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國都市報》
為凸顯政績,他違法決定放寬棚改徵收補償條件,造成國家資金損失7.67億元;利用職務便利,幫他人承攬工程,商人為感謝,送給他一套價值23.3萬元紅木家具;在昌江地區逐漸形成一個以他家族成員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父親黃應祥和胞弟黃鴻發等人系該組織的組織、領導者,他利用影響力庇護家族的涉黑產業,為該組織的水泥場拉生意……近日,海南省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以濫用職權罪、受賄罪、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對海口市秀英區原正處級幹部黃鴻儒提起公訴。
違規發放棚改補償款
造成國家資金損失7.67億元
2012年,海口市政府決定啟動某村棚戶區改造工作,由秀英區政府開展該村棚戶區改造前期調查摸底工作。2013年,秀英區政府發布某棚改項目徵收調查通告,由黃鴻儒負責依法拆除該棚改範圍內新增違建,區某局等部門通過航拍圖比對認定違建,經多次拆違行動,共計拆除違建204宗,該棚改範圍內尚剩餘257宗已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的違建房屋暫緩拆除。
為加速推進棚改工作、儘快凸顯政績,2015年9月22日黃鴻儒負責區棚改指揮部全面工作後提出,棚改徵收籤約過程中,對2013年5月前建設尚未拆除的違建,如果按時籤約就按正常標準補償,否則按違建處理。
2015年10月,區某辦以區政府名義認定某村現狀違法建築共15宗,黃鴻儒明知該村已被認定的違建緩拆房屋有250餘宗、區某局尚未認定2013年5月之前的違法建築,仍籤署「同意上報」的意見上報,致使某村2013年5月前建設的不符合補償條件的房屋獲得了補償預算。
11月10日,黃鴻儒主持區棚改指揮部會議,決定對2013年5月前建房現狀尚未拆除的被徵收戶在規定時間內籤約的按正常標準補償。截至2017年5月,該棚改範圍內已籤約被徵收戶均已收到全部房屋補償款。黃鴻儒違反相關規定處理公務,致使某棚改範圍內已被認定的252宗(另有5宗未按時籤約)違建及2012年4月至2013年5月間新增315宗建築物違規獲得補償。
經鑑定,海口市秀英區某棚改片區252宗違建違規發放補償金額4.73億元、315宗新增建築違規發放補償金額為5.67億元,兩者相重疊所涉金額為2.73億元,共計造成國家資金損失7.67億元。
幫助承攬項目
收受一套價值23.3萬紅木家具
2008年,黃鴻儒在擔任秀英區副區長期間,分管區某局等工作,負責牽頭組織實施秀英區新增某建設。在審批招標文件過程中,黃鴻儒要求時任區某局局長吳某甲安排吳某乙承攬相關工程項目。在黃鴻儒幫助下,吳某乙所掛靠的海南某建工集團有限公司承攬了秀英區某建設項目第一、二標段,合同總金額約362萬元。在施工過程中,黃鴻儒對該項目工程款均及時審批撥付。
2016年,黃鴻儒在擔任秀英區區長期間,系海口市統籌城鄉發展(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負責某管廊建設過程監督、管理及管廊示範區的落地工作。因吳某乙承建某文體中心的圍牆與管廊某路主控制中心項目用地重疊,在黃鴻儒幫助下,吳某乙先後承攬了某某路管廊項目部分某工程,累計結算金額319萬元。
2016年1月,吳某乙在廣西東興市某廣場紅木博覽會上,購買了兩套紅木家具,並將其中一套紅木沙發家具送給了黃鴻儒。
經材質和價格鑑定,該套紅木家具為奧世黃檀,2016年1月市場零售參考價格為23.3萬元。
庇護家族利益
不惜花800萬為家人打官司
上世紀八九十年代期間,在昌江地區逐漸形成一個以黃鴻儒家族成員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黃鴻儒的父親黃應祥和胞弟黃鴻發、黃鴻明及黃鴻精(均已另案處理)4人系該組織的組織、領導者。
2008年,黃鴻儒利用職務便利,介紹工程施工單位向黃鴻發及其組織經營的昌江某水泥廠購買水泥,為該組織牟取經濟利益。2017年,黃鴻儒得知王某乙、陳某某擬籌建經營攪拌站,遂積極替其家族要求入股並安排張宏(系黑社會性質組織成員,已另案處理)與王某乙、陳某某商談籌建海南某環保建材有限公司事宜。
該公司因資金緊缺,通過張宏向黃應祥借得500萬元借款。黃鴻儒明知黃應祥所出借款項及所持股份均系涉黑資產,不但未主動上繳還故意隱瞞違法犯罪所得向該公司索回500萬元用於支付黃鴻發、黃應祥等人高額律師費。
2019年,黃鴻儒為替家族人員開脫罪行高額聘請律師,其明知案發前黃應祥借予馬某某的300萬元為涉黑財產,不但為其家族人員隱瞞犯罪所得,還向馬某某索回300萬元用於支付高額律師費。
來源:南國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