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要求促進非全日制研究生就業:提高思想認識提供平等機會

2020-09-05 澎湃新聞

澎湃新聞記者 鍾煜豪

「非全日制研究生」是近日輿論場上備受關注的話題之一。在已有的案例中,非全日制研究生在被用人單位拒絕的同時,也未能獲得部分全日制研究生的認可,二者間出現對立情緒。

澎湃新聞注意到,就在9月4日,浙江省人社廳官網公布了浙江省委組織部、浙江省人社廳、浙江省教育廳、浙江省公安廳、浙江省國資委《關於進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業工作的通知》。這份通知要求,提高思想認識,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是我國研究生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加強招聘信息管理,各級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及政府投資項目崗位公開招聘要規範招聘信息管理,不得設置與職位要求無關的報考資格條件;強化就業服務,密切關注非全日制研究生就業進展情況等。

在非全日制研究生就業頻遭歧視的當下,浙江省這份形成於8月31日的通知可謂呼應了此前教育部辦公廳等五部門聯合印發的《關於進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業工作的通知》精神。

澎湃新聞注意到,這份通知面向各市、縣(市、區)黨委組織部、政府人力社保局、教育局、公安局、國資委,省屬事業單位,省屬國有企業,各普通高等學校。浙江省委組織部、浙江省人社廳等5部門在通知中明確,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是我國研究生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各地各相關部門要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在招錄、招聘和落戶等方面對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機會,指導用人單位共同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業工作,營造良好就業環境。

通知提出,各級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及政府投資項目崗位公開招聘要規範招聘信息管理,不得設置與職位要求無關的報考資格條件,並在本單位網站和同級人力社保部門網站公開發布。對報考畢業生關於報考條件的諮詢、來信來訪等,要及時解答和回應。各地各相關部門要加強對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招聘信息的審核和指導,及時糾正違規設置報考資格條件的情形。

通知還提出,各地各相關部門要加強對高校畢業生的就業指導服務和政策宣傳引導,密切關注非全日制研究生就業進展情況,將暫未就業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納入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實名登記服務,開展職業指導,組織職業培訓,提供見習崗位,促進儘快就業。

9月4日,教育部相關負責人在回應澎湃新聞時表示,「2019年12月,教育部辦公廳等五部門聯合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業工作的通知》,已明確用人單位應為不同教育形式研究生提供平等就業、落戶機會。」

上述負責人強調,五部門的通知中已明確「用人單位招用人員應當向勞動者提供平等就業機會。各級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及國有企業公開招聘要根據崗位需求合理制定招聘條件,對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就業機會,不得設置與職位要求無關的報考資格條件。各地要合理制定人才落戶條件,精簡落戶憑證,簡化辦理手續,為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落戶機會」。

不過,目前仍有一些地方及用人單位在人才招聘中將非全日制研究生排除在外,使非全日制研究生無法獲得平等競爭、就業機會。同時,一些地方的人才補貼、落戶優惠政策,非全日制研究生也無法與全日制研究生同等享受。

教育部負責人表示,下一步,教育部將繼續會同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國務院國資委等部門,指導各地各單位落實相關政策,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業工作。

責任編輯:王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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