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辯護那些事兒:為什麼諮詢律師要付費?

2021-01-08 刑辯何嘉銘

肖文彬:詐騙犯罪案件辯護律師、廣強律師事務所詐騙犯罪辯護與研究中心主任

何嘉銘:廣強律師事務所詐騙犯罪辯護與研究中心研究員

很多人會不解,為什麼跟律師聊天也要收費,不就簡單地問幾個問題,又沒有委託律師介入案件,哪用得著付費呢?更有甚者,聽到律師說諮詢要付費後,大罵律師黑心、貪錢!不少律師卻只能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

筆者認為,當事人有這種想法其實情有可原,因為如今網際網路技術發達,當事人只要通過很多網絡平臺,動動手指就能夠獲得免費的法律意見,所以很多人認為直接諮詢律師哪還需要付費。律師也無需歸咎於當事人摳門、沒有付費意識,畢竟「付費法律諮詢」的確仍未形成社會大眾的共識。不信?我們對比一下百度搜索的結果數量——

且不說搜索「付費法律諮詢」的結果,仍由相當一部分是「免費」的連結,光是「免費」的表面結果數量已將近是「付費」的七倍,數量差距之大甚至可以用懸殊二字形容。網上的輿情,一定程度上能反映出社會上的主流觀點仍認為:諮詢律師是無需付費的。

另外,筆者還發現一個有趣的細節,從搜索結果來看,有相當數量的當事人都提出了這麼一個問題:「我家裡經濟不好,我希望律師免費代理我打官司,贏了再付款,有律師可以免費幫忙給我法律意見嗎?」

針對類似的問題,筆者在這裡可以負責任地統一給個答覆:沒有!

相信肯定有人會問:「為什麼」,不急,筆者細細道來——

首先,我們要清楚律師的性質:律師是一個職業、一份工作,是法律服務市場上提供有償法律服務的專業人士。換句話說,市場上的律師法律服務是服務於私人的付費產品,而非政府提供的免費公共服務。

有人又會說:「法律援助就是免費的啊!」這話沒錯!因為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當事人,確實能夠申請到法援律師免費的法律服務,然而當事人不支付律師費並不意味著律師義務勞動。事實上,法律援助免費的原因,是國家為律師提供一定的法律援助補貼,相當於國家替當事人付了律師費。

其次,你知道律師提供免費服務,是被國家明文禁止的嗎?《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律師業務推廣行為規則(試行)》第十條第(八)項是這麼規定的「律師、律師事務所進行業務推廣時,不得有下列行為:(八)不收費或者減免收費(法律援助案件除外)」。免費法律服務構成了對同行的不正當競爭,恪守職業操守的律師是不會免費提供法律服務的。

有人又會說「我諮詢了做律師的親戚朋友,人家不也沒收我的錢嗎!」這話也沒錯!因為你在這次的諮詢中,消耗的不是金錢,而是人情。這次律師免費給了法律意見,下一次當事人也不會突然就想起付費,而人與人之間的人情是有限的,不斷地向親友律師免費諮詢只有一個結果:人情耗盡。人情耗盡也就意味著決裂,作為分秒必爭的律師,這個人情實在耗不起。

再者,專業有價才是市場規律。律師提供的產品是專業知識和工作時間,知識和時間就是財富,有限時間內律師選擇為一個當事人提供諮詢就意味著不能為另一個當事人提供諮詢,免費諮詢意味著當事人無對價地從律師身上獲取財富和時間,這與社會常識、等價有償的市場規律是相悖的,付費諮詢既是對律師和專業知識的尊重,同時也是當事人與律師之間的等價交換。

所謂專業有價,其必要條件就是專業。以刑事律師為例,中國有四十多萬,專門從事刑事辯護的律師僅有千餘人,從事個罪化、類罪化辯護的律師更是鳳毛麟角。專注意味著專業,個罪化、類罪化刑辯律師在其專業領域內進行了長期的研究與實踐,取得比普通刑事律師更多的理論成果和成功案例,在處理本專業領域的案件時,與普通律師相比必然更加遊刃有餘。類似於物以稀為貴,個罪化、類罪化刑辯律師極少、專業水平更高、法律服務更珍貴,其費用也相應地會高於行業平均水平,這才能體現專業知識、以及運用專業知識能力的價值。

