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善縣人民法院「金沙江流域環保審判庭」公開宣判暨開展「非法...

2020-12-20 澎湃新聞

永善縣人民法院「金沙江流域環保審判庭」公開宣判暨開展「非法捕撈水產品」案生態修復增殖放流活動

2020-12-17 18:04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2020年12月17日,永善縣公、檢、法幹警100餘人在金沙江邊整齊列隊,警車一字排開,這是一場別開生面的公開宣判,也是永善縣人民法院首個自願進行生態補償的水產資源類刑事案件!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孫曦耕蒞臨現場開展法律監督。

為堅決落實好長江「十年禁漁」重大任務,充分發揮環境資源司法服務保障作用,推進長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和長江經濟帶高質量發展,永善縣人民法院成立了「金沙江流域環保審判庭」,搭建專班,專人負責審理涉及非法打撈、非法狩獵和非法獵捕珍貴野生動物、濫伐林木等破壞環境資源犯罪行為。

庭審現場

近日,永善縣人民法院「金沙江流域環保審判庭」受理了永善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廖某、賴某涉嫌犯非法捕撈水產品罪兩案。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廖某、賴某違反保護水產資源法規,在禁漁區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撈水產品,其行為均已構成非法捕撈水產品罪。為強化長江生態環境保護警示教育,以案釋法,永善縣人民法院在金沙江邊對被告人廖某、賴某進行了公開宣判。

為深化個案法治宣傳效果,引領金沙江流域群眾自覺投入到禁漁護魚行動中來,永善縣公安局、縣人民檢察院、縣人民法院在宣判後聯合開展了「非法捕撈水產品」案生態修復增殖放流活動。活動由縣人民政府副縣長、縣公安局長紀蒼雁主持,縣人民法院黨組書記、代理院長何曉梅、縣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孫曦耕攜部分政法幹警參與魚苗投放,共同將1萬餘尾魚苗投放入江。同時,二被告人充分認識到非法捕撈行為的危害性,自願承擔破壞漁業生態環境和漁業資源修復的責任,現場將其出資購買的魚苗投入金沙江。

「這種處罰方式很好,非法捕魚就該嚴厲打擊。」參加活動的溪洛渡鎮政府部分職工和當地群眾紛紛為此次活動點讚。此次活動開展既對金沙江非法捕撈行為形成強有力的震懾力,也是永善法院落實「誰損害、誰修復」理念,打擊破壞漁業資源犯罪行為的具體體現,使受破壞的水域生態環境得到及時、有效修復,實現懲治犯罪與保護生態雙贏。下步,永善縣人民法院「金沙江流域環保審判庭」還將積極和漁政執法部門、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密切配合,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重要指示精神,進一步提升社會各界的環保意識,為保護長江母親河和加強生態文明建設貢獻司法力量。

魚苗投放

溫馨提醒:根據《永善縣人民政府關於實施金沙江永善段禁捕有關事項的通告》,從2020年3月10日0時起,金沙江永善段及各條支流實行為期10年的常年禁捕,期間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禁捕區域內從事天然漁業資源的捕撈。

文|魏瑜

圖|彭暢、魏瑜

編輯|李光健

原標題:《永善縣人民法院「金沙江流域環保審判庭」公開宣判暨開展「非法捕撈水產品」案生態修復增殖放流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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