利從此有了立法保障。 李少東介紹,這部法律的出臺實施,對於促進江蘇省醫療衛生健康事業的高質量發展有著重要意義。近年來江蘇醫療衛生健康事業有了長足的發展,目前全省74萬多醫療衛生工作者,病位數超過47萬張,人均期望壽命達到78歲。 但與此同時,基層醫療衛生服務網底不牢、婦幼保健資源不足、基層醫療服務能力不強、高素質全科醫師不足等問題還比較突出,衛生健康服務供求矛盾還沒真正緩解,「強基層」任務依然艱巨。 「下一步江蘇將以該法律的實施為契機,多措並舉加強基層衛生健康服務能力建設,在人、才、物上向基層傾斜,重點加強縣級醫院、鄉村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建設。」
加快制定醫院安全秩序管理條例
備受社會關注的傷醫事件,在兩會期間也成為了代表們的熱議話題。然而北京近一周內接連發生兩起「暴力傷醫」事件。 兩會期間,多名人大代表發聲要求「醫院建立安檢、黑名單制度 ,加大懲治力度,發布指導性案例等」保護醫護措,這些聲音也將再次加快保護醫護行為的落實。 全國政協委員白巖松表示,不希望媒體在出現惡性傷醫和暴力傷醫的時候,把它理解成是一個醫患矛盾,那是犯罪。 全國政協委員、全國律協副會長呂紅兵建議,將傷害、殺害醫務人員列入刑法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的法定加重情形,更好地發揮刑法的震懾作用,避免類似行為的重複性發生。 全國政協委員、北京金臺律師事務所主任皮劍龍建議,加快制定醫院安全秩序管理條例,明確賦予醫務人員避險權,同時在急診室、醫生辦公室等地點配備一鍵報警裝置,以充分保障醫務人員的人身安全。
暴力傷醫事件背後的深層癥結
據不完全統計,2001年7月至2018年7月的17年間,導致醫務人員死亡的傷醫案件一共有47件。廣東、江蘇、四川、浙江和北京是發生最多的省市。發生在三級醫院的暴力傷醫事件最常見,佔67.6%;二級醫院發生69例,佔23.8%;一級醫院發生12例,佔4.1%。 不久前發生的北京民航總醫院急診科楊文醫師遇害、北京朝陽眼科醫院眼科陶勇醫師被砍...直接觸發了社會敏感的神經。 暴力傷醫,令醫護人員寒心,更傷害了整個社會醫療事業的發展。那麼,頻頻發生的暴力傷醫事件,背後的深層癥結到底是什麼?成為了人們關注的焦點。 全國政協委員、福建省立醫院內分泌科主任侯建明認為,近年來,醫患糾紛頻頻發生,惡性暴力傷醫、殺醫事件更愈演愈烈。而 部分醫療機構本著息事寧人的態度賠錢道歉,更是縱容了傷醫行為,使一部分患者及其家屬把「醫鬧」當作解決醫患糾紛、發洩對醫院不滿的捷徑。 「國家雖採取措施,保障醫療衛生人員執業環境,但對於醫鬧群體入罪時機和打擊措施未做具體闡述。」 侯建明建議,應當在涉及醫務人員權益的相關法律和刑法中明確醫鬧性質和行為,在定罪量刑時不能只考慮是否造成傷害結果。對於存在暴力傾向但未造成傷害結果的,情節嚴重者按既遂處理。 全國人大代表、廣州市第八人民醫院感染科主任蔡衛平也表達了同樣觀點。他建議,通過完善現有法律,為暴力傷醫定性與從嚴定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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