最後,免費諮詢只能「僅供參考」,付費諮詢才能量身定製。免費得到的法律意見,往往只停留在很基礎的層面,根本無法切中要害地解決問題,甚至可能帶來更大的代價和損失。可能這麼說沒人理解,筆者舉個醫生行業的例子,便好理解了——

一個病人看到路邊有免費體檢的攤位,便上前體驗,經過一番體檢故弄玄虛,加上對方不斷的花言巧語,最終卻花費幾千上萬元,購買了無名保健品一個療程,非但沒治好病,還損失了一大筆錢。也許,這位病人萬萬沒想到,其實只用花幾塊錢一個號,就能在正規醫院掛到三十年的老專家,再花個百十塊開個藥,便能藥到病除。

同理,一位身陷法律糾紛的當事人,聽到律師信誓旦旦能取得無罪或是緩刑的結果,以為這次免費諮詢佔了大便宜,殊不知後續會被坑取成千上萬來購買這個所謂的「勝訴」刑事辯護法律服務。也許,這位當事人也萬萬沒有想到,與其耗費高昂的委託費用委託一位保證「勝訴「的「免費「律師,不如諮詢類罪化、個罪化律師提供精準化的法律專業分析與應對方案服務,對當事人來說,後者在服務價值上就已經成功了一半了,根本無需大費周章將問題「升格化」。

所謂的量身定製,其價值就在於只適合當事人自身。法律服務本身屬於無形的產品,所以律師的付出往往是在於當事人看不到的地方。盡責、專業的律師提供量身定製的法律應對方案前,必須充分審閱證據材料、了解具體案情、檢索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司法案例,經過一番深思熟慮,這些絕不是一下子就能完成的,是需要付出大量智力勞動的。看似輕巧的磨磨嘴皮子,實際上是律師多年實務工作沉澱的累累成果。

十年寒窗,專業有價。如果律師和醫生都免費服務,那世界上也不會再有優秀的律師和醫生,大家的生命、自由、財產權益誰來保護?筆者希望律師的專業知識、專業能力能夠得到社會的尊重與理解,我們將以專業的法律服務,回饋當事人的支持與信任。

