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刀君攝於大阪
2月21日,外交部發言人耿爽談中日攜手抗疫時引用《詩經》名句:投我以木桃,報之以瓊瑤。多位刀粉留言希望探討一下這句詩的譯法。這一次,文刀君帶諸位品評一下外交部的譯法:You throw a peach to me, I give you a white jade for friendship.(戳這兒)文刀君在翻譯「豈曰無衣,與子同裳」一句時曾說過,《詩經》的語言直白奔放,無遮無攔。英譯《詩經》裡的句子,相比唐詩宋詞要簡單一些,很多時候,順著中文字面譯下去即可。外交部對「投我以木桃,報之以瓊瑤」一句的處理手法正是如此。唯一需要注意的是,句子結尾加了點東西:for friendship。有人會問,不加可不可以?加上會不會違背「信達雅」裡的「信」一字?不加「for friendship」,雖並無不可,但略顯「語義不清」。木桃與瓊瑤,一輕一重,若不加上「for friendship」,不懂中文的讀者恐心生疑惑:這「不對等」的一來一往所謂何事?是答謝還是炫富啊?加上「for friendship」,一來點明語義,二來與此句的下一句呼應:匪報也,永以為好也!至於是否違背「信」,文刀君想借英國漢學家霍克斯的話來解答。曾翻譯過《紅樓夢》的霍克斯,對翻譯中國詩句必然有獨特的認識。Perhaps, since Chinese poetry must lose so much in translation, it can, with advantage, have something added.翻譯中國詩句必然會丟失很多東西,或許,英譯時加點東西不無裨益呢。翻譯,是一門學問,也是被外界誤會最深的一門學問。外行總認為,學了英文就一定會翻譯,有了「信達雅」三個字撐腰,誰也敢說自己懂翻譯。單說「信」一字,就沒那麼簡單。不同類型的文本對「信」的標準是不一樣的。政治、法律等文本對「信」的要求極高,講究緊扣原文,不得擅自增刪。文學性強的文本,若是堅守英譯法律文本那種「忠實」標準,字字緊扣,唯恐越雷池一步,那樣譯出來的文字恐怕與原文「貌合神離」。俗話說得好,外行看熱鬧,內行看門道。「信達雅」三字別有洞天,外行看不透,內行隻言片語又難說透。難怪,翻譯一不小心就陷入「豬八戒照鏡子——裡外不是人」的尷尬境地。
戲說中外
從「山川異域,風月同天」到「豈曰無衣,與子同裳」,如何翻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