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志超案,緣何來來回回走了15年?

2020-12-14 民主與法制網

本社記者 李蒙

《張志超無罪歸來》系列報導之一

編者按

在中國,一件冤錯案的平反,需要依法治國的大好形勢,需要司法機關忠於法律勇於糾錯,需要當事人及其親屬的堅持,也需要很多民間力量的參與,尤其是法學學者、辯護律師和媒體記者對平反冤錯案的關注、推動和支持。通過黨的十八大以來被平反的所有案例證明,這是平反冤錯案的重要推動力量。   張志超案就是一個典型。

2020年1月13日上午,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在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對張志超強姦殺人案再審宣判。最後,法庭判決張志超、王廣超無罪。   9時35分,張志超走出法院大樓後門,仰望天空,深深吸了一口新鮮空氣。   「外面的天好大啊,在監獄裡的天只有那麼小一塊,永遠就那麼一小塊。」   面對眾多媒體記者的長槍短炮,他說:「感謝最高人民法院的指令再審,感謝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的公正判決,感謝為我辯護的律師,也感謝為我報導的媒體老師,感謝關心幫助我們的各界人士。」

無罪,走出監獄的張志超

2005年1月10日清晨,山東省臨沭縣第二中學高一女生高婷(化名)突然失蹤。一個月後,她的遺體在學校教學樓三樓一個廢棄的洗刷間裡被發現。臨沭縣公安局經偵查認定,該校時年不滿16歲的高一學生張志超是強姦殺人的作案兇手。   2006年3月,張志超被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強姦罪判處無期徒刑。其同學王廣超被認定曾包庇張志超,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兩人在此前開庭時均未否認作案,一審宣判後也未上訴。   2011年,沉默5年的張志超在母親馬玉萍前來探視時突然喊冤,稱其有罪供述系被刑訊逼供所致,請求母親為其找律師申訴。隨後,馬玉萍走上了為兒子申訴的漫漫長途。   2014年後,北京律師李遜、王殿學等人為張志超代理申訴。他們經調查認為,該案是一起典型的冤錯案。理由包括——   判決書認定的作案情節根本無法自圓其說,在案證據表明張志超顯然沒有作案時間。偵查機關未曾就屍檢和警方認定的作案現場中的表皮細胞、毛髮、指紋等進行提取和鑑定,沒有張志超作案的客觀物證。該案關鍵證據缺失、作案時間地點存疑、有利證據被隱匿、口供證言自相矛盾,疑點重重,漏洞百出。   2015年5月之後,該案被媒體廣泛報導,也被許多國內知名刑訴法、刑法學者頻頻質疑。經過不知多少人的共同努力和推動,2017年11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再審張志超案。2019年12月5日,山東高院在淄博中院開庭審理此案。2020年1月13日,張志超、王廣超被宣判無罪。   獲得自由的張志超走出法院,除了陪在身邊的母親和律師,迎接他的就是眾多前來採訪的媒體人。出於對媒體多年來報導他的冤案的感謝,張志超對所有媒體的採訪都有求必應,甚至累得暈倒。   第一次暈倒發生在當天上午他從法院回到酒店後不久,雖然很快甦醒過來,但雙手和胳膊發涼。馬玉萍呼叫了120,醫務人員趕到後為張志超檢查了身體,告知沒有器質性的病變,只是電解質紊亂,應該是緊張和激動造成的。在回到臨沭的第三天,張志超還暈倒過一次,送醫檢查也是電解質紊亂,也是勞累和激動所致,休息之後恢復正常。   張志超身高一米八,宣判無罪時很瘦,頭因而顯得有些大。他的臉型和笑容都很像媽媽馬玉萍。馬玉萍在張志超入獄後身體就不太好了,九年申訴中一直頭疼,每天都要吃止疼藥。   2018年2月,馬玉萍探監時將最高法院已經指令再審該案的消息告訴張志超,張志超激動得號啕大哭。此後,母子倆日夜盼望著早日開庭。但山東高院延期了六次才開庭,每次延期是三個月。張志超盼啊盼啊,一直盼不到開庭,開始整夜整夜地失眠,植物神經功能紊亂,大量掉頭髮,越來越厲害。母親和律師探望時都驚訝於他的頭髮越來越少了。   13日中午暈倒後休息了兩個多小時,張志超醒來,焦急等待著的多家媒體又對他進行了採訪,緊張的採訪一直進行到傍晚。雖然神情疲憊,但各路記者發現,張志超的談吐與之前冤案平反剛剛出來的蒙冤者有明顯的區別:他能非常具體地表達自己的感受和想法,對各種提問的應對都比較自如和得體,感覺不到他已經與監獄外的社會脫離了15年,思維並沒有停留在15年前。   張志超說,這些年無論在少管所還是在監獄裡,他都沒有放棄學習,每天都在看書看報看電視,了解社會上的各種新鮮事物,一直在思考著將來出獄以後自己幹什麼。   

