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對父子非法捕撈獲刑 自購萬尾魚苗放漢江

2020-09-18 三秦都市報

公益訟訴增殖放流活動現場 胡傳林 攝

中新網襄陽9月18日電 (胡傳林 王奕萱 周亞茹)湖北老河口市18日舉行公益訟訴增殖放流活動,在檢察官、法官、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陪審員、漁民代表等人見證下,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的李某明父子自購1.4萬餘尾魚苗放流漢江,對生態環境進行修復。

今年3月4日13時許,李某明帶著兒子李某,攜帶電捕魚工具和地籠網來到漢江老河口洪山嘴水域進行非法捕撈。當日17時30分許,兩人在返回途中,被公安和漁政部門抓獲,同時在船艙內查獲捕撈的河魚共計35斤。

案發後,老河口檢察院依法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提出判令李某明、李某共同履行購置魚苗在漢江水域進行放流修復生態環境的訴訟請求。

9月17日,老河口法院以非法捕撈水產品罪,判處李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李某明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三個月。同時判決兩人在漢江老河口段增殖放流鯽苗種(全長大於2cm)135000尾、烏鱧苗種(全長大於2cm)7500尾,完成流域生態系統修復。

近年來,老河口市檢察院切實加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聯動辦理機制,加強與公安、法院、農業農村局等部門密切配合,運用訴前檢察建議、提起行政公益訴訟、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等手段,協力推進「長江大保護」落實落地,形成了非法捕撈案件偵破有力、審查迅速、審判得力的良好局面。(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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