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這樣一個案件衝上了熱搜,2020年7月29日,北京昌平人民法院集中公開宣判被告人趙波等42人尋釁滋事案, 42人獲刑。
據悉,這是北京市首例網絡「軟暴力」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今天國普網以案說法和你聊聊遭遇軟暴力催收,如何維權!
一、 到底什麼是軟暴力催收?
生活中網貸行業的暴力催收分為兩種,除了眾所周知的暴力催收,另一種最為常見的就催收者主要以威脅、恐嚇、發送一些嚇唬等簡訊息或者服務態度較差等現象,這些均屬於「軟暴力」。
國普網在此提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近日聯合印發關於辦理實施「軟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中明確指出:
「軟暴力」是指行為人為謀取不法利益或形成非法影響,對他人或者在有關場所進行滋擾、糾纏、哄鬧、聚眾造勢等,足以使他人產生恐懼、恐慌進而形成心理強制,或者足以影響、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財產安全,影響正常生活、工作、生產、經營的違法犯罪手段。
「軟暴力」違法犯罪手段通常的表現形式有:侵犯人身權利、民主權利、財產權利的手段,包括但不限於跟蹤貼靠、揚言傳播疾病、揭發隱私、惡意舉報、誣告陷害、破壞、霸佔財物等;擾亂正常生活、工作、生產、經營秩序的手段,包括但不限於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破壞生活設施、設置生活障礙、貼報噴字、拉掛橫幅、燃放鞭炮、播放哀樂、擺放花圈、潑灑汙物、斷水斷電、堵門阻工,以及通過驅趕從業人員、派駐人員據守等方式直接或間接地控制廠房、辦公區、經營場所等;擾亂社會秩序的手段,包括但不限於擺場架勢示威、聚眾哄鬧滋擾、攔路鬧事等;其他符合意見規定的「軟暴力」手段。
生活中,這種軟暴力催收不僅會使他人產生恐懼、恐慌進而形成心理強制,更甚足以影響、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財產安全,變為影響正常生活、工作、生產、經營的違法犯罪手段。
昨日,這起北京市首例網絡「軟暴力」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該集團就是通過催收部根據債務人欠款時間成立30餘個催收組,共計僱傭300餘名業務員,催收過程中,催收員採用辱罵、恐嚇等「軟暴力」方式,來不斷滋擾欠款人及其緊急聯繫人、通訊錄聯繫人。屬於不折不扣的「軟暴力」。
遭遇軟暴力究竟如何維權?
在過去,因為網絡借貸屬於民事糾紛等,多種因素會導致借款人就算報警處理通常也會出現無果而終的現象,這也就導致了軟暴力催收越發猖獗。
而此次,軟暴力催收終於行不通了。
昌平區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催債的受害人涉及全國大部分省份,偵查機關已取證的被害人達700餘人。上述行為造成廣州市某公安分局辦公電話及轄區派出所接報警電話、湖北省某醫院辦公電話及120急救電話等眾多單位、個人無法正常工作,眾多被騷擾人因此產生恐懼心理,導致家庭矛盾,工作、生活受到嚴重影響。
最終昌平法院認為,被告人趙波、郭文煥糾集被告人鄭海波、許宏睿等人通過電信網絡有組織地採用滋擾、糾纏等「軟暴力」手段威脅、恐嚇他人,足以使他人產生恐懼、恐慌進而形成心理強制,嚴重影響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破壞社會秩序,情節惡劣,其行為均已構成尋釁滋事罪,依法應予懲處。
被告人趙波成立的元海慧誠公司實施「軟暴力」催收,組織嚴密、層級清晰,長期使用群呼、群發簡訊、呼死你軟體、P圖、揭發隱私等「軟暴力」手段催收,嚴重擾亂社會生活秩序,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形成惡勢力犯罪集團。
其中被告人趙波、郭文煥系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糾集他人多次實施犯罪行為,應當按照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首要分子趙波、郭文煥,雖然籤署認罪認罰具結書,但本案性質惡劣、社會危害嚴重,不足以從輕處罰。
也就是說,掃黑除惡期間,遇到軟暴力催收,絕對不能姑息。如果遭遇軟暴力催收等情況,借款人一定要及時到公安機關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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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也可以走法律途徑保護自己,收集對方違法證據到法院起訴。這樣勝訴的例子不在少數,甚至可以獲得賠償。
不會選擇有管轄權的法院也沒關係,在此國普網提示,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被告住所地,或者借款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可以行使管轄權。如果電子合同中有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籤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轄,那麼被選擇的法院也可以擁有相應的管轄權。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真的還不上可以走法律程序解決,但是決不能讓這些擾亂社會治安的人如此猖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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