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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賓公安通報「7.02」非法捕撈水產品案 抓獲43人
宜賓新聞網11月3日(記者 杜卓濱)近日,記者從宜賓市公安局獲悉,公安部督辦的「7.02」非法捕撈水產品案已偵破,共打掉4個集非法捕撈、收購、販賣、加工為一體的犯罪團夥,抓獲犯罪嫌疑人43人,查扣作案漁船8艘,禁用工具68副,涉案漁獲物200餘斤,涉案金額1200餘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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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塗法院集中宣判5起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案,7人獲刑
當塗法院集中宣判5起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案7名被告人獲刑!12月11日,記者從當塗法院獲悉,該院環境資源審判庭10日集中宣判五起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水產品案,其行為均已構成非法捕撈水產品罪,根據七名被告人認罪態度及犯罪情節依法作出以上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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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步法院公開宣判一起非法捕撈水產品案
紅網時刻11月30日訊(通訊員 陳良曄)為積極營造生態環境保護氛圍,震懾非法捕撈違法犯罪行為,近日,城步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一起非法捕撈水產品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三名被告人以非法捕撈水產品罪獲刑受罰。今年6月4日至6日,被告人肖某甲、雷某、肖某乙三人為謀取非法利益,在禁漁期內連續3天在南山國家公園體制試點區禁漁水域—白雲湖水域,使用禁用的電力捕魚方式進行非法捕魚,共計捕獲鯉魚、鯽魚、土鯰魚等野生魚類共計24.2公斤,6月6日,三被告人在捕撈完畢上岸時被公安機關當場查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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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人獲刑!恭城法院打擊非法捕撈水產品犯罪 維護水環境生態系統
11人獲刑! (當庭宣判)為深入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緊緊圍繞績效考評中生態可持續發展工作重點,打擊破壞環境資源犯罪,6月19日,恭城瑤族自治縣人民法院依法對10起非法捕撈水產品犯罪案件進行公開庭審並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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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捕撈水產品,2人獲刑!
9月21日,雨山區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一起非法捕撈水產品案。被告人金某某、詹某某因犯非法捕撈水產品罪,分別被判處拘役五個月,宣告緩刑六個月;拘役四個月,宣告緩刑五個月。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金某某、詹某某違反保護水產資源法規,在長江禁漁區、禁漁期內使用禁用的工具多次捕撈水產品,情節嚴重,其行為已觸犯刑律,均構成非法捕撈水產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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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縣人民法院集中宣判25起非法捕撈水產品案
12月17日,公安縣人民法院適用速裁程序對25起非法捕撈水產品案件進行集中開庭審理,併集中當庭宣判。其餘25名被告人均以類似方式在禁捕區域非法捕撈水產品。 庭審中,審判員以依法保護長江生態資源、依法懲處非法捕撈行為等開展釋法說理,對26名被告人進行法制宣傳和環保教育,引導各被告人以此為戒,今後自覺遵守長江禁漁法律法規,增強保護生態環境的意識。26名被告人均認罪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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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43人,公訴35人,涉案金額800萬!四川宜賓破獲特大非法捕撈水產品案
來源:人民日報中國水產頻道報導,10月30日,記者從省公安廳獲悉,近期宜賓市公安局翠屏區分局偵破一起非法捕撈水產品案。該案共抓獲違法犯罪嫌疑人43人,擬移送起訴35人,擬移交行政部門行政處罰8人。今年6月29日公安部、農業農村部組織打擊長江流域非法捕撈專項整治行動電視電話會後,翠屏警方迅速會同農業農村部門聯合開展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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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設在村裡 村民參與旁聽 大通湖區非法捕撈水產品案開庭並宣判
大益陽客戶端訊 (通訊員 徐鋼)「現在開始宣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40條、第52條、第67條第一款之規定,本院判處張某輝非法捕撈水產品罪成立,判處罰金1300元,因考慮其違法事實較輕、年歲已高,有主動投案情節,認罪態度良好,免於其刑事處罰!」25日上午,在大通湖北洲子鎮永興村,區人民法院巡迴法庭對一起非法捕撈水產品案經過庭審後當庭宣判。全村100多名村民旁聽了庭審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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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破獲非法捕撈案 4人獲刑
近日,湖北省宜城市人民法院宣判這起非法捕撈水產品案,4名被告人被判刑。今年6月25日凌晨4時許,宜城市公安局聯合水產局巡查江面時,在漢江水域宜城南營段發現一束微光,還傳來陣陣轟鳴聲。據此,民警懷疑可能有人在非法捕魚,於是不動聲色地緩緩靠近,當場查獲馬某、胡某,二人正使用「地籠網」捕魚,見民警和執法人員到場,後悔莫及,沒想到還是被抓了。現場查獲非法捕撈的漁獲物36.5公斤、「地籠網」9副、鐵皮漁船1艘、柴油機1臺及蓄電瓶1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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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縣人民法院當庭宣判一起非法捕撈水產案
近日,湖南省南縣人民法院依法適用速裁程序公開審理了被告人龍某某、徐某某、鄧某某非法捕撈水產品案,並當庭宣判。 【案情簡介】 2020年7月5日4時許,被告人龍某某、徐某某、鄧某某在明知松澧洪道屬于禁漁區域的情況下,仍投放地籠網在松澧洪道南縣武聖宮鎮德豐村水域內非法捕撈水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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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容法院公開審理一起非法捕撈水產品案
