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統計,2003年我國城鎮化率只有36%,而到2019年年末,全國的城鎮化率已經到達60.60%,已經超過60%。專家預計,城鎮化率超過60%之後,我國的城鎮化速率就會減緩,不過城鎮化並不會停止,每年依然會有超過一千萬人從農村湧向城市。
因此現在城市中有龐大的農村人口群體,不過這些農村人口,有些已經在城市落戶,變為城鎮人口,有些依然保持著農村戶口。不過對於這部分群體來說,雖然長期居住在城市,但是農村老家依然有父母留下來的老房子,這些老房子未來該如何處理呢?對於那些戶口已經遷到城市的農村人,還有資格繼承農村的老房子嗎?今天就帶大家來看一看新規下老房子該如何繼承。
宅基地的繼承
我們都知道,宅基地本身歸集體所有,沒任何人都沒有宅基地的所有權。即使是父母,也僅僅只擁有宅基地的使用權,並沒有宅基地的所有權。因此宅基地並不屬於財產,子女也只能繼承宅基地的使用權,並且只有村集體內部的人才能繼承宅基地的使用權。
如果農村子女已經把戶口遷到城市,變成了城鎮戶口,也就意味著他已經不是集體內部的人,因此也就失去了繼承宅基地使用權的機會。對於那些戶口還沒有遷到城市,仍然是農村戶口的人來說,即使現在長期居住在城市,依然可以繼承宅基地的使用權。因此農村子女進入城市打拼,也要注意遷移戶口的問題,如果還想繼承農村老家的宅基地,最好還是不要把戶口遷往城市,未來宅基地也會是一筆財富。
不過如果宅基地上面建設有房子,那麼房子該如何繼承呢?下面就讓我們來看一下老房子的繼承。
農村老房子繼承
老房子和宅基地是不一樣的,建設房子的時候是父母出資建的,房子自然是父母的私有財產。今年實施的《民法典》有明確規定:
農村老房子屬於私有財產,不管子女是城市戶口還是農村戶口,都有權利繼承農村老房子。
老房子的繼承不同於宅基地,因為老房子屬於父母的私有財產,因此不管你的戶口是在農村還是在城市,都不影響老房子的繼承。這對於把戶口遷往城市的人來說是非常大的好消息,很多人擔心自己的戶口遷到城市之後,農村的房子就再也沒法繼承,根據今年剛剛實施的《民法典》我們可以知道,城鎮戶口的子女也可以繼承農村的老房子。
至於老房子的繼承方式,如果沒有遺囑的話,按照法定繼承的方式來處理。第一順位繼承人是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順位繼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而根據今年實施的《民法典》又擴大了代位繼承的範圍:
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
城鎮戶口子女和農村子女繼承老房子有區別
對於有農村戶口的子女來說,既繼承了老房子的產權,也繼承了宅基地的使用權;而對於城鎮戶口的子女來說,因為已經不是村集體的成員,理論上來說不能繼承宅基地的使用權。但是如果城鎮戶口繼承了老房子,但是沒有繼承宅基地的使用權的話,其實還是不能入住老房子。
不過在最新實施的《民法典》中是這樣規定的,城鎮戶口的農村子女繼承老房子統統按照「地隨房走」來實施。對城鎮戶口的子女來說,因為不是村集體成員,因此無法直接繼承宅基地的使用權,但是因為繼承了老房子,可以按照「地隨房走」的原則,在繼承房子期間,可以暫時擁有宅基地的使用權。這個直接繼承還是有一定區別的,按照「地隨房走」的方式獲得的宅基地的使用權,必須要依託於房子而存在,如果未來房子自然消亡,那麼宅基地的使用權也會消失,並且宅基地的使用權不可以繼承。
一般情況下,判定自然消亡的標準有兩個,首先是房屋倒塌,這個不會有什麼爭議,房子倒塌之後也就意味著房子已經不存在,可判定為房屋自然消亡。還有一個判定標準就是相關部門進行鑑定,如果鑑定的結果是房屋已經是危房,不可以再入住,也可判定為房屋自然消亡。房屋自然消亡之後,宅基地由村集體統一回收,最終歸村集體所有。
對於城鎮戶口的子女來說,如果想要長期擁有農村的老房子和宅基地的使用權,應當對農村的老房子進行適當的修繕,儘管不能進行大規模修繕,但是對房子進行小的修修補補還是可以的,至少可以延長老房子的壽命。
結語:對於那些已經把戶口轉到城市的農村子女不需要再擔心,在最新實施的《民法典》中規定,即使是城鎮戶口的子女也可以繼承農村的老房子,看一下自己老家還有沒有老房子可以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