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賀輝 編輯:呂樂 部分視頻來源:大眾網·海報新聞網友
張家慧資料圖
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 賀輝 濟南報導
被網絡稱為「億元女廳官」的海南高院原副院長張家慧,12月4日以受賄罪、行政枉法裁判罪、詐騙罪被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8年,並處罰金400萬元。針對這一判決結果,詐騙案的受害人代理律師劉超認為,判決總體公正、合理,既對她相應的罪行做出了處罰,也充分考慮了一些從輕情節。記者注意到,張家慧前夫劉遠生已與今年1月14日被免去海南省政協常委職務,後因涉嫌偽造公司印章罪、虛假訴訟罪被批捕。
150多頁判決書讀了近1小時 張家慧對判決結果「不服」
12月4日上午9點,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海南省高院原副院長張家慧案,這是繼6月份的庭審之後第二次開庭。張家慧涉詐騙案的受害人代理律師劉超在庭審結束後,向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介紹稱,開庭現場有二三十人旁聽,「開庭後直接宣讀判決書,150多頁的判決書宣讀了將近一個小時。」
判決書顯示,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2006年至2019年,被告人張家慧利用擔任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黨組成員、副院長等職務上的便利,通過打招呼等方式,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案件審理中謀取利益,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人民幣4375萬元。2015年至2016年,被告人張家慧身為司法工作人員,為使其丈夫劉遠生實際控制的海南迪納斯投資有限公司少繳或不繳增容費,在行政審判活動中指使、授意他人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致使該公司少繳納增容費4621萬餘元。2001年6月,被告人張家慧夫婦虛構幫助他人疏通關係減輕刑事處罰,騙取相關人員價值人民幣143萬餘元的財物。
同時,判決書顯示,張家慧到案後在接受調查過程中,主動交代了辦案單位尚未掌握的其本人或夥同劉遠生等人收受他人財物2740萬元的大部分犯罪事實;被告人及其近親屬在庭審前已向辦案單位退繳贓款3275.53467萬元,並書面提出願意繼續以其本人、劉遠生及公司資產變現退贓,有悔罪表現;被告人張家慧對指控的三罪名,在法庭上出具悔過書自願認罪認罰。上述情節均被法院採納,作為酌情從輕處罰的依據。
「當時法官問她對判決結果聽清楚了沒有,她說聽清楚了;問她對判決結果是否認可,她說不服;法官又問她是否上訴,她說她考慮一下再決定。」出席了庭審判決的劉超向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描述。
張家慧資料圖
詐騙案受害人律師稱判決公正合理 如上訴不會由海南高院審判
張家慧案舉報人劉虎告訴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他認為一審法院這次判決「太輕了」,三罪並罰應該判20年以上,而且張家慧涉及的「海南最大高爾夫球場」問題沒有查清。同時,4日上午在庭審現場外,另一名自稱是舉報人郇年春的男子在法院門口公開展示訴求,請求追查高爾夫球場股權轉讓偷稅漏案。
「我認為這個判決總體來說還是公正的,既對她相應的罪行做出了處罰,也充分考慮了一些從輕情節,總體結果還是比較合理的。」詐騙案受害人的代理律師劉超說。
劉超透露,此案涉案的行賄人員多達37人,法庭上列舉了3名行賄人員:「某某某、某某、某某等37人」。作為這起案件中詐騙案的代理律師,法院並沒有給他行賄案件的具體人員名單。同時劉超告訴記者,2020年6月第一次開庭審理時,他拿到的起訴書只有涉及詐騙受害人相關的部分,並且庭審過程也只獲準參加了詐騙事實部分的審理。「這種操作並沒有明顯違反現行法律規定,也沒有實質影響到詐騙受害人的權利,但這種模式不太符合慣例」,劉超說,海南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這種操作,在他多年的律師從業經歷中還是第一次遇到。
考慮到張家慧有可能會繼續上訴,早在4日庭審開始前一段時間,包括上述舉報人在內的多名關注案件的人就擔心:如果張家慧上訴,案件是不是會在海南省高院,也就是張家慧的原工作單位審理。對此,劉超稱從司法規避原則來說,這種情況不會發生,上訴可能會向海南高院提交,但會指定其它同級的人民法院來管轄。
案件背景信息(據「長安街知事」微信號):
她(張家慧)的前夫坐擁18億資產,已因涉嫌兩項罪名被逮捕,免去海南省政協常委的職務。
張家慧出生於1965年3月,重慶人,長期在海南高院任職,2012年7月升副院長。劉遠生為其前夫,1966年生,貴州人,2017年3月離婚。
2015年春節前後,劉遠生與張家慧的外甥在海口某包廂打麻將,被人偷拍。去年5月,有人向媒體曝光,稱張家慧是「中國法院系統史上最富有的法官,身家至少200億」。
事發同月底,海南省委政法委聯合調查組通報,張家慧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劉遠生涉嫌犯罪接受公安機關偵查。
經查,截至去年案發前,劉遠生實際控制或參股的公司25家。經評估,他及其公司的資產為18.007億元;劉遠生、張家慧共同所有資產1341.69萬元;張家慧個人資產1430.41萬元。劉遠生今年1月14日被免去海南省政協常委職務,後因涉嫌偽造公司印章罪、虛假訴訟罪被批捕。
去年11月底,張家慧被雙開,通報稱其「善於偽裝,品行低劣,私慾膨脹,以權謀私」。
今年6月,海南一中院審理了張家慧受賄、行政枉法裁判、詐騙一案。開庭當天,還發生了一件鬧劇。張家慧的姐姐、64歲的張某華在法院門外遇到劉某,當眾推搡,並用手打劉某臉部,被行政拘留十日並處五百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