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出現問題誰應該擔責?工程質量責任的問題又是如何規定的?

2020-12-16 張曉旭律師

工程質量出現問題,就建設方與承包方及建築施工方而言,其責任一般由承包方承擔。《建築法》第58條規定,建築施工企業對工程的施工質量負責。建築施工企業必須按照工程設計圖紙和施工技術標準施工,不得偷工減料。工程設計的修改由原設計單位負責,建築施工企業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設計。第59條規定,建築施工企業必須按照工程設計要求、施工技術標準和合同的約定,對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進行檢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這一點也可以從《合同法》的第281條規定中得到印證:「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約定的,發包人有權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內無償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經過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後,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如果承包人拒絕修理、返工或者改建的,發包人還可據此請求相應減少支付工程款。

網友諮詢:

我剛畢業做甲方,負責電氣和燃氣部分,總擔心燃氣工程驗收合格後的使用中仍然會出洩露、爆炸之類的問題,會因此追究我的責任,請問工程竣工後出現重大質量問題,例如火災,爆炸,漏電之類的,曾經負責建築工程的甲方代表應付什麼責任,會被追究法律責任麼。另電氣部分工程有監理,燃氣部分無監理。

張曉旭律師解答:

如果工程竣工後通過了驗收、質量沒有問題,事後在使用中出現洩漏的:只要沒有 證據證明是施工時的問題,就不能追究施工人員的責任;責任責任應由造成事故的不當使用者、或是管道的維護者負責;

雖然是竣工後通過了質量監理驗收合格,但如果其後在使用中出現了問題、又有充足的證據證明出現問題不是使用不當、也不是維護不當、而是當初施工質量不合格的:可以追究施工者、監理者、驗收者的責任。

電氣和燃氣都是涉及民生的重大危險工程,小心施工、保證質量並注意收集並保存好你在施工中的各種圖紙和其他檔案材料、將來可以證明你的施工沒有問題的,也就可以安心一些了。

張曉旭律師補充:

施工方擔責的情況如下:

1、建築工程施工方不按照工程設計施工圖紙和施工技術規範施工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工程施工圖紙是施工的直接依據,而施工技術規範也稱為施工技術標準,嚴格按照兩者進行施工是保證工程質量的基本前提,也是劃分責任的重要依據。

2、建築施工方未按照工程設計要求、施工技術規範和合同約定,對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進行檢驗,使用不合格的建築材料、構配件和設備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

3、建築物在合理使用壽命中,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的質量出現問題;建築工程竣工時,屋頂、牆面留有滲漏、開裂等問題,均應歸入承包方應承擔的質量責任。

由發包方擔責的情況如下:

1、發包人提供的設計有缺陷

按國家規定,發包方不僅應提供符合約定要求的設計文件,還要提供符合約定要求的勘察數據、施工圖紙以及說明書等資料。其中,設計資料不僅要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施工合同的約定,還應滿足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的標準以及符合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的技術規範。

2、發包人提供或指定購買的建築材料、建築配件、設備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

3、發包人直接指定分包人分包專業工程

現有的《建築法》和《合同法》的相關規定都是著眼於限制約束總承包人利用分包形式轉嫁自身應承擔責任、損害建設方利益的行為,規定了分包必須是總承包合同約定或經過發包方認可,主體工程必須由總承包人獨立完成不得轉包等。

張律師結語:司法實務中遇有建設方以工程質量存在問題請求酌量減少工程款時,其所能得到支持的減少額一般就是工程質量修復所實際發生的費用,包括對原不合格工程實施拆除、返工、修復的建築材料、機械設備和人工費用等,雙方就上述費用達不成一致時可以通過對質量修復費用進行審計的辦法予以認定。除此之外,建設方由此造成的損失仍然可以以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向承包方追討。