10月27日上午,湖南省華容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周某、何某、胡某等14名被告人非法捕撈水產品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一案。本案由副院長戴文劍擔任審判長,與兩名審判員、四名人民陪審員共同組成七人合議庭進行審理。2019年4月28日至2019年6月11日,周某、何某、胡某為謀取非法利益,在禁漁期策劃、組織李某、王某、朱某等11人進入東洞庭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採取禁止使用的方法捕撈中國圓田螺獲利,至2019年6月12日凌晨被公安機關查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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冊亨法院審理14起非法捕撈水產品案
近日,冊亨法院依法公開合併審理14起25人非法捕撈水產品案及其附帶公益訴訟案件,其中當庭宣判11起20人,擇期宣判3起5人。庭審現場2020年3月以來,被告人黃某某、陸某某等人違反保護水產資源法規,在冊亨縣禁漁期間、禁漁區域內使用電魚工具、電魚方法捕撈水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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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安首例非法捕撈水產品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當庭宣判
11月26日,東安縣首例非法捕撈水產品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東安縣法院院長吳昭明擔任審判長,並組成七人合議庭審理本案,東安縣檢察院副檢察長榮淑群以公益訴訟起訴人身份出席法庭。縣農業農村局相關工作人員、縣檢察院部分幹警觀摩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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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東5案5人非法捕撈水產品,判了
但總有人抱有僥倖心理,在禁漁區、禁漁期間實施非法捕撈。 近日,經我院提起公訴,縣人民法院依法以非法捕撈水產品罪判處唐某某拘役一個月,緩刑二個月。7月9日17時許,唐某某再次前往放置地籠網處查看漁獲物時,被派出所民警查獲,民警現場扣押地籠網2副及長江河蝦0.355kg。01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被告人唐某某違反保護水產資源法規,在禁漁區、禁漁期使用禁用工具、方法捕撈水產品,情節嚴重,構成非法捕撈水產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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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長江生態保護,23人非法捕撈水產品案進行刑事附帶民事庭審
7月21日,由石首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餘某某等23人非法捕撈水產品案在石首市人民法院進行開庭審理。該案為公安部督辦全國2起「非法捕撈水產品案」之一。石首市檢察院認為,23名被告違反水產資源法規,在禁漁期使用禁用工具捕撈水產品,數量巨大,情節嚴重,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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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安法院公開宣判首例非法捕撈水產品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
原來,這裡是東安縣非法捕撈水產品案生態補償暨漁業資源增殖放流現場。在這個現場的人有東安縣人民法院、縣人民檢察院、縣農業農村局的部分工作人員以及部分熱心群眾,這是東安縣首例非法捕撈水產品刑事附帶公益民事訴訟案件宣判後,被告人唐某購買魚苗放流,用於補償被其損害的漁業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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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設賭場、故意傷害、非法捕撈水產品......這7人被提起公訴!
01近日,寇先民涉嫌開設賭場罪一案,由02近日,黃啟兵涉嫌故意傷害罪一案,由鍾祥市人民檢察院向鍾祥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03近日,孫安海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罪一案,由鍾祥市人民檢察院向鍾祥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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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非法捕撈!洪澤湖禁漁期捕撈螺螄13人獲刑
12月4日下午,江蘇省淮安市盱眙縣人民法院洪澤湖流域環境資源法庭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非法捕撈螺螄案,涉及13名被告人,當地近兩百名村民旁聽了庭審。經審理查明,2019年3月至5月期間,被告人高傳廣在明知洪澤湖水域禁止捕撈螺螄,仍組織被告人張希銀、倪光進、滕守超等多人至泗洪縣界集鎮附近的洪澤湖水域非法捕撈螺螄,並收購上述人員捕撈的螺螄共計約5800多公斤,對洪澤湖水生生物資源和生態環境造成嚴重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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饒河 成功破獲12起非法捕撈水產品案
近日,饒河縣公安局森警大隊成功破獲12起非法捕撈水產品案,抓獲犯罪嫌疑人2名,有力打擊震懾了轄區非法捕撈違法行為。11月20日,饒河縣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隊民警在工作中發現饒河縣大佳河鄉東升村村民冷某某、於某某在撓力河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使用禁漁工具非法捕撈幼魚,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行為,立即組織民警立案偵查。民警當場將其非法捕撈的數十斤小魚當場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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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鰭豚保護區內非法捕撈案宣判!昔日漁場捕魚員入獄2年1個月
22日,調研組一行來到湖北,現場觀摩武漢市江漢區法院非法捕撈水產品刑事案件庭審。當天,將審理被告人肖修海、肖遠萬、肖國倫非法捕撈案。按照相關規定,3名被告人穿著防護服,戴著口罩被法警帶上法庭,防護服的後背上分別寫上了他們的名字和編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