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正文】
某地的一位小姑娘姓趙,我們叫他小趙吧!大學畢業以後為自己找了一份新媒體的編輯工作。
剛剛走入社會的小趙並沒有很多的社會經驗,在工作的時候認識了一位男士老王。而這位老王呢?表面上看上去非常的謙和。
從外表上來看你會覺得老王這個人非常可靠,小趙也是這樣認為的。 當真正成為朋友了以後, 老王總是有意識性的向小趙借錢。
開始的時候也許是兩三百,都能快速的還掉,後面的三五千,也都在信譽範圍之內,所以小趙覺得這個人還是不錯的。
慢慢的老王借的資金大了起來,動輒一兩萬,大到三四萬。而編出的理由更是五花八門兒。有說自己在什麼地方被人綁架了成為理由,有時候說自己不想活了作為理由。其他的還有什麼銀行規定需要資金操作,自己想買一輛奔馳差一點小錢等等。
我們也不知道小趙到底是社會經驗不足呢還是傻?還是善良? 反正自己手裡面的十萬八萬加上自己從網絡平臺貸的,最後全部借給了老王,本以為老王會很快把錢還回來,結果這下成了肉包子打狗——有去沒有回。
這下小趙著急了,自己的錢先不說,可是在有些平臺借的款必須得還呀,看著一天一天被催收,而老王那邊根本沒有一點音訊,總是以各種理由搪塞或者根本不接電話,沒有辦法的小趙都有了想跳河的想法。
最後怎麼辦呢? 只好回家把這件事情的經過告訴了自己的父母。父母畢竟還是見過世面的人,毫不猶豫地拉著小趙就到了派出所報了警。
經過警察的調查和了解,小趙終於知道這個老王還有兩次前科,第一次是尋釁滋事被判刑,第二次是盜竊,如果這一次算詐騙罪能夠定下來的話,那麼這個老王就是典型的累犯。
在法庭之上,老王居然厚顏無恥的讓律師給他做無罪辯護,搞得律師都覺得自己不知道該怎麼說話了,老王在法庭上喋喋不休被制止以後,他的辯護律師直接放棄了發言。為什麼呢?因為律師自己的覺得好笑,他開不出口。
當庭審完了以後,感覺特別愧疚的律師跑到法官面前直接道歉:「對不起呀,不是我要亂說話,實在是出於這個職業要求,我也沒有別的辦法。」
因為牽涉的數額不小,詐騙犯老王被當庭判了七年。本來這是最好的結局,一個人沒臉沒皮到這種地步,受到這樣的懲罰那也是罪有應得,但是事情還沒有完。
因為這起案件的奇特性,所以有記者打電話採訪了老王的母親,這個老王的母親是這樣說的:「要是那個受害人小趙出現在我的面前,我都想打她幾個耳光。」
記者:「你為什麼要打她耳光呢?」
老王母親:「為什麼要打她?她為什麼要借那麼多錢給我兒子?這下把我的兒子也害了。」
記者:「是你兒子找人家借的錢呀!」
老王母親:「他找你借錢你就一定要借給他呀?她進那麼多錢給我兒子幹什麼?這不是害人嗎?借了錢又去告他,現在還得我兒子在裡面關七年,你說我該怎麼辦?」
這難道不算強盜邏輯嗎?如果按照這個邏輯來分析的話。老王第一次尋釁滋事的時候,犯錯的應該是受害人,因為受害人不應該在那個地方出現呀!要是沒在那個地方出現,老王是不是就不會犯尋釁滋事罪呢?
這讓我想起網絡上的一些笑話,有一些鹹豬手在犯了罪以後,譁眾取寵的為自己辯解,不怪自己忍不住,只怪別人穿的太清涼,是不是同一個道理?
第二次犯了盜竊罪,我想也應該關受害人,為什麼呢?按照他們這個邏輯來說,都怪受害人沒有把東西放好,如果你把東西放好了,我兒子是不是也不會有這個盜竊行為了?是不是就不會偷你的東西了?
所以有什麼樣的母親,真的會教出什麼樣的孩子。不從自己的孩子身上找責任,反而認為一切都是別人的錯誤,這樣的母親能教育好孩子嗎?
我們都說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師,他們的言行舉止都影響著孩子的三觀,像老王這麼神奇的人,如果沒有一個神奇的母親,哪裡會有今天這樣的結局?
言傳身教不是一個簡單的成語,而是一個影響下一代的行為。上梁不正下梁歪我們不能當一種笑話,而是應該當做一種警示。也許我寫的只是一個故事,但是在現實生活中卻真的存在,有誰能從這故事當中悟出一點什麼呢?
你們身邊有沒有這麼奇葩的母親? 歡迎在評論區留下你寶貴的語言,我是 期待你的關注和轉發,讓我們一起共同探討奇葩人的奇葩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