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兒育女是每位女性的權利,也是女性的自由,想在什麼時間段生就在什麼時間段生。
如果在不合適的時間段內,懷有身孕,女性也有權利將孩子打掉。
雖然未出世的孩子也是一條生命,把孩子打掉也是一個很殘忍的行為。
但在情況不允許的情況下,強行把孩子生下來,對孩子來說也是一種傷害,更是自己對孩子的不負責。
眾所周知,墮胎對女性來說,是一件很傷害身體的事情,如果不想出現這一情況,在突然發現懷孕的情況下,要麼選擇把孩子生下來,要麼在日常生活中做好防範措施。
就在最近幾日,美國華盛頓街頭爆發了婦女遊行大抗議行動,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竟然讓廣大的婦女在街上遊行。
通過了解得知,美國的女子是在抗議川普任命的巴雷特大法官。
作為國家的公民,只要國家任命的官員,都應該給予支持才對,這位法官到底做了什麼事情,讓廣大的婦女遊行抗議。
原來,巴雷特法官在上任以後,推行出人可以獲得自由,但子宮是不能的。
因為她是一名堅持反墮胎主義者,以前她所接手的案子都是按照這個方向來判,屬於美國保守派人物。
現在有8名法官,已經出現了5個保守派,要是巴雷特也加入其中,完全喪失了平衡。
如果按照這個趨勢發展下去,巴雷特就會推行出反墮胎法案,就算這個法案不在全美國實行,最起碼也要在美國州開始實行。
如果這個法案一旦實行,這就意味著如果有女性朋友遭到不法侵害導致懷孕,也不能去墮胎。
如果一個已婚的女性,而且還有孩子,遭到不法歹徒侵害後導致懷孕,還不能把孩子打掉,對這位女性來說是一件很殘忍的事情。
受到了歹徒的侵害,已經留下了很深的陰影,如今還要把罪犯的孩子生下來,對於女性來說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
如果這個法案真的要實行,美國女性的地位將會降低很多。
當地受到家暴的人數也會增多。
還會因為這個法案的存在,女性朋友在受到不法侵害時,還不能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
真兇就會在作案後逍遙法外,讓當地的治安變得一團糟。
這個法案一旦實行起來,當地女性將會失去生育和不生育的權利。
反墮胎的行為還能助長強姦率的提高,如果一些娶不到老婆的人,犯一次強姦罪,這樣一來老婆和孩子都有了,也會使更多的女性朋友在家庭的地位下降,還會發生更多的不幸。
女性朋友不是生孩子的工具,也需要受到每個人的尊重。
在這個世界上母愛是最偉大的,所以不要去逼迫無辜的女性成為一個不負責任的母親。
有的時候個人的主張是好的,但並不適用於每個人身上。
如果國家想要發展的更好,就不要失去民心。
如果這個法案真的在當地實行起來,很容易引發眾怒。
作為一個公職人員,就要為人民辦事,所推出來的規則要以人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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