相關焦點

  • 律師在刑事辯護各階段的作用
    任何一個刑事案件,表面上看是公檢法說了算,有了律師的幫助,實際上是法律說了算。就如同我們感嘆人生,再怎麼努力還不是命運說了算?雖然如此,我們沒有見到誰真正放棄過努力,命運掌握在自己手裡,你不去爭取,誰都幫不了你。以下,本律師根據多年的刑事辯護經驗來簡單介紹一下律師在刑事訴訟中各階段的主要作用。
  • 為什麼說刑事律師的專業辯護具有不可替代性
    ,就能辦理具體的刑事案件,這種想法不僅幼稚可笑,更是對刑事辯護的褻瀆。正如世上沒有兩片完全相同的樹葉一樣,世上也沒有技能完全相同的兩位律師,每一位律師的履歷、天賦悟性、專業技能具有專屬性、各不相同的,因此,刑事律師的專業技能(專業辯護)是具有不可替代性的。只有高水平的專業律師才是案件操作的最佳實施者。
  • 刑事辯護與刑事控告的愛恨糾纏
    刑事控告之所以成為「非主流」的刑事業務,是有很多原因的,與刑事辯護相比,刑事控告具備以下特點:1.刑事控告的價值核心是「一元」的,刑事辯護不是。 刑事控告肉眼可見的價值核心只有一個,就是刑事立案。但刑事控告不一定能立案,也就是不一定能看到效果;而反觀刑事辯護,由於辯護的價值是多元化的,即便沒辦法看到取保、緩刑、無罪之類的價值,律師的勞動還是能讓大多數當事人和家屬感受到在權利保障、親情傳遞和法律諮詢方面的價值。
  • 刑事速裁程序中律師的「有效辯護」問題
    在這一程序試點過程中,針對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簡單輕微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在審前主動認罪認罰,在簡易程序基礎上更為簡化的訴訟程序探索。如何確保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自願性和選擇程序的主動性,成為試點階段的核心問題之一。筆者認為,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值班律師制度,強化律師的有效辯護是其關鍵環節。
  • 被抓了刑事拘留委託律師刑事辯護的作用和意義
    刑事辯護一直被認為是弱勢嫌疑人與強勢公權力的不對稱對抗,這種觀點與傳統的官家強勢,公、檢、法的職責、任務和地位相對應。雖然《刑事訴訟法》《公安辦案程序規定》《高檢規則》《六部委規定》都強調了辦案機關查證無罪、罪輕的職責,但由於職能設定,打擊犯罪追究當事人刑事責任一直是辦案機關的首選和主要功能。
  • 談刑事辯護那些事:名副其實的大牌律師才是大律師
    這裡不妨以刑事案件的閱卷工作為例:眾所周知,閱卷是刑事案件中最重要的一項工作,律師閱卷耗費的時間往往要佔到三分之一以上,對於重大疑難複雜的刑事案件,一個負責任的律師如果連續閱卷的話,甚至需要閱卷1個月以上。如果說一個身份頭銜眾多的律師,一個到處活動應酬或者講課開會的律師,一個一年辦案數十起的律師,他(她)哪有時間去充分閱卷?
  • 李奮飛:律師為什麼要為「壞人」辯護?
    但,直到現在,不少人甚至包括不少法律界人士,仍然對辯護制度的價值和辯護律師的角色缺乏正確的認識,甚至存在重大的誤解乃至歪曲:有人將辯護律師運用法律維護被追訴者權利的行為當成是「鑽法律的空子」;有人將律師為那些被指控實施了嚴重犯罪的被追訴人(如黑社會頭目劉湧)辯護看作是「為壞人開脫(說話)」;在劉湧案的爭論過程中,有一位自稱是中國政法大學的學生說:「田老師(劉湧的辯護律師
  • 金華刑事律師施孔周:我們為什麼要做刑辯律師
    其實刑事辯護一直都是一個沉重的話題,而刑辯律師則是一個危險係數極高的職業,他們的一隻腳往往永遠在牢獄邊緣徘徊,所以有人稱他們為「刀尖上的舞者」。在一個龐大的律師團隊,能做刑事辯護律師的也就那麼幾個。既然刑事辯護那麼難做,為什麼還要做刑事辯護律師呢?
  • 滄縣刑事案件律師諮詢解答故意傷害罪如何處理
    滄縣刑事案件律師諮詢解答故意傷害罪如何處理    滄縣刑事案件律師諮詢解答故意傷害罪如何處理如果被告人或其親屬或朋友請求上訴並繼續委託,則代為提起上訴,並作出相應準備。犯罪預備與犯罪未遂的比較!
  • 刑事案件為什麼一定要請律師?
    刑事案件為什麼要請律師?在刑事案件中律師又有什麼作用?請律師對自己是否有幫助? 行仁律師表示:刑事案件分三個階段,公安偵查階段、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法院審判階段。越早委託律師對案件的最終結果越有利,在公安偵查階段,或者人一被拘留就委託律師介入效果最好。
  • 瀋陽刑事律師:刑事辯護_刑事拘留被延長期限是不是一定要判刑?
