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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介紹柯遠芬(1908年-1997年),名桂榮,以字行。黃埔四期生,早年在福建省保安處當參謀長。1947年爆發二二八事件時,任臺灣警備總部參謀長,在2月28日事件爆發之初以「陰謀論」認定「奸偽已經混入群眾中,積極地在煽動」,又急於建功,在綏靖清鄉會議上曾說:「寧可枉殺九十九個,只要殺死一個真的就可以」,並引用列寧的話說「對敵人寬大,就是對自己殘酷」。
林木順在著作《臺灣二月革命》中指稱:「(3月9日)上午10時,柯遠芬引導楊亮功到圓山陸軍倉庫前面廣場,指遍倒在廣場上的數百個戰屍說:這些就是昨晚進攻這個倉庫,被國軍擊斃的奸匪暴徒。楊亮功無言。後來楊亮功對他的跟隨人透露:倉庫附近並沒有戰鬥過的跡象,死者都是十八、九歲的中學生,又沒有攜帶武器……這數百名十八、九歲的中學生,就是昨晚在市內各派出所維持治安,而機槍步槍齊響以前,被憲警,林頂立的u2018行動隊u2019和許德輝的u2018忠義服務隊u2019所拘捕、押到圓山倉庫前面廣場,被國軍擊斃的。」
同年4月17日,國防部長白崇禧上籤呈給蔣介石指稱「柯遠芬處事操切、濫用職權,對此次事變舉措尤多失當,且賦性剛愎、不知悛改,擬請與以撤職處分,已示懲戒,而平民忿。」(《大溪檔案》)。43歲晉升中將,任金防部政治部主任兼金門縣長,經歷過八二三炮戰,後以中將退伍。1989年柯遠芬應張玉法之邀請口述歷史,自認為對事件的處理是正確的,至於造成那樣的後果,是始意料未及,所以他不認為要負責任,後來長期避居國外,於1997年過世。
人物履歷柯遠芬(1906—1996)
生於1906年10月2日(清光緒三十二年八月十五)。廣東梅縣人,字為之。中央軍事政治學校第四期步兵科、陸軍大學正則班第十期、美國陸軍參謀大學特別班第三期、三軍聯合大學第一期、畢業。
1928年10月出任參謀本部(總參謀長李濟深)少校科員。
1932年4月考入陸軍大學正則班第十期深造。
1935年4月陸大畢業後派任駐閩綏靖公署(主任蔣鼎文)參謀處中校參謀。
1936年3月17日敘任陸軍步兵中校。6月升任參謀處上校科長。
1938年3月調升福建全省保安司令部(兼司令陳儀)少將參謀長兼保安幹部訓練所教育長。
1939年1月兼任第25集團軍(總司令陳儀)參謀處處長。
1939年9月兼任閩中剿匪司令部(兼司令黃珍吾)參謀長。
1941年4月調兼福建省保安縱隊(兼司令黃珍吾)副司令。11月升任福建全省保安司令部(兼司令劉建緒)少將副司令兼參謀長。
1944年3月調任軍事委員會委員長侍從室少將高級參謀。
1945年3月9日晉任陸軍步兵上校。9月調升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兼總司令陳儀)中將參謀長。10月10日獲頒忠勤勳章。
1946年5月5日獲頒勝利勳章。
1947年4月調任國防部(部長白崇禧)中將部員。
1948年3月調任國民政府主席特派戰地視察第3組中將組長。5月所部改稱總統特派戰地視察第3組,仍任中將組長。10月調任國防部(部長何應欽)中將部員。
1949年2月調任第2編練司令部(司令官胡璉)中將副司令官。5月所部改編為第12兵團(司令官胡璉),仍任中將副司令官。7月兼任廣東省第9區行政督察專員、梅縣縣長。9月辭去縣長兼職。10月第12兵團改組為金門防衛司令部(司令官胡璉),仍任中將副司令官兼金門縣縣長。
1952年9月兼任「福建反共救國軍」(兼總指揮胡璉)副總指揮。
1960年7月奉派美國陸軍參謀大學深造。
1963年8月出任「國防部」聯合作戰研究委員會(主委餘伯泉)中將副主任委員。
1967年6月調任駐越南軍事援助團中將團長。
1968年6月卸任回國。9月入三軍聯合大學第一期深造。
1969年5月派任「總統府」戰略顧問委員會中將顧問。
1970年10月退為備役。
1996年6月在美國洛杉磯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