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晚,涇縣涇川派出所民警端掉一容留賣淫嫖娼的賓館,抓獲店主和2名賣淫嫖娼人員。原來,因生意不景氣,店主思路一歪,開始為他人牽線搭橋並提供場所賣淫嫖娼,從中獲利。
9月14日,涇縣公安局依法對賣淫嫖娼、容留、介紹賣淫以及未按規定登記住宿旅客信息的馬某某、梅某某、黃某分別依法處以行政拘留拾日並處罰款五千元處罰,並於當日送宣城市拘留所執行拘留。
2018年9月13日21時許,涇縣公安局涇川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發現,有人在涇縣茶城某賓館內從事賣淫嫖娼活動。接警後,涇川派出所立即所組織警力趕赴現場。
經對涉事賓館檢查,民警在該賓館一間客房內發現入住旅客為一男一女,分別是馬某某和梅某某,二人彼此素不相識,並在房間垃圾桶內發現一隻已使用過的保險套。經現場詢問,雙方當事人均如實陳述以談妥的嫖資在客房內從事賣淫嫖娼活動。隨後,民警對該賓館經營者黃某予以控制。經詢問,黃某其如實陳述自己以營利為目的,為馬某某與梅某某二人牽線搭橋,使雙方當事人賣淫嫖娼活動得以進行,並從中獲取介紹及場地費用。調查中民警同時發現,黃某未按規定登記馬某某與梅某某入住賓館進行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