重生,不同尋常的「生日宴」

晚飯時刻,幾位律師和前來採訪的媒體記者十多人,在酒店的一樓餐廳聚會吃飯,慶祝張志超出獄。王廣超的辯護人王朝勇律師的助理石雅心,從外面買回來一個蛋糕。她說,這不是一次普通的聚會,需要買個蛋糕來為張志超慶祝一下。   蛋糕擺到餐桌上後,幾位律師和記者提議為張志超過一次「生日」。對於張志超來說,這是洗雪冤屈的日子,這是重獲自由的日子,這是重生的日子。   生日蛋糕上只插著一支蠟燭,寓意「重獲新生」。在場的律師、記者合唱生日快樂歌,張志超閉上眼睛許過願後,吹滅蠟燭。   沒有人知道張志超許了什麼願以及他對即將展開的新生活有哪些期待。馬玉萍對張志超說,要忘掉過去,忘掉恨,開始新的人生。你的確是蒙冤了15年,如果忘不掉過去,始終生活在恨裡,未來也不會活得幸福。張志超回應母親說,不會去記恨那些對他刑訊逼供的人,也不會去記恨讓他蒙冤的人,他早就已經原諒他們了。   2005年被從家中帶走時,張志超只有15周歲不滿16歲,是在春節期間。2020年1月13日被無罪釋放時,離春節假期也就是十天,他30周歲半。前30年的人生,被截然分為兩半:15年在獄外,15年在獄中。   未成年就蒙冤入獄,被囚禁15年,他是非常不幸的。但他又是非常幸運的。不知有多少律師、記者和學者都關注、支持、推動,為推動平反努力,如果沒有這些人的幫助,他一定還在獄中。   「你要感謝你母親啊,她為了給你平反,奔波了九年。」   「你也要感謝司法機關為你平反冤案。那些給你平反昭雪的法官檢察官,都是你的恩人。沒有他們主持正義,你也平反不了。」   「這麼多媒體報導過你的案子,現在又有這麼多記者來採訪你,你現在已經是一個公眾人物了。以後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以公眾人物的標準要求自己,無論做什麼事之前,都要想想你的母親,想想那麼多幫助過你的人。」   這些看似平常普通的話語,張志超聽得很認真。馬玉萍說,她對兒子很有信心,兒子從小就聽話懂事,上學還當過班長,還要競選學生會主席,本來是很優秀的。經過這些年的磨鍊,相信他將來一定會做個好人,做個對社會有用的人。   馬玉萍希望張志超以後能學門技術,將來好養家餬口。張志超則表示,打算先好好陪陪家人,然後去學一門專業,儘早重新融入社會,「畢竟和社會脫節這麼多年了,感覺社會變化太大了。」   席間也談及下一步申請國家賠償的事,經與幾位律師商議,張志超已經委託北京大禹律師事務所的李金寶律師、袁楓律師為其代理國家賠償申請。對於具體的申請賠償方案,律師們一直在探討。   幾位律師商量,希望有一所大學或其他學習機構能夠接納張志超,讓他重新回到學校學習。他們也在積極與高校的朋友聯繫,看有沒有學校願意接納他。   另一名被宣判無罪的原審被告人王廣超,現在是一名長途卡車司機。他的夢想是能買一輛屬於自己的大卡車,開著自己的卡車跑長途。他當年被羈押了13個月,將來國家賠償下來,夠不夠買一輛大卡車,律師們也在琢磨。如果不夠的話,幾位律師也想湊點錢給他補上,讓他心想事成。     

長談,他們都聊了些啥?

