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小學生,下午放學時間竟然是兩點半,或者三點,這麼早的放學時間,究竟是減負還是加壓呢!
據說教育部制定的《學校衛生工作條例》中明確規定——學校應當合理安排學生的學習時間,其中規定,小學不超過6小時,中學不超過8小時,大學不超過10小時,這就是學校放學早的法律依據。
這個依據是不是很合理,很符合實際呢,是不是人民群眾非常擁護呢?
真相恰恰相反,廣大家長對放學太早已經深惡痛絕,早就盼著來場徹底改革,改變不合理的放學時間,說到底就是教育改革不徹底,跟不上時代的步伐,時代在變,教育改革不能視而不見!
目前的放學時間嚴重困擾著眾多家長,深受其累,影響有以下幾點。
1、影響孩子父母的正常工作。下午兩三點就放學,試問有幾個單位允許你下午這麼早就下班呢?下午幾乎還沒開始工作,就要回家接孩子去,對沒有老人幫忙照顧孩子的家庭來說,迫不得已,一人不上班在家帶孩子,嚴重影響了家庭的正常生活。
2、加重了家庭負擔,有些家庭,迫於現實,為了解決無法早點接孩子的現實難題,不得不把孩子放在託管,每個月都要多花一兩千塊錢,一年也就一兩萬元,嚴重加重了家庭負擔,年輕人的壓力太大了。
3、造成一些社會問題,影響了少年兒童的身心健康安全。有些孩子家長無法接送,自行回家,在路上或者家中,容易出現安全事故,這種案例每年都有很多。
4、變相加重了孩子學習負擔,本來在學校可以一個小時做完的作業,在家竟能給你拖到八九點才做完,甚至十點,孩子太小,學習習慣還沒樹立好,得不償失。
5、造成太多的陪讀媽媽待業在家,這無疑使家庭減少了收入,增大了壓力,陪讀媽媽的日益增多,便是早放學不合時宜的最好注釋。
我們該如何面對現實,解決這些問題呢。
1、學校開展免費或有償的課後延時服務,就是放學後,留在學校,有值班老師負責監督孩子完成當日作業或者預習第二天的作業,或者開展各種興趣活動,如重慶部分區縣學生根據個人情況,靈活選擇,收費比較低,一個月也就180元,深受家長好評,既解決了孩子放學沒人接的問題,又讓孩子養成按時做作業的好習慣,放學回家前做完了作業,一舉多得。
2、延後上學時間,這個方案可行性低,牽一髮動全身,即使延後到上午九點上課,根據教育部的規定在校不能超過6小時的規定,那下午三點也必須放學。
3、修改法規,規定放學時間比如6點,以前我們上學,不都是五六點才放學的嘛?為什麼現在就不可以了呢?
單純的一放了之,絕對不是與時俱進,為民服務應有的真實態度,響應人民號召,切實解決人民群眾的實際問題,一切從實際出發,順勢而為才是最好的解決問題之道。
讓家長無後顧之憂,讓人民群眾安居樂業,這才是和諧社會最基本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