    一般,被刑事拘留後最長期限為10天,如果拘留時間延長,通常是案情重大複雜或是被拘留的人犯罪情節較重。所以,有些人便以為刑事拘留被延長期限,一定要承擔刑事責任,被法院判刑。下面小編詳細給您做介紹。遼寧卓政律師事務所公安機關根據採取刑事拘留的條件判斷刑事拘留是否延長拘留,如果案情重大複雜,可以延長1至4日。
  • 北京刑辯律師鞏志芳:在刑事訴訟中辯護的種類有哪些?
    比如在民事糾紛中,由於案件貼近我們日常生活,當事人會覺得律師說得相關法條和司法流程讓人比較容易理解;但在刑事案件中,由於案件危害性更大,處罰性更強,所以刑事司法程序規定的更為細緻,此時辯護的作用也越發重要。今天,我們就為大家講一下刑事訴訟中關於辯護的分類。
  • 律師為什麼要給「壞人」辯護?
    我們經常看到很多重大案件中,律師會為了犯罪分子極力辯護,跟公訴人針鋒相對,那麼律師真的是在給「壞人」開脫罪名嗎?真的是電視劇裡面,有錢找律師就可以為所欲為嗎?與程序正義相對立的就是實體正義,實體正義是指人們在對實體上的權利、義務和責任進行確定所要遵循的價值標準,強調結果的正當合理與道德性。簡而言之,實體正義即指一個在法律適用過程中所取得的結果是否符合某些公正標準,通常就是犯罪分子都得到懲處。
  • 「律師手記」民間借貸問題與刑事辯護等問題
    二、刑事辯護問題問:我兒子涉嫌強迫交易罪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我想請律師為其辯護。問在公安偵查期間律師主要能做些什麼?劉會清律師解答: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託辯護人」。
  • 律師如何成功辦理刑案#如何才能做到刑事案件辯護服務實質化#
    上海瑞美克律師事務所-王剛律師辦理刑事辯護案件手記 在我國的刑事辯護中,有一部分刑事辯護律師往往遇到辯護費力、走形式、走過程、使不上勁、辯護意見得不到重視等問題。這些問題的存在當然與我國的刑事訴訟制度的架構有關,但更深層次探研的話,則是刑事辯護律師的辯護質量問題。
  • 中國律師刑事辯護培訓中心西北政法大學掛牌
    2007年3月24日,中國律師刑事辯護培訓中心在西安揭牌。該中心由中華全國律師協會與西北政法大學合作成立,是專門對律師進行刑事辯護技能培訓的機構。進入現代社會以來,以律師刑事辯護為主要內容的刑事辯護制度在各國普遍建立起來,刑事辯護律師的權利越來越大、地位越來越重要,聯合國通過的《保護所有遭受任何形式拘留和監禁的人的原則》和《關於律師作用的基本原則》等,都對刑事辯護制度做了系統的規定,提出了國際化的「保障被指控人獲得律師幫助的平等、及時和有效」的刑事辯護原則及標準,對各國完善刑辯制度具有普遍的指導意義。
  • 石家莊一名律師獲全國「刑事辯護傑出成就獎」
    獲獎後,周律師工作更忙了本報首席記者 李梓4月15日,由中國政法大學刑事辯護研究中心舉辦的首屆薊門刑事辯護沙龍暨2017年度全國「十大無罪辯護經典案例」頒獎儀式在京舉行。「河北滄州楊有軍搶劫案」 因其影響力、複雜性、辯護難度和社會意義而名列其中。此案前三次審判均判決犯罪嫌疑人楊有軍死刑,重審二審判決無罪。這是「十大無罪辯護經典案例」中唯一的法律援助案件,其重審二審辯護律師——河北侯鳳梅律師事務所的周志遠,榮獲「2017年度刑事辯護傑出成就獎」。中國政法大學教授阮齊林表示,社會需要周志遠這樣的律師,法律援助案件更需要這樣的律師。
  • 請了律師做刑事辯護後,怎樣才能知道律師是否盡責?
    刑事辯護是很專業的行為,委託人對掌管生殺予奪大權的公檢法,對於高牆電網的看守所,都是望而生畏的,如果委託人不是嫌犯本人,就需要律師和這些部門去溝通,做委託人、司法機關、嫌犯之間溝通的渠道和橋梁。如果嫌犯本人是委託人,如果他希望有一個人可以自由出入司法機關和看守所,為他奔走呼籲,為他提供法律幫助,為他閱卷和辯護,那麼,他仍然需要律師。刑事案件中,律師的作用只有四個字:不可或缺。如果您請了律師,這個律師一定是您千挑百選出來的,或者經朋友介紹來的,您一定是先對他有了信任,才籤下委託,所以,就不妨把信任交給他。
  • 為什麼一般律師不喜歡做刑事案件?或不以刑事案件為主業?
    作者:凡人之壁啊來源:知乎一,刑事業務收益相對降低,這是最主要的原因。這點在日本也是一樣。雖然為了節目效果電視劇都喜歡以刑事辯護做背景但是實際上多數律師心裡還是偏向於做商事案件。之所以說收益「相對較低」是把刑事業務與商事業務、金融證券類業務相比。
  • 那些為「壞人」辯護的律師 良心真的被狗吃了嗎?
    每當有重大刑事案件庭審的新聞上線,當看到刑辯律師還在為所謂的公眾眼中的「壞人」辯護時,總有這樣的評論齊刷刷的出現,無數的網友對辯護人口誅筆伐,為受害者打抱不平。他們不理解,有些甚至是很有名氣的律師,明明不缺錢,為什麼還要打這樣的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