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羊網訊 記者林園報導:近日,深圳中院組織開展了2017年度全市法院十大典型案例評選活動。本次評選,不僅經過初評、複評和審委會研究,還首次引入第三方專家參評。9日,深圳中院公布入選的十大典型案例,這些案例與人民群眾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社會影響面大,對規範市場運行、促進依法行政、提高公民法治意識和提升司法公信力具有積極意義。
賣房後反悔,法院判房東賠償房價上漲差價
顧某瑞向房地產開發企業購買涉案房屋後,與糜某、葉某瓊達成協議,將該房屋轉讓給糜某、葉某瓊。其後,顧某瑞又將涉案房屋再次轉售他人並辦理產權過戶登記,糜某、葉某瓊得知後訴至法院,請求判令解除雙方買賣合同、退還已付購房款並賠償房屋差價損失。
一審法院通過評估確定房屋市場價值後,判決支持了糜某、葉某瓊的對應訴訟請求。顧某瑞不服,提出上訴,主張房屋市場評估價格較其出售給糜某、葉某瓊時已上漲近80%,其不能預見該上漲幅度,不應全額賠償差價,且在賠償額中應扣除糜某、葉某瓊本應負擔的房屋交易稅費。
二審法院未支持顧某瑞關於其不可預見房屋差價損失的主張,但根據「損益相抵」規則改判在賠償額中扣除了糜某、葉某瓊本應負擔的房屋交易稅費。
扣費軟體植入手機,非法獲利益6千餘萬元
被告人任某等經商議,由信聯互通公司研發惡意扣費軟體並植入手機方案商、製造商的手機,通過收購SP公司(電信服務提供商)並與其他SP公司合作,從而使用上述公司從電信運營商獲得的SP扣費通道,在手機用戶不知情的情況下進行扣費,以獲取非法利潤。涉案非法利益6千餘萬元。
一審法院以盜竊罪判處被告人任某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罰金。其餘十五名被告人被判處有期徒刑三至十四年不等,並處罰金。二審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辦案法官介紹,非法侵入、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在用戶不知情的情況下秘密扣取用戶資費,涉及同一個目的的兩個行為分別觸犯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和盜竊罪,構成牽連犯,在刑法沒有明文規定數罪併罰,且一個是目的行為、一個是方法行為的情況下,應擇一重罪處罰。
編輯:李程、吳雨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