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晉升系統多年以來一直飽受詬病,「僧多粥少」讓公務員隊伍晉升緩慢,基層公務員難熬出頭。1月30日,公務員晉升條件出爐,人社部、國家公務員局等多家單位就《關於縣以下機關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的意見》進行動員,明確公務員晉升條件。公務員晉升條件出爐,意味著黨中央對加強基層幹部隊伍建設做出了重大決策。中國公務員從科員到縣處級幹部的升遷比例僅為4.4%,公務員晉升條件出爐,旨在打破鄉鎮公務員職務晉升空間小、待遇得不到提高、鄉鎮留不住人才的現狀。
公務員晉升條件出爐
公務員晉升條件出爐,《意見》提出職級晉升具體條件:將對縣以下機關公務員設置5個職級,由低到高依次為科員級、副科級、正科級、副處級和正處級。
根據《意見》,舉例說,辦事員任滿8年未提拔,可享受科員待遇;科員任滿12年未提拔,可享受副科待遇;副鄉科級、副主任科員滿15年未提拔,可享受正科級待遇,正科級幹部15年未提拔,可享受副處級待遇,副縣處級幹部15年未提拔,可享受正處級待遇。
職級晉升後,可以享受相應職務層次非領導職務的工資待遇,但工作崗位不變。比如,一名縣文化局局長或鄉鎮鎮長,一直未得到提拔,滿15年後,雖然還當局長或鎮長,但可享受副縣長的工資待遇。
公務員晉升條件規定,規格高於正處級的縣區市例外
《意見》還對「任職年限」作出解釋,即指從晉升職級或正式任命職務之月起按周年計算,滿12個月為1周年。
《意見》還規定,「任現職級或職務期間每有1個年度考核為優秀等次,任職年限條件縮短半年;每有1個年度考核為基本稱職等次,任職年限條件延長1年」。
《意見》還對實施職級晉升制度的機構範圍作出明確限定:縣(市、區、旗)和鄉(鎮、街道)機關和參公管理單位的在編人員。機構規格高於正處級的縣(市、區),其所屬黨委、政府工作部門等不列入實施範圍。比如,上海崇明縣、廣州市天河區一級政府就不屬於這個範圍。
國家行政學院副教授胡穎廉曾撰文表示,中國公務員從科員到縣處級幹部的升遷比例僅為4.4%,從縣處級升為廳局級的比例更是低至1%。有的人工作幾十年還是副科長。
這也導致近年來基層公務員隊伍人員不穩定,優秀人才流失嚴重的問題,引起了國家相關部門的重視。(南方都市報)
公務員晉升條件出爐:職級晉升具體條件
晉升科員須任辦事員滿8年,級別達到25級
晉升副科級須任科員級或科員滿12年,級別達到23級
晉升正科級須任副科級或鄉科級副職、副主任科員滿15年,級別達到20級
晉升副處須任正科級或鄉科級正職、主任科員滿15年,級別達到19級
晉升正處級須任副處級或縣處級副職滿15年,級別達到17級。
公務員晉升條件出爐,什麼是公務員職務和職級?
職務是指公務員所具有的頭銜稱謂,主要體現工作能力和職責大小,如縣長。
而職級是指一定職務層次所對應的級別,主要體現資歷,如縣長所對應的職級一般是縣處級正職。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定,公務員的職務應當對應相應的級別。又規定,公務員的職務與級別是確定公務員工資及其他待遇的依據。
這就意味著,公務員的工資待遇由其職務決定。
我國的領導職務層次,從國家級正副職、省部級正副職、廳局級正副職、縣處級正副職,到鄉科級正副職,共分為10個層級。對應的職級即為科級、處級、省部級至國級。
除此之外,非領導職務也分為8個層級,包括巡視員、副巡視員、調研員、副調研員、主任科員、副主任科員、科員、辦事員。非領導職務層次在廳局級以下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