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老年人行動不便,兒女就會為他請一個專門的保姆進行陪護,這樣既可以讓兒女在工作之餘沒有後顧之憂,也可以讓老人有個伴,提高晚年生活的質量。不過,一些保姆在陪護過程中,逐漸變了味!
近日,有媒體暗訪了一家保姆站,保姆站的負責人說自己站的保姆除了可以做一些洗衣做飯的基礎陪護工作之外,還可以幫老人「暖床」!說直接了,就是可以陪睡!該負責人甚至說,很多陪護人員都有這項「業務」,只是旁人不了解而已!
記者來到這家保姆站,負責人說自己家的保姆什麼都可以做,不管是家務還是照顧老人,都十分專業,平時家務也可以全包,洗衣做飯,帶老人散步,還可以幫一些需要康復的老人做康復,一個月只要3000元,當記者表示要再看看的時候,該負責人突然語出驚人:我們的保姆不僅可以做事,還可以過夜!不過過夜要加價,一個月4000.
這話讓人大跌眼鏡!陪護怎麼成了陪睡呢!那位負責人說,老人家一個人,挺寂寞挺孤單的, 如果只是簡單陪護,肯定滿足不了老人家,更滿足不了他的「生理需求」,保姆白天做事,晚上陪老人家睡覺,每個月只要多拿1000塊錢,何樂而不為呢,總之,只要老人家高興,一個月交了4000,他做什麼都可以!
據了解,這家保姆站的保姆大多四五十歲,一般都是離異,負責人透露,自己站這種「陪護又陪睡」的做法,是得到該站所有保姆的同意的!不過他也說,在籤訂的合同裡,不可能體現這一點。「因為這個是違法的嘛」她說,「我們之間心知肚明就好了!」同時,她還表示,只會為單身的老頭子提供這項「服務」,因為「不是單身,不好意思!」
小編覺得,我們都說夕陽紅,關愛老人家,是我們應盡的義務和責任,但是,幫老人家請一個「陪睡」不僅自己心裡那關過不去,對老人家似乎也不大講究,七八十的老人家了,卻「金屋藏嬌」,怎麼看都不大地道,如果真的要這麼操作,給老人家找個老伴不香麼,為什麼一定要給年齡那麼大的老人家「找刺激」呢!
而保姆站的這種行為,說難聽點,不就是賣淫嗎?賣淫、嫖娼的行為雖然不會構成犯罪,但會受到相關治安處罰,一般會處以10日以上15日以下的拘留,可以並處罰款5000塊錢以下;如果違法情節較輕,一般是處5日以下的拘留或者500塊錢以下的罰款!
因此,小編覺得, 對於老人家,我們除了在物質上滿足他們之外,在精神上,也不能讓他們感覺老無所依老無所靠,把所有的心力都放在保姆身上,保姆,就是負責做家務和陪護的,老人家需要「陪睡」,更多的並不是一種生理上的需求,而是心理上的需要!我們只有通過多陪伴,多傾聽的方式,滿足他們心理上的需求,才能讓他們度過一個幸福的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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