晚宴結束,當天晚上,張志超和王廣超睡在了酒店的同一個房間,一直聊到深夜。   案發前張志超是個胖子,在同學中很好辨認。剛上高一時,王廣超曾與張志超同桌,張志超是班長,王廣超是學習委員。但只同桌了一個月就分科,張志超分到文科,王廣超分到理科,不再同班。誰知道幾個月後案發,這個案子把兩人一生的命運聯結到一起。   王廣超回憶自己被刑訊逼供,被用老虎鉗子砸膝蓋,「這法子不知是怎麼研究出來的,是一種根本忍受不了的疼」。警察給他看有關包庇罪等法條,在他身邊談案情,故意讓他聽見。然後訊問他時,他為了不再挨打,就按照警察剛才的談論編案情。   父母為他請了個律師。律師會見時,王廣超告訴律師自己是被冤枉的,有罪供述是被逼的。律師對他說,只要認罪就可以判緩刑,勸他認罪。王廣超曾託看守所快被釋放的「號友」出去後給父母帶話,讓父母到北京去請大律師。父母都是農民,最終還是讓他接受律師的意見,「認罪出來算了」。   王廣超上學時成績很好,物理尤其突出,在全年級排前幾名。如果不遭遇這個案子,考上大學是很有希望的。遭遇了這個案子,關了13個月放出來後,他根本沒心思再上學了,緩刑考驗期間就在家門口附近打工為生。緩刑期結束後,就去浙江寧波開大貨車了,每天把一車車海鮮從寧波運到上海,日復一日,年復一年,直到結婚成家,有了三個孩子。   這麼多年來,王廣超一直恨張志超,不明白他為什麼要胡亂把自己「咬」出來。他一直以為張志超確實強姦殺人了,只有自己是冤枉的。直到2011年馬玉萍為兒子申訴找到王廣超家,王廣超才開始懷疑張志超也是被冤枉的。   15年後第一次見到張志超,是2019年10月12日,在魯中監獄召開庭前會議的時候。王廣超發現張志超消瘦了許多,但還是一眼就能認出來,眉眼跟當年沒什麼變化。張志超那天很緊張,沒有跟他打招呼,也沒有說什麼話。   15年來,王廣超一直想問張志超當年為什麼把自己咬出來,可真的見了面,這句話卻說不出口。路過張志超身邊,他只說了一句話:「你在裡面要保重啊。」   直到兩人都被宣判無罪,睡在了一間房裡,才敞開心扉聊了個痛快。王廣超回憶,兩人把想得起來的事情都談論了一遍。包括中學裡的好多同學,當年怎麼樣,現在怎麼樣。王廣超聊了這15年在外邊的經歷,張志超也講了這15年在裡邊的收穫。包括這個案子,前前後後,一點一滴,都談了個透。   張志超2006年被判無期徒刑,直到5年之後的2011年才告訴母親自己是被冤枉的,請母親為他申訴。為什麼長達五年不敢說出真相?王廣超說,他完全可以理解張志超。當年被釋放出來,緩刑期內他只能在臨沭當地活動。家門口有個小飯店,經常有一些穿著制服的人來飯店吃飯,一看到他們,王廣超就會不由自主地渾身發抖,哆嗦個不停,臉色也變得慘白,那種恐懼感,是沒有親身經歷刑訊逼供的人體會不到的。   未成年人被刑訊逼供所造成的心理陰影,比成年人要大許多倍,張志超如此,王廣超也是如此。   張志超回憶,2005年2月12日(農曆大年初四),凌晨1點,他在樓下睡,父母在樓上睡,電話鈴突然響了。母親下來接電話,開門,刑警隊人員進來後就把他從床上叫起來,也沒說什麼,就把他帶走了。他什麼都不知道,就被帶到了刑警隊。帶到刑警隊後,過了有十來分鐘,就有人把他上衣脫了。警察問:「你知道我們為什麼找你嗎?」他說不知道,就挨打。先讓他承認犯罪了,然後才告訴他學校出了什麼事。他從警察嘴裡才知道,高婷的屍體被發現了。先認罪,然後才詢問犯罪細節。說不出來,就提示、暗示,然後讓他按他們說的再說一遍,他們再記錄下來。   警察說,不用擔心,未成年人不會判死刑。當時他想,既然他們都這麼說了,再不承認也不可能有誰會幫助他了,實在受不了那種折磨了。   張志超回憶,他被迫認罪進入看守所後,曾經向檢察院派來訊問的檢察官翻供,翻供之後又被帶到刑警大隊,重新審問。警察跟他說,如果再狡辯的話,還是他們審,聽到這些話,張志超徹底絕望了。   被判處無期徒刑以後,開始的幾年,張志超在少管所基本不跟別人說話,一直沉默著。他害怕說出真相又會連累家人,怕再被弄回臨沭。後來慢慢學習法律,覺得現在的環境可能是比以前要好一些了,覺得不是所有人都像那些審訊他的人員一樣,還是會有崇尚公平正義的人,他才漸漸有了申訴的想法。   2011年春,在向母親說出真相前,他寫了一份材料,有十幾頁,交到駐監獄檢察官那裡,也沒有什麼反響。到了夏天,他才把真相告訴了母親,之後感到前所未有的輕鬆。他知道,申訴不一定有希望,又怕母親太勞累太辛苦,他想過等刑滿釋放之後,自己去申訴……     

