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撐傘「頂」在貨車前。監控截圖
在稱重測試點前龜速行進,利用其他車輛頭尾相接遮擋號牌,這是超載貨車逃避處罰慣用的伎倆。前些天,餘姚查獲一起同類案件,只不過招數有點「新奇」:一男子撐著雨傘,身體緊貼貨車車頭,一路被貨車「頂」著小碎步前行。
昨日,記者了解到,該男子陸某是一名釣魚愛好者,之所以「人肉」為貨車遮擋號牌,是接受了「漁友」的求助。原來,前段時間大伙兒在釣魚時,一「漁友」提出請陸某幫個忙,希望他能在貨車經過稱重測試點時,用自己的身體擋住號牌。對方說,他們的貨車超重了一點點,如果因為這點超重被罰款,實在不值得。
起初,陸某有些猶豫,生怕把自己暴露在攝像頭下,但「漁友」好說歹說,還給他支招「用雨傘擋住臉部,就沒人能看到了」。
於是,11月14日上午8點剛過,陸某便按照「漁友」的交代驅車前往餘姚當地的甬餘線九壘山,在貨車到達前先行下車等待。待目標車輛抵達指定位置並減速之後,陸某立即撐開雨傘走到車前,用整個身軀擋住號牌,隨後緊貼車頭,龜速前行。
這一幕被路面公共視頻還原。記者從畫面中看到,當時正值早高峰,甬餘線九壘山路口車流密集,單向僅兩車道,貨車低速行駛佔據了其中一條車道,後方車輛被迫緩行,一時間車輛排起長龍。
很快,餘姚市交通局工作人員在視頻巡查中發現異常,將證據材料整合遞交給公安部門後,當地鳳山派出所民警立即出警,將故意遮擋號牌的陸某抓獲。
據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警方已對相關涉事司機處以200元罰款,對「人肉」遮擋號牌的陸某處以拘留7日、罰款200元的行政處罰。同時,根據今年9月1日頒布的《浙江省公路條例》,餘姚市交通局執法人員還將對該違法行為所涉及的公司處以5000元處罰。
目前,案件仍在進一步辦理中。
寧波晚報記者陳燁通訊員張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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