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171戶環保納稅人完成申報
環保稅迎來首個徵期;徵期截至4月18日
4月2日,嶽麓區地方稅務局,湖南坪塘南方水泥有限公司財務部負責人黃魁展示領到的環保稅完稅憑證。 圖/記者華劍
紅網時刻4月3日訊(瀟湘晨報記者 陳麗安 通訊員 莫曲波 許暉)4月起,環境保護稅迎來開徵後的首個徵期。截至4月2日16點,我省已有171戶環保稅納稅人完成納稅申報,徵收稅款共計159.17萬元。其中,截至當天12點,長沙市地稅局徵收環保稅6筆,入庫稅款30391.73元。
4月2日,嶽麓區地方稅務局,湖南坪塘南方水泥有限公司財務部負責人黃魁從工作人員手中領到了完稅憑證。此前一天,他在網上完成了環境保護稅上繳網上申報流程。「繳納的環保稅跟往年的排汙費持平。」黃魁說,公司主要生產水泥,環境保護稅徵收類別含大氣、噪音以及廢水汙染物,今年一季度,這三項汙染物徵收總額度為23614.75元。他還說,排汙費改環保稅後,企業可以因低汙染物排放量享受相關稅收優惠,對於企業來說,「將更有動力維護、改進環保處置工藝和設施,減少汙染物的排放,更好地保護生態環境。」
為保護和改善環境,今年1月1日,我國首部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綠色稅法」——環境保護稅法正式施行,取代了施行近40年的排汙收費制度。稅法明確,環保稅按季申報繳納,納稅人應當自季度終了之日起15日內,向地稅機關辦理納稅申報並繳納稅款。4月的徵期截止至4月18日。
據介紹,環境保護稅的徵稅對象為直接向環境排放應稅汙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居民個人不屬於納稅人,不用繳納環保稅。應稅汙染物包括大氣汙染物、水汙染物、固體廢物和噪聲四類。徵收的稅額直接與企業的排汙量關聯,我省應稅大氣汙染物適用稅額為每汙染當量2.4元;應稅水汙染物適用稅額為每汙染當量3元;固體廢物按不同種類,稅額為每噸5元至1000元不等;噪聲按超標分貝不同,稅額為每月350元至11200元不等。
長沙市地稅局財產和行為稅處處長李劍源表示,環境保護稅法通過稅收槓桿,依照「多排多徵、少排少徵、不排不徵」的激勵機制,用「綠色稅收」強化企業的治汙減排責任,提升環境保護能力。
措施
開闢綠色通道方便納稅人申報
本報長沙訊4月2日,是環境保護稅首個徵期的首個工作日。為確保環境保護稅順利開徵,湖南省地方稅務局採取了多項措施。從去年5月開始,與環保部門建立工作協作機制,配合財政、環保部門開展調研測算,報經省人大審議,確定了湖南省應稅大氣和水汙染物的稅額標準;做好徵管信息系統技術準備,確保首個徵期金稅三期核心徵管系統和網上辦稅服務廳網絡通暢,納稅人能正常申報繳納環境保護稅等。
全省地稅系統各辦稅服務廳均開闢了綠色通道和專用窗口,設專人專崗為納稅人提供政策諮詢、報表輔導、流程導引等全程「一對一」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