歸來,他已不再少年

1月14日上午八點半,張志超、王廣超踏上了回家的路。張志超母子坐上了「紅星新聞」的採訪車,而一位淄博熱心市民雋洪寶,專門提供兩輛轎車,拉著王廣超和各新聞媒體的記者,浩浩蕩蕩,從淄博出發去臨沭,車行約三個小時。   頭一天不停接受採訪很疲憊,晚上又與王廣超徹夜長談,但14日回家的路上,張志超還是很興奮,一刻都不曾合眼,不停地看著車窗外變換的風景,一切都是那麼新鮮。15年前,沒有這麼多車,沒有這麼寬的路,路兩邊也沒有這麼多高樓大廈。他只是在很小的時候,由父親帶著去過一次青島,此外就沒離開過老家臨沭縣城。出的最遠的遠門就是淄博了,是去服刑,一呆就是15年。   從臨沭到淄博的這300公裡,馬玉萍15年裡已經走了無數次。每次都是清晨出發去坐長途汽車,趕到淄博已經是下午,去監獄看完兒子出來時,迎接她的通常是滿天星鬥。她每個月都要探視兒子一次,2011年後,為了兒子申訴又跑臨沂,跑濟南,跑北京,所有的積蓄都花在了路上。火車她只坐慢車硬座,住店只住30元一晚的地下室……像今天這樣,坐著小車,從淄博走高速直接回老家,還是第一回。   車上,張志超拉著母親的手說,希望帶母親去外面看看。成都、上海、蘇州、昆明……同行的媒體記者紛紛推薦目的地。「行嗎?」張志超興奮地問母親。「都行,都行。」馬玉萍笑著說。   下午兩點,張志超終於回到闊別15年的家中。   走進房門,屋子裡空蕩蕩的,什麼都沒有。張志超拿手比畫著告訴一同進來的記者們,以前這裡是他的床,這裡是個衣櫃,這裡是桌子,這邊有沙發、電視……他有點發蒙,隨後終於難以抑制壓抑多年的感情,淚水噴湧而出。他說:「家裡什麼樣子,我覺得自己記得很清楚。但現在回來,卻發現什麼都沒有了,這不是我家。」   「15年了,我認不出自己的家了。現在都不想再進去了。」走出房門,張志超口中仍不停地念叨,「什麼都沒有了,都沒有了。」   這裡本來有一個幸福圓滿的家庭,兒女雙全,只相差兩歲的姐弟倆相互陪伴著一起長大。母親馬玉萍下崗後專心料理家務,照顧兒女和丈夫。父親的小買賣維持著家用,雖不富裕卻也其樂融融。家中老人看著孫子孫女健康成長,享受著天倫之樂。張志超長得高高壯壯,成績也不錯,從初中到高中一直擔任班長,在同學中間有一定威信,當時正準備要競選校學生會主席。沒想到突然出了這麼一件事,讓整個家庭幾代人都陷入一場劫難。   在張志超出事後,年邁的爺爺很快不堪打擊去世了。身體本來就不好的父親病情嚴重惡化,拖了幾年後,也在2012年去世。還有外婆,每次張志超的母親馬玉萍去監獄探望,外婆都會拄著拐杖站在大門口望著女兒回來的路,等著女兒回來了就問她:「我們超在裡面怎麼樣啊?是胖了還是瘦了?」為了讓老人家儘量安心,馬玉萍總是說:「他不胖也不瘦,一切都好。」老人家就念叨著:「我也不知道還能不能等到超回來。」   2011年,張志超跟母親說出自己是屈打成招後,母親回來忍不住告訴外婆:「事情不是超做的,他是被冤枉的。」本來身體還不錯的外婆被這麼強烈地一刺激,當時就病倒了,住院十五天後就去世了。臨終前,老人忽然睜開眼睛,到死也沒有再合上。   2012年父親去世時,母親馬玉萍當時並沒有告訴張志超這個消息,但張志超後來在自己的申訴材料中意外得知了。看到材料時,覺得頭腦發蒙,眼淚就控制不住流下來了。但後來母親來探監時,張志超怕母親傷心,沒有問起父親去世的事,裝作不知道。一直到2015年,母親不想瞞著張志超了,主動提起父親,張志超才告訴母親,其實自己早就知道了。   看完了空空蕩蕩的家,張志超馬不停蹄,前往離縣城約八公裡的金盆底村,給父親上墳。車行至村口,早已等候的村民們敲鑼打鼓,向張志超迎來。