相關焦點

  • 建築工程出現質量問題,應當由誰承擔責任
    【諮詢】一個工程所涉及到的項目很多,而且涉及到的工程款數量也很多,需要每一個單位進行協作配合,如果說出現質量問題的話,應當由誰來承擔責任?二、建築工程存在質量問題,發包人應當承擔責任的情形有哪些?建築工程出現質量問題一般是施工方承擔,但是不是說發包方就沒有責任了呢?當然不是的。
  • 工程質量事故的檢查由誰負責,工程質量責任誰來承擔?
    工程事故在生活中十分常見,通常由於建設管理,監管不到位,設計勘測有較大誤差,以及施工材料質量不合格等原因導致。越來越多的工程事故的出現,不僅會給公司企業勞動者帶來損害,也會給社會發展帶來影響。那麼,工程質量事故的檢查由誰負責,工程質量責任怎麼認定?網友諮詢:誰來負責檢查工程質量,如果工程質量處理問題誰來承擔?
  • 工程質量出現問題責任不在農民工 不應拖欠工資
    工程質量出現問題責任不在農民工 ——石家莊市裕華區法院審結一起因工程質量問題引發的討薪案    勞動監察部門的統計顯示,農民工欠薪的原因以工程款未到位為首,然而,近年來因工程質量出問題造成的欠薪也屢見不鮮。
  • 南水北調辦官員:工程質量曾出問題 有單位被清
    實際上,東線一期已悄然通水半個多月,南方周末記者從國務院南水北調辦獲悉,之所以延後公布信息,是出於慎重,想試運行一段時間後觀察水質能否持續達標、工程本身會不會出問題。  作為分管工程質量的國務院南水北調辦副主任,蔣旭光肩上的重壓可想而知。東、中線一期工程全長2899公裡,如有一處出現質量安全事故,後果不堪設想。
  • 建築工程存在質量問題,發包人應當承擔責任的情形有哪些?
    當然會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該款項就是對因發包人的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問題時,需要承擔責任的情形,共有以下三種:一、提供的設計有缺陷。
  • 建築工程質量事故責任如何判定
    近年來因工程質量問題發生的事故是時有發生的,發生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時追究責任就首先要確定責任人,而建築工程質量事故責任怎樣判定?下面由薛飛律師進行解答:一、建築工程質量事故責任如何判定建築工程質量事故責任如何判定,要依據具體情況而定。工程的建設單位;勘察、設計單位;施工單位都負有建築工程質量責任。
  • 工程質量出問題終身追責
    本報訊 王紀洪、記者劉媛報導:9月24日,記者從省住建廳獲悉,從本月開始至2016年8月,我省將開展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  履職不到位停止執業  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勘察項目負責人、設計項目負責人、施工項目經理和監理總監是工程建設項目質量的五方主體,按照國家規定,他們在工程設計合理使用年限內,必須承擔相應的質量終身責任。對工程投入使用後,一旦出現質量問題,市、縣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將按照規定嚴肅追究相應項目負責人的責任。
  • 最高法案例:承包人轉包工程,對工程質量問題連帶賠償
    承包人擅自將承包的工程轉包的,對因轉包工程或者違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規定的質量標準造成的損失,與實際施工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最高法院認為,大連市政公司非法轉包,應與實際施工人共同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六十七條規定,「承包單位將承包的工程轉包的,或者違反本法規定進行分包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
  • 發包人使用未經驗收的建設工程,質量責任誰承擔?
    法律知識要點:發包人使用未經驗收的建設工程,因此建設工程出現質量瑕疵的,法律責任應如何承擔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十三條的規定,對於發包人使用未經驗收的建設工程,因此建設工程出現質量瑕疵的,主要有兩個方面的規定:一、發包人使未經驗收的建設工程,對其使用的部分出現質量問題的,應當自行承擔責任。
  • 建設工程未經驗收,發包人擅自使用,質量責任誰承擔?
    法律知識要點:發包人使用未經驗收的建設工程,對建設工程出現質量瑕疵,其責任應如何承擔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十三條的規定,筆者認為,該條文主要從兩個方面進行了解讀:一、發包人使未經驗收建設工程的,對其使用的部分出現質量問題的,應當自行承擔責任。
  • 住建部:工程質量出問題 實行終身責任追究
    人民網北京9月26日電 (邢鄭) 9月26日上午,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司副司長曾憲新在國新辦新聞發布會上表示,關於工程質量終身責任的落實,關於個人責任,實行終身責任追究,不管是退休還是離開原單位,都要依法追責。 第一,嚴格落實工程質量責任制。有兩個方面:一是企業的主體責任的落實。
  • 「建設工程」合同解除後,工程質量舉證責任如何分配
