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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修責任指的是施工人對已交付的工程的一種保修義務,建設工程在保修範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的質量問題的,即使非因施工原因產生的質量問題,施工單位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否則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那麼裝修工程質量保修年限具體有多久,怎麼規定的?
網友諮詢:
裝修工程質量保修年限具體有多久,怎麼規定的?
福建嘉鎧律師事務所洪文輝律師解答:
相關法律法規對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進行了規定:
1.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3.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5.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為2年。
實務中,建設工程具體的保修期限一般由當事人在合同中進行約定,如果約定的保修期低於最低保修期的,則該合同約定的保質期應認為為無效。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發包人未經竣工驗收擅自使用的,保修期自轉移佔有之日起算。
福建嘉鎧律師事務所洪文輝律師普法:
根據《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規定: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約定。
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福建嘉鎧律師事務所洪文輝律師解析:
過了保修期,質量出現問題,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可分為三種情況:
1、開發商原因導致超期。
如果是因為開發商故意拖延而超過期限,或者因為屢修屢壞、屢壞屢修而超過期限,由開發商承擔責任,購房者有權追溯。只是購房者要注意保存相關證據,便於日後證明用。
2、房屋主體出現質量問題。
如果是因為房屋主體出現重大質量問題的話,即使已經超過保修期了,購房者也可以要求開發商負責。如果通過與開發商協商不了的,購房者在必要的情況下也可以起訴開發商。
3、客觀原因自然出現的問題。
由於房屋使用時間較長,導致出現的問題,維修可找小區物業協助。公共部分維修費用可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個人房屋出現的問題,費用自理。
洪文輝律師,專業,誠信,認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