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城市的繁華、便捷和各種各樣集中的資源讓很多人都選擇到城市居住、生活和工作,那些農村戶口的人們也紛紛選擇將自己的戶口遷到城市裡去,而農村老家漸漸地也只剩下年邁的老人。那些遷戶口的人想必很多都沒有想過老家房子的繼承問題,所以對於老家房子的繼承和宅基地的繼承問題就出現了一些議論。
對此,國家自然資源部聯合農業農村部、城鄉建設部做了一系列的明確答覆。對於宅基地和房屋的繼承問題,人們一直眾說紛紜。事實上,落戶城市的人注意!國家又出新規,再也不用擔心農村房子繼承問題。這個新規就是「地隨房走,房地一體」,具體怎麼來解釋呢?
什麼是「地隨房走,房地一體」
首先,什麼是「地隨房走」?顧名思義就是土地跟著房子走,土地與房子之間的關係是十分緊密的,如果房子沒有了,地就自然沒有了,也就是說,如果房子發生了坍塌等情形消失了,那麼宅基地也就消失了。那麼,什麼又是「房地一體」?意思是宅基地與其上的房子被統一確權、統一登記、統一頒發不動產權證書,二者缺一不可。
曾經,戶口從農村遷往城鎮以後,只能繼承老家的房子,而老家的宅基地是不能繼承的。因為宅基地的性質屬於集體所有,產權歸屬在集體而不在個人,落戶到城鎮的人已經不屬於集體成員了,自然也就不能繼承宅基地了,當然也不能確權登記,也就是說唯一可以繼承的就是宅基地上的房子。
值得一提的是,因為宅基地不能繼承,因此這類已經把戶口遷走的群體在繼承之後也不能對房子進行擴建、翻建或者改建,最多只能在原有房屋基礎之上進行小修小補。在這樣的情況下,房子的壽命終會是有終點的,當房子隨著時間而破敗甚至坍塌之後,地隨房走的宅基地自然也就沒有了。
然而,根據新的規定,宅基地的使用權也可以繼承了。也就是說,從2020年11月起,那些把戶口遷到城市裡的人不但可以繼承老家的房子,也可以繼承老家的宅基地了,並且還可以在宅基地的使用範圍內對房子進行翻修或者改建。這一新規定無疑是巨大的,它直接改變了城鎮戶口居民在農村的繼承問題。
關於農村宅基地的注意事項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宅基地是不能夠單獨繼承的,因為房子和宅基地是一起被確權登記的,如果房子已經沒有了,那宅基地的使用權也不能單獨被繼承了。因此,這裡就有幾點需要注意的事項。
第一,如果老家的宅基地長期閒置,並且房屋倒塌的時間已經有兩年以上了,那麼宅基地的使用權無法繼承;第二,如果老家的房子被拆遷,在所補償的宅基地上滿兩年沒有新建房子,那麼宅基地的使用權也無法繼承了。
第三,農村土地三權分置以後,宅基地可以有償退出,也可以轉讓給集體內的其他成員,這時宅基地使用權消失,當然就無法繼承了;第四,如果私自將宅基地進行變賣或者改變宅基地的使用用途,那麼宅基地的使用權消失,也無法進行繼承了。值得一提的是,這其中提到的宅基地有償退出的政策目前還在試點中,所以對於退出的費用可能還有所差異。
既然城市戶籍的人也可以繼承農村宅基地的使用權了,那麼對於繼承的順序是否有變化呢?根據《民法典》的規定,財產的繼承還是依照最後遺囑優先,公證遺囑次之的順序進行,如果沒有遺囑則按照法定順位繼承。也就是說,先按照老人最後的遺囑內容進行繼承,如果沒有那就按公證的遺囑執行,如果沒有任何遺囑,那麼就按法律規定的順序繼承。
法律規定的繼承順序為,戶籍依然在農村並且沒有分戶的子女為第一順位,戶籍依然在農村,但已在城市買房的獨生子女為第二順位,其他兄弟姐妹都在農村且已經分戶,非獨生子女家庭中的城鎮戶口子女為第三順位,如果沒有子女配偶或者父母了,那麼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就是第四順位。
結語
這個新規一被宣布,不少城鎮戶口所在地居民都拍手稱讚,因為現在的農村發展越來越好,而且環境質量也比城市好,很多人都期望老了之後能夠回到農村養老,而這一規定也就解決了很多人的後顧之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