入村的道路兩側,每隔十餘米擺放有煙花,人群走過,禮花彈騰空而起。鑼鼓喧天、鞭炮齊鳴,一起趕來的記者們都覺得場面很震撼。   父親的墓地在村莊北側。在人群的簇擁下,張志超的大伯拉著他的手,由南至北穿過村莊。在父親墳前,張志超雙膝跪地,恭恭敬敬磕了三個頭。隨後,他朗聲念出法院判決書中宣判他無罪的內容,告訴父親——   爸,我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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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15歲到30歲,這十五年的時間,我都是在監獄裡度過的……」冤獄15載,如今張志超重新獲得了他的清白與自由。「十幾年,對外面的感知是比較平面的,回到家之後發現,整個世界突然立體起來了。以前看到的顏色比較單調,回來之後發現顏色突然多起來了。」重新獲得自由的張志超,對外面的世界充滿了感慨。
  • 四律師談張志超案
    張志超案最終宣判無罪,眾望所歸,彰顯法冶進步,但我們又不希望出現下一個張志超案。回首張志超案的整個訴訟過程,拋下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再審後山東省檢察院和山東省法院聯動複查張志超案不說,單說張志超案在2005年初案發時公、檢、法、辯各方的表現,可以非常容易地看出這一冤案是如何釀成的。
  • 改判無罪後的張志超和他失去的15年
    2005年,不滿16歲的高一少年張志超以強姦罪被判無期徒刑,他的同學王廣超以包庇罪被判3年徒刑,緩刑3年,最終在看守所待了13個月。2020年1月,此案再審,撤銷原審判決,改判張志超、王廣超無罪。張志超不願意再提起過去的15年,「15年就像是活了一天一樣,沒什麼變化,永遠重複著同一天。」
  • 15年後改判無罪重獲新生!迷霧重重的張志超姦殺案詳情始末
    15年後重獲新生2015年5月27日,《中國青年報》刊發《迷霧重重的中學生姦殺案》,報導了山東省一名年輕服刑人員張志超喊冤一事。2020年1月13日,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對15年前的案件再審,張志超被改判無罪,當庭釋放。
  • 入獄13年後,改判無罪!「張志超案」案件大梳理
    張志超案」再審宣判,宣告張志超無罪。2015年10月,山東省檢察院開始複查該案。2016年4月15日,山東省檢察院告知馬玉萍,因案情重大複雜,複查延期3個月。7月中旬,複查再次延期。2017年11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決定再審「張志超案」,指令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另行組成合議庭對該案進行再審。
  • 張志超案再審無罪,正義如期而至
    一切如期而至,今天(1月13日)上午9時許,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組成合議庭在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一審判庭對張志超強姦、王廣超包庇一案再審宣判,宣告張志超、王廣超判處無罪。法庭宣讀判決書後,張志超即被當庭釋放。與此同時,張志超的同學王廣超因「做虛假證言、包庇」曾以包庇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山東省高院再審時一併作出審理,宣告王廣超無罪。
