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夏在大舅家被大表哥問起,你們姐弟倆是不是天天在家討論學習問題。沒有,天天吵架還差不多。我和阿民幾乎異口同聲地答道。搞得桌子對面的大表哥一時接不上話愣在了那裡,好一會兒才能支支吾吾擠了一個「啊」字。很明顯,如果他的「啊」字後面有符號,那一定是「!」與「?」的混合。意外加迷惑吧,倆上了這麼多年學的人竟然還吵架。但我和阿民倒是不以為有什麼慚愧的。既然沒有順著大表哥的話答說「是的,我們就是天天在討論學習問題」,那必然是一千萬個不願意給人留下虛偽的懂事的大人印象。
這沒什麼,我們確實總是吵架,吵架的緣由還老是一些芝麻大點的事。比如一盤小龍蝦誰多吃了一隻,晚上到底是吃米粉還是掛麵,陽臺上的衣服這次輪到誰收,一根碎碎冰掰兩半哪一半要多些,共用的電腦桌誰佔的地大……有時候是那種無傷大雅的,開玩笑式拌嘴、抬槓,給對方起的綽號譜成曲子唱成歌,有時候則是認認真真在吵,吵得厲害了拍桌怒吼,嚇得我們正在炒菜的爸爸要中途扔下鍋鏟過來勸和,煩得我們的媽媽迫不及待希望我們趕緊各回各學校去。
等我和阿民關係轉向和諧的時段,媽媽總試圖旁敲側擊,「別人家的姐弟」適時登場——「哎,隔壁家的兩個孩子怎麼能做到這麼親暱,相互之間連大名都不捨得喊,倆人總是姐姐長弟弟讀博的,羨慕哎!不像我們家!」
偶爾有一次忍不住想像了一下阿民喊我姐姐的場面,於是雞皮疙瘩落了一地。哈哈哈,我想他大概也是如此。我們只有向別人轉述對方情況的時候,才會自然地稱「我弟」,「我姐姐」。
媽媽三番兩次地表達我和阿民之間的感情會隨著時光的流逝越來越疏離——因為一點小事就吵得不可開交,課堂上學的「溫良恭儉讓」的道理通通拋到了九霄雲外去。但我覺得她真的想多了。感情很多時候不就是吵出來的嘛?為了小事吵架也不難理解,就像一個朋友曾經說過的,正是小事才會使得人不厭其煩三天兩頭去吵架,若是發生了什麼了不得的大事,早就一拍兩散餘生不相往來了。再說,她和我爸吵了幾十年也沒影響感情呀,對方稍微回來得晚一點就擔心得不得了,一個電話又一個電話的打。我和阿民吵架歸吵架,但沒有隔夜的仇,吵完後不久就能提醒對方到飯點了或者幫對方出門領快遞。
後來問爸爸,他好幾次扔下鍋鏟來勸架是因為怕我們打架。我覺得也是想多了。我和阿民已經好多年只動口絕不動手。當然也不是因為我們在禮節上進步成為「君子」,而是打架比起吵架需要費更多的精力。
更重要的是,時光飛逝,阿民已經比我高了一個頭,在武力值上已經遠超於我。所以識時務者為俊傑。(沒有珍惜那幾年打得過的時間,可惜了!)而阿民雖然打得過,但根據「敵不動,我不動」的經典作戰原則,我不先動手,他自然也沒理由來打我,又不是瘋了。所以,我們達成了共識,小吵怡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