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發生在2019年6月19號。當天洪女士工下班後回到家,保姆遂請假說其爺爺下午病故要離開,洪女士準予。其後,發現女兒躺在床上,雙耳流血,四肢僵硬,雖送醫搶救,但最終還是沒有挽回女兒的生命。而屍檢報告更是讓洪女士憤怒。
女兒頭部粉碎性骨折,全身有18處傷,甚至送醫前身體的血液只剩三分之一。經法醫鑑定,被害人頭部受鈍性外力作用或與鈍性物體相互作用致重度顱腦損傷死亡。
而殺害女兒的人,正是洪女士請來的「高級育嬰師」吳某。廈門市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顯示,2019年6月19日16時許,被告人吳某在照顧被害人時,因其哭鬧不止,心生煩躁,遂把被害人抱至衛生間,實施了將被害人高舉並用力摔砸至衛生間地板等行為,致使被害人顱骨骨折,顱內出血,最終失去了年輕的生命,留給至親無限的悲傷。
說起這個高級保姆,稱為「惡魔保姆」毫不為過,是「披著人皮的狼」啊!通過各種媒介,我們或多或少耳聞目睹家政人員中的少數敗類、害群之馬;其中作奸犯科盜竊財物都算小事,還有虐待所照顧對象——諸如為偷工減料給嬰兒餵食安眠藥等;甚至為貪圖月薪乾脆隨身帶針筒和敵敵畏、安眠藥等毒殺老人!還有甚至因為主家對她做的飯菜點評幾句就放火燒死一家三口!這樣的人留給法律去審判,我們要做的是消除「罪惡毒保姆」的作案空間。
現如今社會節奏快,僱請保姆進入私人家庭空間是常事;但如果所託非人,那就是引狼入室,不僅是把隱私等軟肋露在「狼」面前,甚至財產安全,乃至親人的生命健康安全,都會遭遇嚴重威脅。在此,我們要消除「罪惡毒保姆」的作案空間;我們應該秉持「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的處事原則,多上一個心眼。諸如找可靠的家政公司,熟人直接介紹更好。在家安裝攝像頭24小時監視。細心觀察,多傾聽、觀察被照顧者的言行舉止,如有失常行為,一定徹查!
孩子的成長過程中是離不開父母陪伴的,但是現在很多父母為了給孩子提供更好更優越的生活,選擇請保姆帶孩子。其實在孩子的成長中,更需要父母陪伴,而且,孩子的成長過程中其實對物質並沒有太高的要求,只要父母在身邊陪伴,孩子就會非常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