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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曖昧的歌曲很多,比起楊丞琳的《曖昧》,這首歌的歌詞裡面提到「超過了友情,還不到愛情」。
又比如陳奕迅的《兄妹》,這首歌的歌詞是這樣寫的「一時進一時退,保持安全範圍,這個陰謀讓我好慚愧」.......
可見,有時候,喜歡和愛是有區別的,喜歡也許會和你曖昧,但是,曖昧不等於愛情,愛你也許就是不會和你玩曖昧。
那麼,到底,在心理學的角度上是怎麼樣看待,以及描述喜歡和愛的呢,今天就和大家來分享一下:喜歡和愛的區別。
在2015年修訂版的《心理諮詢師(基礎知識)》中第183頁到184頁是這樣描述的:
「在實際生活中,與愛情最容易混淆的一種人際吸引形式是喜歡。社會心理學家魯賓(Z.Rubin,1970,1973)對愛情和喜歡的關係進行了系統的研究,他發現愛情不是喜歡的一種特殊形式,愛情與喜歡是兩種不同的情感。確實,生活中「我喜歡他(她),但不愛他(她)」,「我愛他(她),但不喜歡他(她)」的現象經常發生。」
以上是這本書對喜歡和愛的簡單介紹,對此,小編我簡單地解釋一下:簡單來說,喜歡就是喜歡,愛就是愛,喜歡不等於愛,喜歡也不是愛的一種,所以,兩者不同的情感情緒體驗。至於喜歡能不能轉變成愛,這個就是另外一個話題了。
那麼,愛情與喜歡為什麼是兩種不同情感?喜歡和愛的區別在哪裡呢?
回答:關於這個問題,在2015年修訂版的《心理諮詢師(基礎知識)》中第184頁是這樣描述的:
「愛情和喜歡的區別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
第一個方面:依戀
捲入愛情的雙方在感到孤獨時,會高度特異性地去尋找對方來伴同或寬慰,而喜歡的對象不會有同樣的作用。
第二個方面:利他
戀愛中的人會高度關懷對方的情感狀態,覺得讓對方快樂和幸福是自己義不容辭的責任。在對方有不足時,也會表現出高度的寬容。最自我中心、自私自利的人,在戀愛中也會表現出某種理解、寬容、關懷和無私。
第三個方面:親密
戀愛的雙方不僅對對方有高度的情感依賴,而且會有身體接觸的需求。性是愛情的基礎,是愛情的核心成分。」
以上是這本書對愛情和喜歡的區別的介紹,對此,小編給大家解釋一下:
1.依戀是指你難過或者傷心的時候,第一時間想到的那個人,在你的腦海裡第一時間浮現的那個人,就非常有可能是你愛上的人。
2.利他是指如果一個人對你不夠好,真的可能是TA不夠愛你而已。
3.親密是指柏拉圖式的戀愛在這裡不能算愛情,因為愛情裡面有性的因素。
最後,在這本書裡還提到:「通常情況下,社會化水平比較高的成年人能區別喜歡和愛情,但個別成人,特別是相當部分的青少年,不能很好的區分依賴、尊重、喜歡與愛情。」
嗯,對此部分,小編介紹一下:簡單來說,就是受過良好教育的人,一般來說是社會化水平比較高的人,一般能夠區分什麼是喜歡和愛情,立場和為人處世都比較堅定利索,不會跟人玩曖昧等。如果是沒有經驗的小年輕,還不懂得區分愛情和喜歡是什麼等。
總的來說:成熟的個體會區分愛和喜歡,不成熟的個體有時候會混淆愛和喜歡。
最後,大家來分享一下吧:你是怎麼樣看待喜歡和愛情的呢?告訴我們吧~
註:圖片來自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