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華潤集團原董事長被查,新聞界面臨這樣的思考:記者舉報官員是否具有職務行為性質?是否應遵循新聞專業主義原則?如何確保不受利益相關方的影響?等等。簡而言之:職業記者如何行使公民的檢舉權?
南方周末記者通過採訪華潤案的主要舉報人和報導者,力圖還原從張新明案到華潤案的發展過程,並記錄其中的媒體表現,特別是報導者如何向舉報者轉變,以及對此案產生的影響。
除了採訪調查記者群體和傳播學專家,南方周末還向國內一線的調查記者發放了調查問卷。業界和學界對網絡反腐多持謹慎態度,主張無論報導還是舉報,都應當符合新聞專業主義規範,謹守職業倫理道德底線。
實際上,記者的本職工作就包括監督。公開的報導,就是最好的舉報。
2014年4月17日晚,中紀委在官方網站公布,華潤集團董事長、黨委書記宋林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組織調查。
持續兩年多的舉報華潤「接力賽」終於迎來了看似「勝利」的節點。但和當年劉鐵男案所激發的對於記者舉報反腐的一片讚揚不同,分歧和複雜性也開始顯現。
在塵埃落定前的一個月,2014年3月20日,原《財經》雜誌副主編羅昌平在網易真話頻道發表文章《新聞做空者》,提出有著「雲壤之別」的兩種揭黑報導,「一類是做空,一類是坐實」。
這位曾舉報劉鐵男的前調查記者,批評了接力舉報華潤集團董事長宋林的三名記者,指出:本來僅是山西商人張新明、呂中樓兩人之間的矛盾,一方花錢攻擊另一方,華潤被強拉進來,「私怨成了公仇」。
私怨說,點燃了其他當事人的反駁,而舉報華潤接力的更多細節也在論爭中浮出水面。
從張新明查到華潤
復盤華潤舉報門,要回溯到2010年的山西首富張新明案。
2010年10月22日,紫荊網記者呂英傑發表了一篇報導稱「山西首富張新明偽造護照非法出境被公安部門通緝」。紫荊網據稱是一家香港媒體。
幾天後,《每日經濟新聞》發表記者夏子航的報導,「前山西首富山西金業煤焦集團董事長張新明遭懸賞500元通緝」。
這是夏子航唯一一篇與張新明有關的報導,他沒有去現場採訪。他的同事黎光壽隨後接手了報導,去了山西。半個月後,黎光壽在《每日經濟新聞》發表了「四段人生隱現煤商黑金非典型路線」一文。
當張新明被懸賞500元通緝時,李建軍剛剛從《山西晚報》離職進入《成都商報》,負責東北、華北片區的報導。
黎光壽告訴南方周末記者,在對張新明的信息和資料進行梳理後,他發現了好多疑點,但光是調資料都需要花很多錢,報社不可能支持,正好李建軍要做調查,就把一些數據給他了。
財經記者們發現的內容包括「山西首富」張新明的灰色發家史以及官商勾結黑幕。作為一名對財經報導並不擅長的「調查記者」,李建軍對張新明的財務報表毫無新聞敏感。但他的優勢在於,他對山西煤礦政策的熟悉和在監管領域的豐富人脈。
李建軍說,促使他決心一查到底的原因是,張新明受時任山西省公安廳副廳長、太原市公安局局長蘇浩指使,動用「黑社會」勢力報復他及其家人。
2011年秋,李建軍發文舉報蘇浩,事後證明,他的微博內容是一個謠言,但他在微博上的出擊,讓張新明很快成為媒體關注的焦點。
終於有一天,一封匿名郵件發到了李建軍的公開郵箱,「一如以往多次發生的有關山西公安黑幕的材料一樣」。
在李建軍加入「戰團」之前,對於華潤併購山西金業、華潤聯盛和內蒙古五間房煤礦存在暗箱操作的舉報已在進行,但那些舉報者並沒有嘗試聯繫媒體。李建軍將這理解成「體制內的舉報者迷信『正規渠道』,不想也不敢跟媒體接觸」。
據李建軍稱,他和舉報人的「信使」兩次見面,獲得了一些基本資料。接下來,他所做的,是自己去調查核實,並聯繫財經媒體。
以《21世紀經濟報導》、《第一財經日報》等為代表的財經媒體隨後紛紛加入報導。張新明手中的三個採礦證已過期的煤礦以123億元的天價賣給了華潤,而在此之前,其中的兩個礦以幾千萬價格打包都賣不出去。人們懷疑不僅僅是國有資產流失那麼簡單,更涉嫌合謀針對國資的金融詐騙。宋林由此進入了李建軍的視野。
李建軍說,國內媒體中,最早從他手上得到「信使」材料的,是《時代周報》鄧全倫。他是第一個到現場調查的記者,但他採訪一周撰寫的報導最終未能發表。
鄧全倫向南方周末記者證實了這一點。他透露,最早刊發報導的是《第一財經日報》,作者署名為「華言真」,意為「關於華潤所說的都是真的」。
