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童先生的妻子在醫院生產後的兩周裡,身上莫名地有一股難聞的異味,臥立不安。去醫院檢查才發現,原來是童先生的妻子生產時,助產士將紗布遺留在了童先生妻子體內。據悉,目前案涉助產士已被醫院開除。
【律師點評】
好傢夥,來醫院生孩子還帶「生一送一」的。醫院從童先生妻子的肚子裡面取出了一個,又往裡面放進去一塊紗布。但是對於這種超值服務,我想童先生肯定是不願意接受的。醫院出現這麼大的過錯,是否需要對童先生妻子進行賠償呢?我們今天就來聊聊這個問題。
童先生的妻子到醫院進行生產,與醫院成立醫療服務合同。但是,醫院在提供醫療服務時,卻由於自己的過失,將一塊紗布遺留在童先生妻子的體內。醫院的醫療行為與紗布留在童先生妻子體內具有因果關係。因此,醫院構成侵權,應當對童先生妻子因此而受到的損害承擔侵權損害賠償責任。
童先生妻子可以向醫院主張的賠償項目包括將紗布取出及後續治療產生的醫療費、住院費、住院夥食補助費、營養費、護理費、誤工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上述各項賠償項目的具體數額,童先生及其妻子可以根據當地的標準予以計算確定。
這裡有個問題需要說明一下,就是紗布是助產士遺留在童先生妻子體內的,為什麼不是助產士承擔責任,而要求醫院承擔責任呢?
因為根據侵權責任法的規定,患者在診療過程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
當然,醫院在承擔賠償責任之後,是可以向案涉助產士進行追償的。
目前,童先生及其妻子正在和醫院協商賠償事宜,並未做醫療損害鑑定。這樣的處理方式是存在風險的。如果童先生與醫院協商未果,最終還是需要通過訴訟方式解決糾紛,而醫療損害鑑定意見書在醫療損害事故糾紛案件中是非常重要的證據。
實際上,醫療損害鑑定意見書也是童先生與醫院協商賠償數額的重要依據。因此,建議童先生以及以後遇到此類案件的病患家屬,務必及時做醫療損害鑑定,做到未雨綢繆。對此您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