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食用油、油脂及其製品、炒貨食品及堅果製品等2類食品100批次樣品。
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其中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97批次、不合格樣品3批次,不合格樣品涉及食品添加劑問題。
(圖文無關)
不合格批次
一、合肥市肥西縣官亭鎮惠潤家超市銷售的、標稱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區馬頭正品麻油廠生產的純麻油,乙基麥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二、六安格林超市有限公司三十鋪店銷售的、標稱馬鞍山市含山縣飛天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調和芝麻香油,乙基麥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三、六安市嘉寶商貿有限責任公司明月港灣世紀華聯超市銷售的、標稱六安市宋王小磨麻油廠(普通合夥)生產的小磨黑麻油(調和芝麻涼拌油),乙基麥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場監管局已責成相關市級市場監管部門依法予以查處。
六安、馬鞍山等市市場監管部門已督促食品生產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合肥、六安等市市場監管部門已督促食品經營環節有關單位立即採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
以上市級市場監管部門自通告發布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核查處置並向社會公布處置結果。調查中發現涉及其他部門職責的,應當將有關信息通報相關職能部門。
最 來源:合肥晚報
【來源:安徽財經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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