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慶安法院:認真落實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推進速裁案件快速辦理
這是慶安法院落實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推進速裁案件快速辦理以來,被告人在法庭上常說的一句話。 年初以來,慶安法院積極落實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在及時有效懲治犯罪、加強人權司法保障、促進公平正義、優化司法資源配置方面取得了顯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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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踐改革經驗 區法院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
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是人民法院堅持嚴格司法,保證刑事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舉措。日前,區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向新聞媒體、社會各界通報過去幾年法院開展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工作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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慶安法院:現代科技與審判工作深度融合開拓智慧訴訟服務新局面
慶安法院積極推動現代科技與審判工作深度融合,開拓智慧訴訟服務新局面。依託移動微法院及最高法院推廣應用的各類訴訟服務平臺,推行網上繳費、視頻調解、網上保全、電子送達、線上證據交換等功能,實現「一網通辦」。二是持續優化熱線功能。加大12368訴訟熱線服務宣傳,提高熱線的人工接聽率,健全來電事項分類記錄、轉辦反饋和評價通報制度,讓群眾來電明去處、有回音、能解惑、可監督,不斷提升群眾對熱線服務的認可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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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制度發展的三種模式:一個概要性的分析
法國最近20年刑事訴訟制度的變革便是對此的最佳闡釋:在立法者認為刑事訴訟需要與《歐洲人權公約》所要求的程序保障一致時,刑事訴訟法向正當程序發展的趨勢明顯;一旦立法者認為刑事訴訟法應以安全和鎮壓為優先目標時,刑事訴訟制度改革更多與秩序和控制相聯。(15)如果立法者的價值目標合理,符合公眾的真正願望,刑事訴訟制度當然能沿著滿足公眾福祉的方向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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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刑事訴訟證據開示制度
日本長期以來並未建立正式的證據開示制度,檢察官獨佔證據成為戰後日本刑事訴訟的典型特徵,證據開示於法無據,被告人及辯護人難以有效開展訴訟防衛。2004年,日本修訂《刑事訴訟法》,正式建立證據開示制度,這是日本刑事司法改革的重大進步,但仍不夠完備,近年來更因為公開範圍有限、增加程序成本等問題受到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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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警論壇:以刑事訴訟構造為視角論律師在場制度
通常被認為被控訴一方是刑事訴訟過程中尤其是偵查階段的弱勢方,要使其作為一方訴訟主體從程序上、實體上參與刑事訴訟活動,離不開辯護權的全面保障。而律師在場權作為偵查環節犯罪嫌疑人應該享有的一項重要辯護權利,不應只在立法層面論證其設立的必要性,還應考察刑事訴訟構造改革的背景之下律師在場制度實現的可能性以及影響其運行的因素,如刑事案件辯護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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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改革與刑事訴訟制度的完善_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
近年來,檢察機關進行的檢察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為刑事訴訟法的修改提供了豐富的素材,奠定了堅實的實踐基礎;刑事訴訟制度的改革完善,特別是刑事訴訟法賦予檢察機關新的職責,必將引起檢察工作機制的變革和檢察改革的進一步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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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次公眾開放日】慶安法院「雲開放」
慶安法院37名員額法官的照片公示於此,接受社會監督。看到這,你一定感到法官很神聖吧!一個個小小的細節,彰顯了慶安法院司法為民、便民服務的宗旨。近日,慶安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對全國法院一站式建設的日考評工作中,連續位居全國法院第一位,為省市縣增光了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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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刑事訴訟制度的新變革
;③刑事訴訟制度未能全面實行憲政化以及缺乏司法獨立性等要因。在兇殺案等惡性犯罪中喪生被害人的配偶、雙親、兄弟、姐妹等近親屬也可以向法院申請發表意見。 在2000年刑事訴訟法修改的同時,日本還制定了專門的犯罪被害人保護措施法,即《關於以保護犯罪被害人等為目的的刑事程序附屬措施的法律》。該法律賦予被害人優先旁聽法院公開審理的權利,以及閱覽、複印審判記錄的權利。同時,針對被害人與被告人之間的民事糾紛,規定了促成雙方達成和解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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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庭審證明實質化是訴訟制度改革重中之重
探索庭審證明的實質化是貫徹落實「以審判為中心」訴訟制度改革的重中之重,也是實現庭審實質化的核心所在。 「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確立了刑事庭審在證據審查及事實認定的核心地位,也對刑事庭審的實質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近些年來,從各地審判實踐所反饋的情況看,庭審虛化是較為多見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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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瑞華:刑事訴訟的公力合作模式:量刑協商制度在中國的興起
