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書札記 ▏ 吳其堯教授:我所得益的一本英文用法書

2021-02-19 鄭新民談英語教學與研究

 我所得益的一本英文用法書
  上外英語學院   吳其堯教授

林語堂先生曾寫過一篇「我所得益的一部英文字典」的文章,介紹他最喜歡的英文字典《袖珍牛津英文字典》(Pocket Oxford Dictionary)。林先生說,他「無論家居、遠遊,確乎不曾一日無此書。因《袖珍》名副其實,不滿盈握,攜帶便利。既可開卷有益,自不妨於行李夾袋中,留出兩雙襪子的空位,來放這本不可須臾離的枕中秘。」在林先生的教書生涯中,這部字典是他遇到疑難時的參考,除了少數生僻罕用的美國俚語,他從不曾碰過壁。從這部字典裡既可找到大字典所無的字,又能得到通常字典裡所不能給他的消息,所以「自然益發佩服作者體例之善、搜羅之富、用功之勤、考察之精,因佩服而敬愛,因敬愛而戀戀不捨了。」為了說明這部字典的好處,林先生特為舉出young作為例證。字典不僅給出了young的基本用法和普通易見的用法,而且給出讀英文者似懂非懂的用法。比如,young man, young woman (用於my, his, her, etc.,之後)係指「情人」(sweetheart);young person,a young person指英國僕人用以稱呼門外不相識之年輕女人(servant's phrase for unknown young woman at door, etc.);the young person則指不可示以猥褻書畫等物之未成年人(those whose innocence must be guarded against corruption);young things指普通幼兒而含有憐惜之意(applied indulgently, etc. to persons)等等。

林先生「因佩服而敬愛,因敬愛而戀戀不捨」的這部字典是由英國著名詞典編撰家、語法學家Fowler兄弟編寫的。H. W. Fowler和 F. G. Fowler兄弟在英語國家可謂家喻戶曉、人所共知。他們合作完成了幾部著名的辭書,包括《簡明牛津詞典》(The Concise Oxford Dictionary)、《袖珍牛津詞典》、《現代英語用法詞典》(A Dictionary of Modern English Usage)以及《國王英語》(The King's English)等。

其中,出版於1906年的The King's English一書,把包括狄更斯、毛姆等在內的英國作家遣詞造句的毛病,一一指斥辨證,被後世作家奉為語法修辭的經典之作,其審辨之精,早為英語世界嘆為獨步一時。

2007年,我訪學美國加州大學伯克利,在舊金山一家名為Green Apple的舊書店以2.98美元購得此書。草草翻看之下便覺愛不釋手,從此此書成了我須臾不離的枕中秘。全書分為兩大部分,第一部分包括:詞彙(vocabulary)、句法(syntax)、裝腔作勢(airs and graces)、和標點(punctuation)。第二部分包括:諧音(euphony)、引語(quotation)、語法(grammar)、意義(meaning)、含混(ambiguity)、和風格(style)。本文限於篇幅對其中的內容不一 一介紹了,僅以詞彙部分略作分析。作者開宗明義,認為「任何人想要成為好作者必須把文章寫得直接、簡單、精悍、有力、和清晰。」(Any one who wishes to become a good writer should endeavour to be direct, simple, brief, vigorous, and lucid.)在選擇用詞時需遵循以下原則:

1. Prefer the familiar word to the far- fetched.所舉的例子來自《泰晤士報》:The state of Poland, and the excesses committed by mobilized troops, have been of a far more serious nature than has been allowed to transpire.作者指出transpire乃是「不著邊際」的詞,應改為「come out」。

2. Prefer the concrete word to the abstract.作者特別指出濫用名詞(excessive use of nouns)就是使用抽象名詞。例子是Cambridge University Reporter 上的一個句子:The general poverty of explanation as to the diction of particular phrases seemed to point in the same direction.作者改為:It was perhaps owing to this also that the diction of particular phrases was often so badly explained.這樣一改,意義就顯豁了。我們不妨把上述兩句翻譯成中文,原句幾乎無法譯為中文,可見中文更不宜用很多名詞。「關於特別短語的用字的解釋的一般貧乏,似乎指向同一方向」,讀來費解。經作者改動後的句子譯為中文似乎更易明白些,「也許正因為這一點,特別短語用的字常常解釋得這樣差。」

3. Prefer the single word to the circumlocution.例證同樣選自Cambridge University Reporter: Inaccuracies were in many cases due to cramped methods of writing.作者把in many cases 改成簡單的often一詞。

4. Prefer the short to the long.例子選自《泰晤士報》:On the Berlin Bourse today the prospect of a general strike was cheerfully envisaged.作者把envisaged改為簡短的faced。

5. Prefer the Saxon word to the Romance. Romance語指的是Latin, Italian, French, and Spanish.作者的意思是儘量使用安格魯撒克遜本族語而不是羅曼斯語來源的字:Despite the unfavorable climatic conditions.改成:Bad as the weather has been.

上述五條原則至今並未過時,值得我們在用英語寫作和翻譯時參考。

最後說說《現代英語用法詞典》,這部詞典與The King's English一書一樣,是英語寫作和翻譯極為有用的參考書。英國首相邱吉爾在其《第二次世界大戰史》一書中,曾回憶自己1944年3月19日在英國軍情局局長擬定的諾曼第登陸作戰計劃書上作批示時,提及Fowler的這部詞典:Why must you write "intensive"here? "Intense" is the right word. You should read Fowler's Modern English Usage on the use of the two words. 復旦大學外文學院已故葛傳槼先生在《英語慣用法詞典》中引用了Fowler對兩個詞的解釋:intensive跟extensive相對,作「集中的」解,不作「強烈的」解,說「強烈的」該用intense。如intensive bombardment是「向某地集中的炮轟」,未必是「強烈的」, intense bombardment是「強烈的炮轟」,未必是「集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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