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無小事。最近,樂清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再次發布抽檢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不合格產品涉及多家經營企業。
現將有關情況通告如下:
不合格食品情況
一、樂聯商貿有限公司柳市柳青商場銷售的海苔薄片
(規格150克/盒,生產日期2020-07-01)
經浙江省食品藥品研究院檢測,過氧化值項目檢測結論為不合格。
圖片來源於網絡(圖文無關)
二、樂聯商貿有限公司柳市柳青商場銷售的蠶豆
(規格150克/袋,生產日期2020-08-14)
經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檢測,酸價項目檢測結論為不合格。
圖片來源於網絡(圖文無關)
三、樂聯商貿有限公司柳市柳青商場銷售的蝤蠓
(生產日期2020-10-14)
經浙江公正檢驗中心有限公司檢測,鎘項目檢測結論為不合格。
圖片來源於網絡(圖文無關)
四、溫州甌商超市有限公司柳市中心菜場店銷售的黑魚
(生產日期2020-08-23)
經溫州市質量技術檢測科學研究院檢測,孔雀石綠項目檢測結論為不合格。
圖片來源於網絡(圖文無關)
五、樂清市樂成中心菜市場劉阿妹銷售的河蝦
(生產日期2020-08-31)
經浙江公正檢驗中心有限公司檢測,呋喃西林代謝物項目檢測結論為不合格。
圖片來源於網絡(圖文無關)
六、寶鑫淨菜市場鄭華海銷售的河蝦
(生產日期2020-08-31)
經浙江公正檢驗中心有限公司檢測,呋喃西林代謝物項目檢測結論為不合格。
圖片來源於網絡(圖文無關)
七、浙江省溫州市樂清市北白象鎮前程村龍象二路152號董娜銷售的紅糖饅頭、白饅頭
(生產日期2020-08-19)
經寧波海關技術中心檢測,糖精鈉項目檢測結論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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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樂清市蒲岐祝榮軍生鮮超市銷售的分裝烤魚片
(規格稱重銷售,生產日期2020-08-05)
經寧波海關技術中心檢測,N-二甲基亞硝胺項目檢測結論為不合格。
圖片來源於網絡(圖文無關)
九、樂清市蒲岐祝榮軍生鮮超市銷售的鮮雞蛋
(生產日期2020-08-18)
經寧波海關技術中心檢測,氟苯尼考項目檢測結論為不合格。
圖片來源於網絡(圖文無關)
十、樂清市翁垟嘉鴻超市銷售的精製海鹽(未加碘)
(規格400克/袋,生產日期2020-04-11)
經浙江宏正檢測有限公司檢測,氯化鈉、硫酸根項目檢測結論為不合格。
圖片來源於網絡(圖文無關)
十一、樂清市北白象欣旭饅頭店銷售的黑米饅頭、南瓜玉米饅頭
(生產日期2020-08-19)
經寧波海關技術中心檢測,甜蜜素、糖精鈉項目檢測結論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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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樂清市城南新世紀花園夏建芬食品店銷售的年糕片(海苔味)
(規格稱重銷售,生產日期2020-08-10)
經寧波海關技術中心檢測,菌落總數項目檢測結論為不合格。
圖片來源於網絡(圖文無關)
十三、樂清市北白象陳劉盛發包子店銷售的南瓜饅頭
(生產日期2020-08-19)
經寧波海關技術中心檢測,甜蜜素、糖精鈉項目檢測結論為不合格。
圖片來源於網絡(圖文無關)
十四、李善坤銷售的小青菜
(規格散裝,生產日期2020-09-02)
經中譜安信檢測科技有限公司檢測,啶蟲脒項目檢測結論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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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樂清市天地脈泉食品有限公司銷售的天地脈泉包裝飲用水
(規格17L/桶,生產日期2020-09-06)
經寧波海關技術中心檢測,銅綠假單胞菌項目檢測結論為不合格。
圖片來源於網絡(圖文無關)
十六、樂清蒲岐雨潤超市銷售的珍品羔羊肉
(規格400克/袋,生產日期2020-08-05)
經浙江宏正檢測有限公司檢測,標籤項目檢測結論為不合格。
圖片來源於網絡(圖文無關)
以上當事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項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等,樂清市市場監管管理局依法分別予以沒收、罰款等處置。
樂清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將繼續強化專項監督抽檢,加大抽檢頻次和力度,對不合格產品加強溯源監管,對索證索票不齊全、質量不合格、濫用食品添加劑的違法行為加大處罰力度。
來源|樂清市人民政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