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為家樂福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家樂福稱已做提示,願承擔合理部分賠償
本報訊 (記者陳博)今年3歲的男孩浩浩(化名)坐在家樂福超市購物車裡乘坐扶梯時,突然被甩到車外摔傷。浩浩父母認為家樂福沒盡到安全保障義務,近日向朝陽法院提起訴訟,索賠8500元並要求店方賠禮道歉。
家樂福稱,扶梯旁已貼有乘梯須知,願對本案承擔合法合理的部分賠償。本案尚未宣判。
顧客
購物車存在安全隱患
浩浩父母稱,今年4月的一天晚上,一家三口到家樂福姚家園店購物時,夫妻倆將浩浩放在一輛購物車中乘自動扶梯上行。沒想到購物車的卡齒損壞,浩浩直接從車內「漏」了出來,摔到電梯上。「車內的罐裝奶粉也掉到了電梯上,鐵皮罐子都摔癟了,人能不疼嗎?」
浩浩母親稱,事發後,店內員工曾一度不聞不問,在他們的要求下,家樂福人員才陪著他們去了民航總醫院和兒研所。經診斷,浩浩右胸壁軟組織挫傷。
日前,浩浩的父母將北京家樂福商業有限公司和北京家樂福商業有限公司姚家園店起訴到朝陽法院。
他們認為,家樂福的購物車存在安全隱患,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浩浩受傷,索賠交通費、護理費、營養費和精神撫慰金共計8500元,並要求家樂福賠禮道歉。
家樂福
父母行為是主要原因
近日,朝陽法院開庭審理此案。
家樂福公司一方辯稱,事故發生後,家樂福員工陪同浩浩一家到醫院進行了檢查治療,並已承擔了浩浩的醫療費和交通費。
此外,家樂福姚家園店內扶梯旁張貼有乘梯須知,明確提示顧客不得將兒童放入購物車推上電梯,浩浩父母不顧該提示,將浩浩放在購物車內推上電梯的行為本身即具危險性,是引起浩浩受傷的主要原因。
不過,家樂福同時表示,對浩浩一家提出的索賠要求同意承擔合法合理的部分。
該案尚未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