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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房頂總是漏水,已經維修兩次了。」近日,市民王先生致電洛陽晚報新聞熱線66778866稱,他家的廚房房頂的瓷磚上有許多黃色的水漬,他認為這是樓上鄰居造成的。
樓下房主:樓上漏水,我們遭殃
近日,洛陽晚報記者在牡丹大道中弘湖濱花園小區見到王先生,他是該小區2號樓7樓的業主。「我這是新房,裝修好還沒入住,你看,廚房房頂每塊瓷磚的四周都是黃色水漬。」王先生既揪心又惱怒,他說這已經是他第三次發現房頂漏水了。
王先生說,2011年他的房子就裝修好了,但由於新房氣味較大,一直沒有入住,只是隔三差五到新房看看。
今年1月的一天,王先生查看新房時發現:客廳的房頂被水泡溼,還出現了裂紋和起皮現象,主臥的房頂也被泡了,漏下的水還把床給弄溼了。
「那次經過協商,樓上房主賠償了我1000元,我找人把房頂翻修了一遍。」王先生說,好景不長,今年3月,他再次發現樓上漏水,那次輪到次臥的陽臺遭殃了:陽臺四周的石膏吊頂都被水泡壞了,房頂上有很多黃色水漬。
王先生說,那次他打電話給樓上房主,但樓上房主沒有接電話。無奈之下,他只好自己出錢翻修了房頂。「那次花了300多元,想著都是樓上樓下的鄰居,也不想計較太多。」王先生說,沒想到幾個月後,廚房又被水泡了,忍無可忍的他將情況反映給了物業。
樓上租戶:房屋漏水並非己過,不應受牽連
小區物業人員接到王先生反映的情況後,聯繫了樓上業主,徵得同意後,關閉了樓上業主家裡的總水閘。
「樓上業主在外地,他稱將房子租了出去,可能是租戶把下水道堵塞了,他明天會回來處理此事。」在一名物業員工的帶領下,記者和王先生來到樓上住戶家裡查看。
樓上住戶家裡放了14張上下鋪的單人床,裡面住了13個人,其中一人稱他們人多,用水量可能比較大,但並沒有把下水道堵塞。
「從王先生家廚房頂上的水漬來看,應該漏水的時間比較久了,不會是一天兩天造成的。」這名租戶稱,應該是房屋沒做防水造成的。
在得知物業關閉了房內水管的總閘後,樓上租戶很生氣:「這麼熱的天,把水停了怎麼過?我們交著水費,不能停水讓我們受牽連。」
小區物業稱,雖然漏水原因可能是樓上房主未做防水,但根據規定,他們可以關閉水閘,以防止樓下房主遭受更大損失。
律師:房屋漏水應立即維修,避免鄰居損失擴大
洛陽晚報「律師幫幫團」成員、河南大進律師事務所律師謝亮稱,樓上漏水,為了避免造成樓下房主損失擴大,應立即停水,對排水系統進行維修。
「租戶和物業可以通知戶主進行維修,租戶也可以先行維修,然後找戶主報銷。」謝亮說,物業在知會房屋使用者後,可以先行停水,維護受害方權益。
那麼,樓上漏水給王先生造成的損失該由誰負責呢?謝亮說,如果是房屋裝修自身的問題,樓下鄰居的損失應由房主負責;如果租戶在得知房屋漏水,已給樓下住戶造成損失,而未進行維修或者告知戶主繼續使用,致使樓下鄰居損失進一步擴大,擴大的損失則由租戶承擔。(記者 申利超 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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