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因為婆家準備的內衣太小了,從而拒絕迎親,於是男方婚姻變成了親友聯歡會。
這件事這兩天上了熱榜。
在網絡如此發達的時代,群眾的目光終於不再局限在明星的身上,這種接地氣的,說起來就像是身邊發生的事情,並且將自己帶入事件中還能產生共情的挺簡單的一件事情,更容易引起廣泛的關注
。
於是,女孩被送上了熱榜,高高掛在了牆頭,罵聲一片,導致女孩的父親主動站出來說:別再傷害我的孩子。
拒絕迎親這件事情女孩真的做錯了嗎?
我們看事情,很容易會看山是山,看水是水,但是看到的山水真的就是山水的本質嗎?
有沒有可能山中有一汪清泉,但你看不見,水中隱著冰山,但它藏在水底。
而這一汪清泉和隱著的冰山才有可能是事情的本源呢?
那麼,在女孩拒絕迎親這件事情中,又有什麼隱藏著的本源呢?
1.為何女孩上了熱榜?
婚姻不成的事情每天都有發生,在婚禮當天出現了落跑新娘、新郎缺席、迎親鬧得不愉快雙方崩裂、甚至還有鬧婚鬧得太過了導致新郎死亡的事件不斷發生,雖然可能引起關注,但卻從沒有過這次的熱議範圍更大呢?
如果女孩拒絕的理由不是內衣,而是其他原因,比如彩禮給少了,那麼還有如此大的傳播力嗎?
顯然不會。
因為,內衣這個詞本身就帶了熱榜的能量,它向來都跟桃色有關,甚至在視頻中,大紅色的內衣就明晃晃的擺在那邊,顏色以及內衣本身的衝擊了,帶給了這件事情極大的挑逗性。
否則,在一堆指責女孩太過矯情的言論中,怎麼會出現:這下好了,全國人民都知道她穿多大碼的內衣了。
2.女孩拒絕迎親這件事情,女方給出的理由是男方不尊重。
在這一點上,我很佩服女孩。
婚姻不是一件小事,婚前考量對方人品,籌備婚禮考驗對方誠意,婚後衡量對方承擔責任的能力。
這三者不是分割開來的,而是在婚前婚後都會有交融而無邊界。
所以,綜合下來,在婚姻中,雙方磨合不到位,佳偶變怨偶,甚至變仇人的例子太多了。
籌備婚禮又是一件瑣碎又莊重的事情。
好的雙方,在籌備婚禮的過程中,必定是有商有量,生怕自己有哪點做到不到位,既引起雙方的矛盾,又擔心會出現不好的寓意,影響到婚後的生活。
差的雙方,就各自操辦,一到雙方交接的時候,就這也不行,那也不滿意,雙方互相嫌棄,最終婚姻還沒有開始,就矛盾重重。
於是,因為婚禮籌備過程中雙方矛盾太大的退親的人不在少數,但也有許多人忍下了這些矛盾,堅定的走進了婚後的生活。
而走進婚後生活的這些人,婚後過得好也就罷了,但是大多數人過得並不好,所以她們漸漸的就變成了怨婦,與人抱怨婚後生活的不容易時,總會從婚禮辦得不滿意開始抱怨。
所以,我挺佩服女孩,她明白,當斷則斷,不受其擾,及時止損。
因為,在她看來,男方如今的不尊重,必然會導致婚後的不尊重,而她不願忍受這樣的不尊重,是她的原則。
3.婚姻自由,是法律認可的。
沒有一條法律說結婚當天一定不能拒絕迎親,必須顧全大局,全了雙方的面子。
當然,我得承認,在結婚當天拒絕婚姻確實有點不厚道的嫌疑,女孩沒有考慮到男方的經濟成本,導致男方還得跟親戚開個聯歡會。
而這聯歡會,它只有 聯,沒有歡。親戚們坐在餐桌前還得捂著口袋衡量著兜裡的紅包給還是不給;臉上還得控制好表情,不能笑但也不能哭喪著臉刺激到主家;心中還得惦記著要不要說兩句話安慰安慰,要不還是別說了,省得大家都難堪。
但是,女孩既然已經做出了不願就此走入婚姻的決定,就真的沒有必要與男方做出佳偶天成的模樣,這是她的權利。
錢是矛盾的根源?