    合同解除後,工程質量舉證責任如何分配北京首鋼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與海南新澳洋實業有限公司、大馬實業有限責任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1]即使根據一審判決案涉合同已經解除,按照《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釋(一)》第10條的規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後,已經完成的建設工程質量合格的,發包人應當按照合同價款支付工程款。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首鋼公司同樣要對其施工的工程質量合格承擔舉證責任。原判決在首鋼公司未提供證據證明其施工的工程質量合格的前提下,判決新澳洋公司支付工程款,屬適用法律錯誤。
  • 「建設工程」質量問題是抗辯還是反訴,取決於工程是否驗收合格
    中建八局承建工程存在嚴重質量問題,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九州華偉公司在一審中以書面形式提交工程質量鑑定申請書。申請工程質量鑑定是當事人的抗辯權利,無須另行提起反訴,一審法院以未反訴為由不予鑑定屬於程序違法。
  • ——全國政協「建設工程質量問題與對策」雙周協商座談會發言摘登
    為此,建議: 一、進一步提高建築工程合理使用壽命下限。建議民用建築合理使用壽命提升到70年以上,建築物合理使用壽命能與土地批租年限相匹配。 二、落實建築物建設使用主體。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規定,所有參與工程建設的單位都要對工程質量負責。但當工程發生質量問題時,誰都不主動承擔質量責任。建議建立主要責任人負責制,承擔工程質量主要責任。
  • 青島工程質量責任終身制:責任人退休也要追責
    工程質量出現六類問題,責任將會「一追到底」。    工程質量要負終身責任    今年3月份,山東省下發《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責任終身制實施辦法》,經過摸底調研,青島於近期正式開始在全市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的房屋建築工程、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行。
  • 河北:嚴格落實工程質量終身責任承諾制
    新華社石家莊4月13日電(記者楊知潤)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近日印發《關於落實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終身責任承諾制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嚴格落實工程質量終身責任承諾制,工程各方責任主體要籤署責任承諾書,履行承諾責任。
  • 建設工程掛靠領域責任承擔問題的分析
    一、建設工程掛靠的表現形式《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若干疑難問題的解答》第5條;《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若干疑難問題的解答》第2條;《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案件審理指南》第2條;《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一庭關於審理建設工程及房屋相關糾紛案件若干實務問題的解答
  •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 哈爾濱愛達兩項目質量問題誰之責?
    目前,愛達九溪和愛達88的業主們又提出了新的質疑,樓盤出現了這麼多質量問題,根本沒有達到進戶標準的前提下,它們是如何通過規劃及消防驗收的,又是怎樣拿到《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合格證》和《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書》?
  • 工程項目質量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
    儘管全面質量管理在我國推行了20多年的時間,國家為保證工程建設質量也相繼出臺了不少文件,在工程質量管理過程中起到了一定的約束作用,但實際情形卻不容樂觀,推行過程中形式主義嚴重,導致造橋橋塌、築堤堤決、建房房倒、修路路陷等惡性事故頻發。只有真正認識問題的嚴重性及其產生根源,才能從根本上貫徹全面質量管理思想,保證工程質量。
  • 裝修工程質量保修年限具體有多久,怎麼規定的?
    【點擊文末小程序,免費諮詢法律問題】  保修責任指的是施工人對已交付的工程的一種保修義務,建設工程在保修範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的質量問題的,即使非因施工原因產生的質量問題,施工單位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否則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那麼裝修工程質量保修年限具體有多久,怎麼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