差不多同時發表報導的還有與李建軍、李廷禎並稱「山西三李」的《中國經營報》記者李旭東。
而李廷禎所在的《財經》雜誌早在2013年國慶節節前已寫出了相關報導,但由於種種原因直到2014年1月才得以發表。
這一系列報導最終引發了華潤在香港的小股東的集體維權。
舉報宋林
據李建軍稱,他在香港迅速「躥紅」的後果是:不得不暫時滯留香港;而華潤內部的深喉將他視作危險分子,並切斷了和他的一切聯繫。
對於李建軍來說,王文志的出現是個「意外」。
「王文志的出現不在我的策劃之中,大家一般會誤認為他和我有什麼關係,還有人造謠說王文志收了我300萬……」李建軍說。
王文志是新華社旗下《經濟參考報》首席記者。他第一次給李建軍打電話的時候,李建軍已經公開舉報宋林,並在香港做訴訟準備。
在電話中,王文志自稱是新華社記者,關注華潤案,問李建軍是否有證據。但李建軍對他的身份產生了懷疑並拒絕了他的要求。「我的第一反應是這個記者大概是想從我這拿到材料後去敲詐勒索。」
此外,他並不太相信,稿子能在中央媒體的子報刊發出來。
不過,結果讓他有些吃驚。2013年7月5日,王文志果然在《經濟參考報》發表了報導《華潤電力項目致數十億國資流失 一煤礦成放羊場》,並在微博上私信告訴了李建軍。
在做完報導之後,王文志也開始在網上實名舉報宋林,並且會在微博上私信李建軍。
王文志拒絕了南方周末記者的採訪請求,無法知悉其冒著風險轉戰網絡舉報的原因。
此前,在接受《新京報》等媒體記者採訪時,王文志多次說「自己是一個有正義(感)的記者」,「想勇敢一回,盡一個公民的義務」。在舉報信中,他所用的落款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王文志」,而不是自己的供職單位和身份。
當王文志第一次舉報時,他掌握的信息遠不及李建軍,不過,按李建軍的說法,「他的身份將舉報推上了高潮」。
李建軍認為,王文志的職務更容易接觸到有關信息。此後,他所能接到的爆料遠非李建軍所能及,譬如挖出了「情婦楊某」。李建軍自稱也曾從情婦入手,還跟蹤過宋林的座駕,「但比起這種內部爆料,這樣的努力終顯不足」。
舉報宋林出現的插曲,是2013年8月,《新快報》記者劉虎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劉虎曾經在網上舉報多名高官,宋林只是其中一個。
李建軍並不認為劉虎被抓和舉報宋林有什麼關聯。「劉虎對網際網路的熱情比我還高,整天工作之餘就是關注網絡上的各種帖子,經常一接到爆料就發到自己微博和博客上。這麼草率,我也曾經有過……」
「他比我還抱有幻想,認為新聞可以改變什麼,網絡反腐可以幫助國家走向法治……」儘管對劉虎的新聞專業和理想並不認可,李建軍仍然設法聲援劉虎,甚至負擔了劉虎案的部分訴訟費用。
反腐記者批評反腐記者
從2013年3月宋林被李建軍公開舉報開始,迄今13個月的時間裡,外界一直猜測,他會不會成為繼劉鐵男之後,第二個因為網絡舉報落馬的高官。
「舉報並導致劉鐵男落馬」的原《財經》副主編羅昌平,被視為反腐記者的代表。然而,他所撰寫的《新聞做空者》,激怒了身在香港的李建軍。
在李建軍看來,羅昌平的文章是在指控他收了呂中樓(即張新明在山西的死對頭)的錢做打手,誤打誤撞地踢爆了宋林的弊案。
李建軍為此連發兩封公開信,從「自我澄清」和「專業問題」的角度反駁,稱羅昌平「道德綁架」,「壟斷新聞專業主義」。
李建軍並不諱言舉報動因「最早因私怨而起」,也承認「這顯然不是記者該有的職業倫理」,但卻矢口否認踢爆宋林案是「收錢做打手」。
李建軍沒有否認自己和呂中樓有過交道。但「我並不是受僱於他,他也無權幹涉」。在和蘇浩、張新明「開戰」時,李建軍曾與呂中樓「結盟」。他自稱也曾調查過關於呂中樓的舉報,結論都是:「潑髒水」。
李建軍還說,當他準備對華潤「開戰」時,呂中樓拒絕了他的求助。「他的原話是,就一個張新明就把他搞得那麼狼狽,華潤和宋林他更惹不起。而且勸我也莫惹。我當時很是惱怒,覺得他把自己那麼點家當看得太重,沒有男子漢該有的快意恩仇,甚至說他跟袁紹一樣優柔寡斷。」
在《新聞做空者》中,羅昌平說,華潤舉報門和嫣然風波中手法的類似之處之一,「就在於對財務報表與相關交易的解讀完全外行」。
曾經參與過張新明報導的財經記者中,黎光壽接受了南方周末記者採訪。
按照黎光壽的說法,他總共發表了3篇和張新明有關的報導,但直到2012年4月,他和同行們才注意到呂中樓和張新明有矛盾。
