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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瓷終於被法律管制了
14日公安部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印發《關於依法辦理「碰瓷」違法犯罪案件的指導意見》有關情況。消息一出就迎來了網友們的大力支持>圖片來源於網絡大家來說說有沒有碰到過碰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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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消息!兩高一部首次準確界定碰瓷行為
中央日報新聞報導:【兩高一部首次準確界定碰瓷行為】14日公安部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印發《關於依法辦理「碰瓷」違法犯罪案件的指導意見》有關情況。發布會介紹,在《指導意見》中對「碰瓷」進行了定義:指行為人通過故意製造或者編造其被害假象,採取詐騙、敲詐勒索等方式非法索取財物的行為。這就第一次對「碰瓷」行為作出了準確界定,為司法實踐提供了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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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碰瓷了!怎麼辦?
第三種就是非常過分的了,碰瓷過程中還使用暴力手段獲取財物,符合我們國家搶劫罪情形的,就可以以搶劫罪定刑了。還有那些碰瓷過程中趁人不備竊取、搶奪他人財物,符合我們國家盜竊罪、搶奪罪定刑標準的,就直接以盜竊罪、搶奪罪來定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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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也不怕「碰瓷」了
在道路上正常行駛卻遭遇專業「碰瓷」團夥自導自演交通事故想維權卻有顧慮?好消息來了!近日,公安部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兩高一部聯合印發的《關於依法辦理「碰瓷」違法犯罪案件的指導意見》,首次明確界定何為「碰瓷」,並進一步明晰其定性量刑的法律適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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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高一部治「碰瓷」!《指導意見》全文來了
最高人民法院網站10月14日發布《關於依法辦理「碰瓷」違法犯罪案件的指導意見》。全文:關於依法辦理「碰瓷」違法犯罪案件的指導意見(公通字〔2020〕12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廳(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生產建設兵團分院,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民檢察院、公安局:近年來,「碰瓷」現象時有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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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意見》來了!讓「碰瓷」不再振振有「瓷」
為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印發了《關於依法辦理「碰瓷」違法犯罪案件的指導意見》(下簡稱《指導意見》)要注意區分「碰瓷」犯罪與普通民事糾紛、行政違法案件的界限,準確適用法律,嚴格公正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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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瓷」有治了!兩高一部聯合印發關於依法辦理「碰瓷」違法犯罪案件的指導意見
10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印發《關於依法辦理「碰瓷」違法犯罪案件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指導意見》進一步明確了懲治「碰瓷」違法犯罪行為的法律適用,公檢法部門間的分工配合,以及定罪量刑等問題,突出了針對性和操作性,體現了公檢法機關對「碰瓷」違法犯罪行為依法嚴厲懲治、絕不姑息的決心和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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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碰瓷」,兩高一部有了最新的指導意見
導讀2020年10月14日,最高院、最高檢和公安部聯合印發了《關於依法辦理《指導意見》進一步明確了懲治「碰瓷」違法犯罪行為的法律適用,公檢法部門間的分工配合,以及定罪量刑等問題。我國首次對「碰瓷」行為作出明確界定「碰瓷」現象近年來屢見不鮮,比如「碰瓷人」故意跑向處於停止狀態的機動車,或者在緩慢行駛的機動車附近假裝被碰撞、剮蹭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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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敢「碰瓷」?!兩高一部的明確界定來了
為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近日聯合印發了《關於依法辦理「碰瓷」違法犯罪案件的指導意見》,進一步明確了懲治「碰瓷」違法犯罪行為的法律適用,公檢法部門間的分工配合,以及定罪量刑等問題。《指導意見》既規定了通過「碰瓷」實施詐騙、敲詐勒索等常見犯罪行為的定性處理,又明確了實施「碰瓷」所衍生犯罪行為的定性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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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終於對「碰瓷」出手了!這次直接給出明確懲罰
那些不法分子的手法隱蔽多樣既危害大家的人身、財產安全還擾亂社會秩序,真的很討嫌但現在好了對於咱們開車一族來說真是個讓人開心的消息以後都不用怕被訛詐啦「碰瓷」違法犯罪案件的指導意見》,首次明確界定何為「碰瓷」,還明確了「碰瓷」的法律適用及定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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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首次對碰瓷作出明確界定
10月14日,據最高人民法院網站消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印發《關於依法辦理「碰瓷」違法犯罪案件的指導意見》,首次對「碰瓷」行為作出準確界定:指行為人通過故意製造或者編造其被害假象,採取詐騙、敲詐勒索等方式非法索取財物的行為。《指導意見》明確了懲治「碰瓷」的法律適用及定罪量刑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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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制治「碰瓷」還社會以誠信
談到「碰瓷」,令人憎恨而不敢「怒」。「碰瓷」者以精心安排、精緻設計,故意埋下「陷阱」,讓人在不經意間上當入套,抓住「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普遍心理,進行以欺詐錢財為目標的犯罪。但是,對於這種明面上「被傷害」、實際上「求錢財」的行徑,不少人往往毫無抵抗力和辯駁力,為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得不心甘情願息事寧人、被動「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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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為「碰瓷」?怎麼懲治?官方解讀來了!
