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拖欠物業費遭堵門「暴力催收」
業主稱小區保潔、安保等問題重重;物業:業主惡意欠費導致衝突發生
家住長沙蘭亭灣畔小區的呂女士遇到了上門催收物業費的工作人員,但因此前自家車輛在車庫被劃,且調不到監控,她希望物業做好本職工作再來收費。溝通不暢後她欲關上房門,遭對方的男性工作人員阻攔;隨後,呂女士通知自己的丈夫,結果丈夫也被工作人員擋在門外無法進門,雙方發生衝突……
瀟湘晨報記者了解到,該小區不少業主都遇到了上門催收的情況,甚至有業主與物業工作人員爆發肢體衝突。為何會有多名業主與物業工作人員爆發衝突?衝突背後又隱藏著怎樣的原因呢?12月23日,記者來到了蘭亭灣畔小區進行走訪。
瀟湘晨報記者駱一歌長沙報導
臨近年關,長沙嶽麓區蘭亭灣畔小區的物業工作人員向未交齊物業費的業主進行催收。在這個過程中產生了不少摩擦。有業主稱,他們遭到了工作人員包括但不限於推搡、堵門等行為在內的「暴力催收」。
其中一名業主呂女士介紹,自己並不是惡意欠繳,不交物業費只是自己維權的一種手段,希望物業方對相關工作進行改善。12月21日,社區方介入,組織業主與物業進行了協商。
12月23日上午,瀟湘晨報記者來到小區進行現場走訪,負責該小區物業管理的長沙和融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和融物業」)對於「催收」一事做出了書面回應。據悉,該物業公司曾因物業服務合同糾紛起訴他人和其他公司的記錄多達近百條。
業主:遭遇物業堵門雙方爆發衝突
12月18日,住在小區一期的呂女士遇到了上門催收物業費的和融物業工作人員。記者從呂女士現場拍攝的視頻看到,溝通不暢後她欲關上房門,遭對方的男性工作人員阻攔;隨後,呂女士通知自己的丈夫,結果他也被擋在門外不讓進門,雙方發生衝突。
據悉,呂女士家的物業費為1.9元/平方米,大概欠繳了800元的物業費。她說:「我們家門口的衛生只掃不拖,崗亭沒有保安,我的車在車庫被劃,調不到監控……」呂女士稱,自己對物業在保潔、監控以及安保等方面的工作有許多不滿,其中她家的車曾在車庫因不明原因被劃了3個面的車漆,事後調取監控視頻時發現,周邊的監控均不可用,「沒人管,物業不處理」。
據悉,當天呂女士並不是唯一遇到上門催收的業主。同一天的晚上10時許,物業工作人員來到同一樓棟的另一戶業主家,敲門無人應答,於是將該戶斷電。之後業主開門,雙方爆發了肢體衝突,業主拍攝的現場視頻中顯示,雙方扭打在一起。
記者在小區走訪發現,不少業主都遇到了上門催收的情況。「他們(沒交齊物業費的業主)應該是希望他們把事情做好了之後再交。」呂女士表示,欠物業費是自己向物業公司提出訴求的方式。
目前她仍未補齊所欠的費用,希望自己的訴求得到妥善溝通。12月21日,嶽麓街道蘭亭社區就此事組織雙方進行協調。截至發稿前,呂女士提出的希望物業解決的問題仍未得到回覆。
物業:部分業主謾罵工作人員導致衝突
記者在小區內走訪時發現,12月17日,蘭亭灣畔物業服務中心發布了小區公共區域限電的通知,通知中對發生在14日的突發停電致歉。
記者通過查詢發現,截至12月23日,小區物業長沙和融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存在283條自身風險,包含百餘條法律訴訟,其中96條是物業公司因物業服務合同糾紛而起訴他人和其他公司。
同時也有多次被起訴的記錄:2018年,小區一名業主的母親因地下車庫地面溼滑摔傷,原因是車庫天花板漏水。法院認定物業未盡到及時維修或對溼滑地面及時打掃、設立警示牌的義務,存在重大過錯。
此外,因物業招用不符合《保安服務管理條例》規定條件的人員擔任保安員,被長沙市公安局嶽麓分局行政處罰。
12月20日,物業發布致全體業主的一封公開信。公開信中表示,個別業主拖欠費用時間長達幾年,也有業主以各種原由拖欠物業服務費、水費,拒絕與工作人員進行有效溝通、協商解決問題。
針對幾起上門催收物業費引發衝突的事件,「物業服務中心上門收取物業服務費過程中,小部分業主惡意欠費、拒絕溝通,或溝通過程中謾罵、侮辱物業工作人員,導致雙方不理智發生肢體接觸並報警調解」。物業對此表達了歉意,並承認前期及現在物業服務工作存在不完善及不足之處。
12月23日中午,瀟湘晨報記者聯繫上和融物業一名項目負責人,對方表示按照公司規定,須將相關問題反饋,再由專人進行回復。
截至發稿前,記者未收到和融物業的回應。
瀟湘晨報記者駱一歌長沙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