  • 「張志超案」15年後再審宣判無罪 法學專家解讀疑點還原始末
    來源:央視網今天(13日)上午,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在山東省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原審被告人張志超強姦、王廣超包庇再審一案公開宣判,宣告張志超、王廣超無罪。張志超被當庭釋放。2019年12月5日,山東高院對本案進行不公開開庭審理,此時距離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再審決定,已經過去了兩年的時間。
  • 媒體報導,為張志超案而體現的責任擔當
    在報導「蒙冤者援助計劃」時,就知道了張志超案。2014年7月,《民主與法制》雜誌2014年第20期在《援助蒙冤者,民間在行動》一文中,首次提到張志超案。但對張志超案的具體案情、項目當時沒有披露,媒體都不知道。
  • 律師談張志超案說了什麼?張志超案詳細案情回顧有哪些疑點
    2020年1月13日,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將在淄博中院對張志超案再審宣判,張志超被羈押15年後,案件或將迎來新進展。2005年2月,在山東省臨沭縣第二中學一間廢棄的廁所裡發現一具下身赤裸的女屍。該校高一24班班長、時年不足16歲的張志超,被警方認定為嫌犯。次年3月,張志超因強姦罪被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無期徒刑。
  • 來來回回(情感隨筆)
    所有的路都有來來回回,不少的人喜歡來來回回,特別的事習慣來來回回。在這美妙的世界裡,來來回回有何不好呢?畢竟風景不會滯留一方,希望也不會駐紮一處,其實在來來回回之中更便於尋覓,更容易找到最真最美。所有的路都有來來回回,南來北往,東來西去。
  • 早在張玉環之前,山東的張志超同樣被羈押15年後改判無罪!
    張玉環一案的熱度想必大家都見識到了,幾乎佔據了各大門戶網站的頭條!憨厚老實的張玉環、難言善變的宋小女成為所有人津津樂道的話題。與張玉環有著相同命運的山東臨沂小夥張志超同樣是在羈押了15年後,改判無罪!近日張志超發布的小視頻引起熱議,讓大家再次對這個「15年」小夥引起關注。
  • 快快評丨張志超案,實現正義不能止於「國賠」
    備受關注的張志超案又有新進展。 10月19日,記者從張志超案代理律師處獲悉,被羈押15年後重獲自由的張志超,將於10月20日領取約332萬國家賠償。據悉,332萬國家賠償,包括188.9萬元人身自由賠償金和141.6萬精神損害賠償金。
  • 冷水江市,會是下一個「張志超案」嗎?
    本社記者 李蒙 《張志超無罪歸來》系列報導之五2020年1月13日,山東臨沭張志超案平反昭雪。就在宣判無罪的當天,在山東淄博,張志超案辯護律師李遜、王殿學、劉志民、王朝勇告訴前來採訪的媒體記者,隨著張志超案的平反昭雪,他們又代理了另一起中學生姦殺案的申訴,即湖南省婁底冷水江市劉滸、謝偉強姦殺害女教師案。   冷水江劉滸、謝偉強姦殺人案,《民主與法制》雜誌2019年第4期《兇案疑云:謎團待解的「冷水江」》曾予以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