「當時有一家報紙登了一篇呂中樓侵吞800億國資的報導,大家到處找呂中樓,才知道這裡面的關係,那個報紙可能也只是個假報紙,因為大家只看到QQ群裡流傳的一張版面截圖,但沒有人看到過紙質版。」黎光壽確信夏子航最初也不知道,因為他們在討論選題的時候都沒有提及。
黎光壽願意講話是因為自己正在辦理離職手續,「改行,不管做什麼都不做記者了。」
羅昌平婉拒了南方周末記者的採訪,他說:「關於這個我自己說得太多……我早該退場。」
職務行為與個人行為
引發同行關注的,是舉報者們的職務身份。
李建軍介入張新明案時仍是記者,但他表示,在舉報宋林時,自己早已經不是「公職人員」。王文志目前仍在新華社任職。
王文志是在刊發稿件後,開始舉報宋林的。
原《東方早報》調查記者簡光洲認為,最初是以職務身份接觸的,如果再去舉報,「就會出現身份混淆」。
簡光洲因為報導「三鹿奶粉事件」成名,現在已經轉行。他說,自己也有過舉報經驗,問題是,雖然舉報是個人行為,但很多信息的獲取是憑藉著職務身份,人們也習慣性地注意舉報者的職務身份。
在他看來,正確的處理方式應當是:記者先嘗試職務行為——報社發不了了,再考慮舉報等途徑。「一旦決定要報導,就要從證據到寫作把內容做確鑿。報導和舉報都應該出於公益。」
李建軍將網絡爆料視作無奈之選,「如正常路徑暢通,我是不主張這種舉報方式的,你在網上這麼一公開,那還有什麼秘密可言啊,那不等於提醒被舉報者趕緊應對?」
傳播學者展江並不認為記者的職務身份是個問題,在他看來,舉報人在個人微博上舉報,跟供職單位並無太大關係,舉報的行為也應與其他行為區分開來。如果有違反職業倫理道德、社會公德甚至違反亂紀的行為,「大可由法律來懲罰他,讓社會行業來批評他」。
展江還從效果的角度看好記者實名舉報的做法。他以2008年《瞭望東方周刊》記者孫春龍舉報山西礦難為例說,目前新聞界還沒有發現記者舉報重大的腐敗或瀆職事件中有嚴重不實的情況,而且都產生了較為積極正面的影響。
「記者對自己的職業是有事先的風險評估的,他們比一般人更有把握確信他所認為的事實,有更加專業的判斷力。」展江認為,非但不要限制,反而要獎勵舉報人。
李建軍認為,網絡舉報及輿論關注對於宋林最終被查作用甚大,他說,此前,有人已經通過正常渠道舉報了兩年多,一直石沉大海,「網絡爆料之於反腐,無非增加陽光及透明度而已」。
而在外界看來與貪官較量獲勝的羅昌平卻一直不看好網絡反腐,且認為劉鐵男倒臺「標本是不成功的,更不可複製」;即使案件成功,將貪官繩之以法,亦僅是個案突破,在建立反貪腐制度方面殊無貢獻。
羅昌平甚至有些悲觀。在《新聞做空者》中,他說,迄今為止的幾名舉報宋林的記者,「要麼待審,要麼外逃,要麼離職,要麼招安,似乎沒有一個正向回報」。
簡光洲認為華潤案的水落石出,不光是出於王文志和李建軍的努力,「主要原因應該在於證據上更可靠了,證據鏈更加完整準確,信源更準確」。
在《新聞做空者》中,羅昌平認為,凡報導或揭露了的沒被查處的,自然是舉報不專業、證據不紮實或舉報動機有問題等。
與專業能力相比,職業倫理則是更嚴重的問題——業界尤其擔心個別記者的私德問題可能影響社會對媒體的評價,進而壓縮輿論監督的空間。
不過,學者們的態度看起來相對寬容。
汕頭大學教授魏永徵對南方周末記者說,單純質疑動機並無意義,重要的是「動機與效果的統一」。
展江認為,舉報人的舉報只要是對社會有益就是一件應該認可的事情,「罪犯還可以認罪來減輕自己的罪責呢」。與其猜測背後的動機,展江更相信「舉報是出於公義」。
如今,李建軍避走香港,妻子女兒和他在一起。除了忙時,李建軍每天上午去上課,學習英文和廣東話,下午寫作或應酬、接受訪問,晚上溫習功課。至於收入,他說2013年在股市上通過做空賺了三百多萬,捐出去八十多萬,生活中用掉些,現在股市上還有些投資,手頭也並不很寬裕,現在正在聯繫媒體給投些稿,下一步每個月好的話大概能增加兩三萬收入,「如果有人說我趁機做空過華潤,我既不會否認,也不會承認」。
對於舉報者們而言,更可怕的是他們所未知的各種因素。
李建軍為自己策劃了華潤案的整場「戰役」而自豪,然而,他的日子並不好過。「事實上也就是被人當槍使的角色,有時根本不知誰在背後扣動扳機……真不想再這麼玩了,人的命運最好還是掌握在自己手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