10月14日公安部新聞發布會在京召開,通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印發《關於依法辦理「碰瓷」違法犯罪案件的指導意見》有關情況,對「碰瓷」違法犯罪予以明確界定。此次出臺的《指導意見》第一次對「碰瓷」行為作出了準確界定:「碰瓷」是指行為人通過故意製造或者編造其被害假象,採取詐騙、敲詐勒索等方式非法索取財物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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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預防碰瓷
近年來,「碰瓷」現象時有發生,性質惡劣、手法隱蔽多樣,既嚴重危害公民人身、財產安全,也擾亂社會秩序。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印發的《關於依法辦理「碰瓷」違法犯罪案件的指導意見》,首次明確界定何為「碰瓷」,以及「碰瓷」的法律適用及定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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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碰瓷」違法犯罪案件的指導意見來了
為此,公檢法機關將「碰瓷」違法犯罪作為打擊重點之一。但在案件辦理時,需要更為明確的規範性文件加以指導。10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印發《關於依法辦理「碰瓷」違法犯罪案件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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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瓷」官宣!如何跟老外解釋「碰瓷」?
生活中,你遇到過碰瓷嗎?「碰瓷」終於有了可操作性的規矩規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發布《關於依法辦理「碰瓷」違法犯罪案件的指導意見》,《意見》第一次對「碰瓷」行為作出了準確界定,為司法實踐提供了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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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依法辦理「碰瓷」違法犯罪案件的指導意見》全文
關於依法辦理「碰瓷」違法犯罪案件的指導意見(公通字〔2020〕12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廳(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生產建設兵團分院,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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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高一部關於依法辦理「碰瓷」違法犯罪案件的指導意見
10月14日,公安部新聞發布會在京召開,通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印發《關於依法辦理一旦遇到「碰瓷」行為,要及時報警。為推進《指導意見》的貫徹落實,公安部將會同最高法、最高檢加強工作指導,繼續加大對此類犯罪的打擊力度,依法追究違法犯罪分子的法律責任,切實維護好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和良好社會秩序。公安部法制局局長孫茂利通報了制定《指導意見》的必要性和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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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這個,再也不怕「碰瓷」了!
在道路上正常行駛卻遭遇專業「碰瓷」團夥自導自演交通事故想維權卻有顧慮?好消息來了!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近日聯合發布指導意見針對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碰瓷」現象從案件定性、適用法律、辦案流程等方面作出明確規範看大圖了解指導意見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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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治「碰瓷」!「碰瓷」違法行為有了明確界定
10月14日公安部新聞發布會在北京召開,通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印發《關於依法辦理「碰瓷」違法犯罪案件的指導意見》有關情況。採取詐騙、敲詐勒索等方式非法索取財物的行為一些不法分子有的通過「設局」製造或者捏造他人對其人身、財產造成損害來實施;有的通過自傷、造成同夥受傷或者利用自身原有損傷,誣告系被害人所致來實施;有的故意製造交通事故,利用被害人違反道路通行規定或者酒後駕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