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塗法院集中宣判5起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案,7人獲刑

2020-12-11 每日快報

當塗法院集中宣判

5起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案

7名被告人獲刑!

12月11日,記者從當塗法院獲悉,該院環境資源審判庭10日集中宣判五起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水產品案,七名被告人因在禁漁期、禁漁區內以違禁工具捕魚被分別判處拘役二個月至四個月不等的刑期,並對所使用的捕魚工具及漁獲物予以沒收。其中兩名被告人在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中被判令支付生態環境修復費用14480元,並責令在安徽省級媒體上向社會公開賠禮道歉。

法院經審理查明,2020年4—9月,被告人孫某、王某、沈某等7名被告人使用地籠網、電捕魚工具分別在當塗縣姑溪河水域、當塗縣運糧河湖陽鎮等地非法捕撈樾魚、鱅魚、鯉魚等水產品1斤至20斤不等。根據相關規定,長江當塗段水域為全流域禁漁區,禁漁期自2019年7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止。

▲地籠網(資料圖)

法院認為,七名被告人違反水資源法規,在禁漁期、禁漁區使用禁用的工具捕撈水產品,其行為均已構成非法捕撈水產品罪,根據七名被告人認罪態度及犯罪情節依法作出以上判決。在另一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作出判決,被告人非法捕撈水產品的行為,對生態環境造成損害,且被破壞的長江水生資源和生態環境末得到及時有效的恢復,損害公共利益,依法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2020年以來,當塗法院共審結十起非法捕撈水產品案,判處被告人十三人。黨組成員、副院長林牧同志表示,「我們要做的不僅是依法打擊犯罪,更要讓『非法捕魚』變成『積極護漁』,為長江十年禁漁計劃提供強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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