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是什麼?對於幸福,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獨到的見解。
2012年,央視推出了《走基層百姓心聲》特別調查節目「幸福是什麼?」
一名鐵路建設者說:「幸福就是有份穩定的工作,有個穩定的收入。」
一名旅客說:「幸福,這個幸福太麻煩,這個說不清楚。」
還有個神回答,記者問:「您幸福嗎?」工人說:「我姓曾。」(老百姓還是很可愛的)
有人過得幸福,有人卻不知道幸福為何物。
既然幸福有這麼多種,那麼幸福的本質是什麼?如何做才能持續獲得幸福?
這個答案,在百年前,早已由奧地利心理學家——阿德勒作出解答:幸福即貢獻感+2個前提。
阿德勒
眾多心理學家已經證實這個方法有效,這也是我目前最認同的一個心理學家之一,他結合了中國古代的哲學思想。(恭喜你讀到這裡,這是本章最精華部分,希望大家能認真閱讀)
青年問哲人:「自我接納是指更加積極、獲得更強的自我肯定感、凡事都朝前看嗎?」
哲人答:「沒必要特別積極肯定自己,不是自我肯定而是自我接納,要區別這兩者。」
自我肯定是明明做不到,但還是暗示自己說「我能行」或者「我很強」,也可以說是一種容易導致自我優越的想法,是對自己撒謊的生活方式。
自我接納是指如果做不到就誠實接受這個「做不到的自己」,然後儘量朝著能夠做到的方向去努力,不對自己撒謊。
一場考試下來,自我肯定和自我接納的人有不同想法。
自我肯定的人會這麼想:
「這次考試只考了60分,只是運氣不好,我其實可以考100分。」
而自我接納的人會這麼想:
「這次考試我考了60分,我接受了。這次考試錯的地方下次不做錯 ,爭取下次考到100分。」
不去關注「無法改變的」而是去關注「可以改變的,這就是自我接納。
著名的「尼泊爾祈禱文」是這麼說的:
請賜予我平靜,去接受我無法改變的;給予我勇氣,去改變我能改變的。賜我智慧,分辨這二者的區別。
當能夠接納自己時現狀時,心底裡開始產生勇氣,就能幫助我們獲得幸福。
但只做到這一步還是不夠的,還要學會信賴他人。
青年:「信賴就是相信他人嗎?」
哲人:「這裡要把「相信」這個詞分成信用和信賴。從銀行貸款要有抵押,如果你能還得起我就借給你,這種不是信賴,而是信用。」
哲人:「相信他人時不附加任何條件,不考慮信用如抵押之類事,這就是信賴。」
我們無條件信賴被人會遭到背叛,就好比貸款保證人受到損失一樣。即使這樣依然相信就叫信賴。
我並不是主張叫對任何人都無條件信賴,而是如果你開始認定這個人是你朋友,就應該選擇信賴而不懷疑。
于謙在《十三邀》上說過這麼一段話:
許知遠問于謙:「你對人是怎麼判斷的?」
于謙答:「我完全往好處想別人。如果這個朋友是坑我的,我挨坑的機會很多,他坑我一次還不行,他坑我兩次我就會遠離他。
但是我剛接觸了這個朋友,我首先認定他是我的朋友,他一切都是為我好的。我把所有人都當朋友,哪怕這是一個小偷,他不偷我,他就是我的朋友。」
于謙這段對話和阿德勒的思想不謀而合。
如果你想和一個人搞好關係,建立深厚友誼,開始就得無條件信賴別人。
為朋友四處奔走,不計回報慷慨解囊,費時又費力,即使是如此遭到背叛,也要選擇無條件信賴別人,因為決定背不背叛的是被人,我們無法控制。
如果你不想和那個人搞好關係,你就可以像於大爺一樣遠離他就好。這一切都可以掌握在你手中。
在遭到背叛時我們當然會悲傷和憤怒,我們儘管悲傷就好了,不要因此而逃避和其他人建立深厚的友誼。
有些人只是你人生過客,有些人卻值得你珍惜一輩子。
當我們做到以上兩點,我們就可以真誠接受不能交換的「這個我」,對他人能夠給予無條件的信賴,把他人看做夥伴,在這個社會獲得屬於自己歸屬感。
要想獲得幸福,最重要的是為他人做貢獻。
(恭喜你堅持讀到這裡,接下裡這一點是重中之重,本章其他字可以忘記,但是這一點是最精華部分,希望大家讀完有所收穫)
他者貢獻的定義:對作為夥伴的他人給予影響、做出貢獻。
阿德勒認為,他者貢獻不是捨棄「我」為他人效勞,而是為了體會到「我」有價值採取的一種手段。
要想做到他者貢獻,我們做的最多的是通過工作。
在工作中,我們體會到「我對他人有用」,進而獲得自己存在的價值。雖然賺錢是工作的一個重大要素,但不是工作的本質。
就像馬雲,任正非,馬化騰這些大富豪,已經擁有一生花不完的財富,但他們依然繼續忙碌工作,為什麼要工作?是因為無底的欲望嗎?不是!
這是因為他們獲得巨額財富後反饋於社會,讓大家都受益,並因此了解體會到自我價值,獲得慢慢的成就感。
馬雲說自己最快樂時候,是一個月拿91塊錢。
一開始我看到馬雲說這句話很好笑,什麼「對錢沒有興趣」,現在我只覺得自己很可笑。
看到這裡或許你多少能夠理解馬雲:
這是一個人純粹為了工作的意義(為他人做出貢獻)而發自內心的喜悅。
有沒有想過為什麼會有公益組織,志願者還免費出勞出力?
除了為這個社會做出自己貢獻和獻愛心,還有一個重要的原因:為他人付出我感覺很快樂,因為有被需要的感覺,我體會在我在這個世界上是有價值的。
所以,如何獲得幸福的答案呼之欲出:幸福就是為他人做出貢獻,也就是我們常說的「利他」。
人人都可以獲得幸福,但不是人人都幸福,要想獲得幸福,就得有兩個前提:自我接納+信賴他人。
因為接受了真實的自我——也就是「自我接納」——才能夠不懼背叛地做到「他者信賴;
正因為對他人無條件的信賴,並能夠視他人為自己的夥伴,才能夠做到「他者貢獻」;
同時,正因為對他人有所貢獻,才能夠會到「我對他人有用」進而接受真實的自己,做到「接納自我」。
我的床頭書
《被討厭的勇氣》這本書,是「自我啟發之父」阿德勒的哲學課,通過哲人和青年人對話的形式,結合個體心理學和大眾經歷,告訴我們如何做才能獲得屬於自己的幸福。
由於書中的精華內容太多,無法一一解讀,感興趣的朋友可以自行閱讀,不管你處於人生什麼階段,都能從中學到不少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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