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醫學科普知識的大力推廣以及患者的法律意識增強,人們逐漸意識到病歷的重要性。今天,談談病歷的那些事兒。
什麼是病歷?
簡單說,病歷就是有關患者健康狀況的醫療文書,包括患者本人或他人對患者病情的主觀描述和醫務人員對患者的客觀檢查結果,還包括醫務人員對病情的分析、診療過程和轉歸情況的記錄以及與之相關的具有法律意義的憑證。
病歷有哪些種類?
病歷分為門診病歷和住院病歷。
(一)門診病歷
門診病歷是醫生在門診接診病人時編寫的診療記錄;又分為初診病歷、複診病歷和院前急救病歷。
門診病歷雖小,但是作用很大。每位負責任的醫生無論工作多忙,都會認真地完善病歷,可是,在醫院卻經常看到被患者隨意丟棄的門診病歷。許多患者,特別是患有慢性疾病者,往往需要多次複診;複診時既不帶病歷,又說不清自己什麼時候、生過什麼病、當時醫生怎麼治的、用了哪些藥物、做了哪些檢查?也不能把檢查檢驗的結果詳細告訴醫生。這種情況會給患者及接診醫生帶來很多不必要的麻煩。另外,當發生醫療糾紛時,病曆本就是法律文書和依據,對患者或者醫生都是一種自我保護。
(二)住院病歷
當患者通過門診一系列檢查,符合住院條件,辦理入院後,醫務人員對患者疾病進行檢查、診斷、治療等醫療活動的記錄,也是對患者的病史、醫療資料加以歸納、整理、綜合、分析後,按規定的格式和要求書寫的患者的醫療健康檔案,這就是住院病歷。
住院病歷的內容包括:病歷首頁基本信息採集、入院記錄、病史確認單、首次病程記錄、病程記錄、交接班記錄、病例討論記錄、各類知情同意書、手術記錄、會診記錄、出院記錄、出院診斷證明書、醫囑單等等。
當患者康復出院以後,患者的病歷要經過統計、上傳、裝訂、審核、歸檔直至入庫。
目前,業內認為,從病歷資料的建立到整理歸檔之前稱為病歷;而病歷轉交到病案室並經病案管理人員整理後歸檔即成為病案。
病案保存時間是多長?
(一)門診病案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規定,門急診病歷的保存時間自病人最後一次就診之日起不少於15年。
(二)住院病案
1982年制定、目前仍在沿用的北京朝陽醫院的《醫院工作制度》規定,原則上,住院病案應永久保存。
根據《民法通則》要求,住院病案的保存不少於30年,原則上應永遠保存。
我國現代病案管理始建於哪年?
一般認為現代病案管理是以北京協和醫院1921年建立病案室為開端。
病案價值是什麼?
(一)醫學價值
醫療作用、臨床研究和流行病學研究作用、教學作用、醫院管理作用、付費的憑據作用。
(二)法學價值
醫療糾紛、法律憑證。
(三)歷史作用
作為人類與疾病抗爭過程的記錄,可以反映某一歷史時期的歷史事件:在北京協和醫院病案記錄統計中表明,日本侵華戰爭時期使用的細菌戰,毒殺我國人民,造成華北地區霍亂等,就是歷史的見證。
病案歸屬權歸誰?
2002年9月1日起實施的《醫療機構病歷管理規定》中明確了醫療機構有權保存和管理病案,任何個人未經院方許可不得私自翻閱、索要、塗改、毀損病歷及其他醫療文件;患者可以複印病案 。
綜上所訴我們用16個字簡明扼要概括病歷特點客觀、真實、準確、及時、完整、規範。
現在,是不是對病歷有了一個全新的認識?下次出發來醫院就診之前,一定要先檢查一下之前的病歷及檢查結果是否帶齊,這對於治療和醫療安全非常有必要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