2014年,我國司法改革決策者推動了新一輪的司法體制改革。其中,與建立「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相提並論的一項改革,就是構建「認罪認罰從寬」的訴訟制度。2014年至2016年,全國人大常委會曾授權最高法院和最高檢察院在部分大中城市開展「刑事速裁程序」的改革試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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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改革和完善律師制度取得重大進展
我國改革和完善律師制度取得重大進展深化律改「總規劃」正在徵求意見 「法官在庭審程序中要認真聽取律師意見,保證律師發言的完整性」。 8月17日,司法部律師公證工作指導司負責人接受《法制日報》記者採訪時說,兩年多來,各級司法行政機關與其他政法機關相互配合,認真貫徹落實中央改革部署要求,借鑑國外律師管理工作有益做法,不斷改革和完善律師制度,增強了律師事業發展的活力,取得重大進展。目前,深化律師改革意見正在進一步徵求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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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繁簡分流改革成效明顯
□河南法制報記者王建芳 閱讀提示 根據全國人大授權和最高人民法院部署,自2020年1月15日開始,在20個城市的中級、基層人民法院開展為期兩年的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改革試點,鄭州兩級法院被定為試點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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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時代中國特色刑事訴訟制度的新發展
原標題:新時代中國特色刑事訴訟制度的新發展 代表進一步認為,在刑事訴訟中的「法律幫助」就應當是「辯護」。雖然辯護人只是一個稱謂,但是在這個稱謂下意味著很多權利的行使。其二,如何保障被告人的權利。有代表認為,應當加強研究如何保障被告人的權利。如,當事人願意認罪或願意承認重罪,經律師建議,做無罪或罪輕辯護,而且律師的觀點確實也是合法合理的,但法院沒有採納律師的觀點,以至於被告人沒有得到應有的從寬量刑。在這種情況下,如何保障被告人權利,需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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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改革與完善我國民事訴訟中法院調解制度的幾點思考
然而,在取得令人矚目成就的同時,審判實務中偏重調解的作法也帶來了一些問題,致使政策、法律中關於調解的原則一再修正。尤其是,在我國轉向市場經濟體制後,法院調解制度面臨著新的社會條件和思想觀念的挑戰。調解制度必須改革,對此有兩種方案可供選擇:一種是在現行的調審結合的框架內進行改革;另一種是將調解與審判分離,設專門調解機構,採取區別於審判程序的調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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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司改辦到蘇州法院調研指導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改革試點...
會上,蘇州中院副院長石水根、虎丘法院院長韋煒和兩級法院部分院庭長、法官就電子訴訟工作情況及實踐中存在的問題進行了匯報和討論。劉崢副主任對蘇州法院推進繁簡分流改革試點工作取得的成效給予充分肯定,並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三點要求:一是要提高思想認識。此項工作是目前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最高法院開展的唯一重要改革試點,也是政法領域深化改革部署的重點改革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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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渾江區人民法院推進以審判為中心刑事訴訟制度改革
白山市渾江區人民法院緊緊圍繞"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的目標,優化審判資源配置,狠抓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不斷開創刑事審判工作新局面。一是加強領導保障改革穩步推進。切實落實合議庭辦案負責制,主審法官作為案件質量的第一責任人對案件負責,合議庭成員通過交叉閱卷、參與庭審等方式審查事實和證據,獨立發表意見,合議庭成員共同對案件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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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何帆到鄭州調研指導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改革試點工作
12月16日,最高法院國際合作局副局長何帆到鄭州中院調研指導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改革試點工作。省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王韶華及有關部門負責人,鄭州、洛陽兩級法院、鄭州鐵路運輸中院相關同志參加調研座談會。會上,鄭州中院院長李志增、洛陽中院常務副院長李紅偉、鐵路中院有關同志分別介紹了試點工作總體情況,基層法院代表分別介紹了本院改革試點工作取得成效及亮點,並就改革試點中存在的問題及建議進行了交流討論。何帆副局長指出,河南試點法院在民事訴訟繁簡分流改革中勇於創新、敢於擔當,全面落實中央、最高法院改革決策部署,改革試點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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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城法院三項舉措推進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工作出成效
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試點工作開展以來,尤其是今年該項工作被確定為省、市重大改革項目後,晉城全市兩級法院把該項工作作為深化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加強人權司法保障、促進司法公正的重要抓手,切實推進改革項目落實落地,實現了刑事案件律師參與率和案件質量的雙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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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刑事訴訟當事人輔助制度_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
輔佐人不需要委託,只需向法院書面呈報即可。輔佐人可以進行被告人有權進行的訴訟行為,在法庭上發表輔佐被告人的意見,但以不違反被告人明示的意思表示為限。輔佐人不享有辯護人那樣廣泛的訴訟權利。 本文所述的刑事輔助制度與德、日兩國的「刑事輔佐制度」,都屬於法定代理人、監護人、近親屬為當事人進行訴訟幫助的制度,它們在性質上是相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