一直以來,但凡遇到女方拒絕婚姻,戀愛談崩了的情況,總有人會說是還是錢的問題,如果男方是王思聰、馬雲,女方別說彩禮不到位了,就是一分不給,女方也願意倒貼他們。
這話聽起來挺俗,也挺粗的,看得人也蠻不高興的。
但是,它其實點出了最本質的東西。
女人嫁人未必真的要彩禮,如果你足夠強,帶給女人足夠的生活,她們願意倒貼的。
而這個強可以是經濟能力,可以是承擔責任的魄力,也可以是給女人足夠的包容和體貼。
說得直白一些,就是男人真的對女人好,讓她很有安全感,她倒貼也沒有關係。
關鍵問題是,現實中許多的男性都做不到,他們既沒有足夠的經濟能力,又沒有足夠的承擔責任的魄力,還不願意給與女人溫柔和體貼。
正如這拒絕迎親的姑娘一樣,為何她覺得男方不夠尊重自己?
因為男方買小了內衣。
我特地查了下,當地有男方買內衣這個風俗叫做從頭禮,許多地方都沒有這個風俗,所以很多人不理解。
在從頭禮中,如果女方自己準備內衣,是看不起男方的行為,於是,內衣這東西得有男方準備。
而如果雙方不走這個風俗,不買內衣,反倒沒有什麼說頭。
就是因為雙方走了這個風俗,男方來買內衣了,那自然就講究起來了。
你見過給別人買東西挑別人不合適的買還要別人感念你的情意的嗎?
正如我前文中所說的一樣,男方在籌辦婚禮的時候與女方商量著來,買多大的內衣女方自然不會瞞著不講,跟男方玩猜猜猜的遊戲,可偏偏就是男方自作主張了。
女方試過之後覺得嫌小,不合適,要求男方重新準備很正常。
可偏偏就卡在了時間上,女方提出重新購買的時商場關門,男方買不到了。
但凡男方此時能說兩句好話哄一哄,女方都不會就此提出拒親。
許多人覺得是女方太矯情了,內衣小了,忍一忍熬過當天就可以了。
我們反向思考一下,如果當地的從頭禮是要丈母娘給新女婿買內褲。
然而丈母娘卻不過女婿健壯的身材,粗壯的腰圍,給女婿買了最小號的內褲,而女婿結婚當天又必須穿著,女婿該如何做?
大多數的女婿看著小內褲,會犯愁吧,提出丈母娘重新買很正常吧,否則衣服上不了身,勉強擠進去還不得勒死,說不定半道上內褲變開襠褲,丟人丟大發了。
然而,女婿發現時間太晚,外面關門了,沒地買,丈母娘跟未過門的老婆對女婿說:「買不了,你有兩個選擇,要麼你就忍忍,要麼你就穿舊的!」
作為新女婿,你心中是不是有一個大大的我 ca。
於是,在我 ca的情況下,你要麼強忍著不舒服結這個婚,心中還得記恨一百年:「我這個丈母娘太不會辦事了,買內褲還買小了,別是故意壓我一頭!」
要麼當下就提出:老子不幹了,你們這娘兩太不尊重人了,買個小內褲來膈應我,還不肯說兩句好聽的哄我,跟我這麼橫,這還沒結婚呢,就這樣對我,等結婚了,你們還不得讓我做牛做馬一點地位都沒有!
所以,這跟彩禮有關嗎?
別什麼都怪到錢上,你要是真的有錢,也不會找這個階層的姑娘做老婆,也不會買個內衣還買小了。
寫在最後
拒親這個事情不在於是不是內衣,內衣不過是一個背鍋的。
重點是在於雙方的態度。
事情一出,許多人指責姑娘矯情,甚至還有許多人指責姑娘騙婚。
矯情這玩意,是個女人都有一點,尤其是婚禮這樣一個唯一一天能做女王的日子,誰不想這天過得風風光光,結果要勉強擠在一個小許多的內衣當中,很不舒服,面上還得笑臉迎人。忍得好算是姑娘應該做的,忍不好,就是不顧全大局,是個人都不會高興。
但是騙婚,我倒覺得說得過了。
畢竟,他們可是領了證的,婚禮籌備到最後,就差臨門一腳的功夫,姑娘拒親,之後還會退還彩禮,從此兩不相干。
但姑娘在法律意義上已經成為二婚了,之後的婚嫁路變得更加不好走,所以她是騙了個寂寞嗎?
之後是否還會有反轉,不如靜觀其變,總有是非分明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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