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目前的教師隊伍中,鄉村教師成為我們關注的重點對象。畢竟,他們在鄉村學校中所經歷的教學環境、享有的教學資源、獲取的工資待遇等,與非鄉村教師之間存在的差距還是挺大的。
在近來國家強化教師隊伍建設的的各項政策中,我們可以解讀出,在職稱制度改革方面傾向於鄉村教師,在教育培訓方面傾向於鄉村教師,在教學環境改善中傾向於鄉村教師……綜合各項政策指標來看,鄉村教師將會成為下一階段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的重點「照顧」對象。
自從2016年5月起,國家決定要為從教年限達到30年的鄉村教師頒發特殊榮譽證書。這對於長期堅守在鄉村學校崗位上的鄉村教師看到了國家的關懷,也對自身這麼多年的付出擁有了獲得感、幸福感。根據榮譽證書工作的進展,不少達到發放標準的鄉村教師已經領取到了「從教三十年榮譽證書」,即使還沒有領取到證書的鄉村教師,也已經開始了申辦工作。
雖然這份證書領取已經到手,但是部分鄉村教師反映到,這份證書對於我們除了精神層面的鼓勵,難道就不再有其他現實層面的意義嗎?這份證書的價值難道僅僅停留在精神層面嗎?越來越多獲得該榮譽證書的鄉村教師連續發問,究竟我們得到這份證書,能給我的教師生涯或者現實生活帶來什麼樣的改變呢?
截至目前,並沒有從國家層面出臺關於已經獲得「從教三十年榮譽證書」的鄉村教師在非精神層面激勵機制的政策,可以說在長期堅守鄉村學校的鄉村教師只是拿到了證書而已,其他現實方面的改變並沒有多少,甚至可以說對自己的教學工作、家庭生活沒有帶來任何影響。
隨著「從教三十年榮譽證書」引發的爭議越來越多,部分地區也開始賦予這份證書更豐富的現實意義,有的的地區將這份證書納入競聘職稱的加分項;有的地區增強了這份證書的「變現能力」,為拿到證書的鄉村教師發放補貼;有的地區擴大了證書的現實內涵與影響範圍,將該證書納入部分公共事項減免項目,比如:公交車免費、景區打折等。
在筆者看來,既然這份證書是對鄉村教師長期堅守鄉村教育戰線工作的肯定與認可,我們就應該賦予這份證書更多的「作用」,讓這份證書發揮更大的「現實價值」。簡簡單單的一份榮譽證書,顯然是無法真正體現這份證書的價值,也不可能實現鄉村教師對這份證書的認同感與獲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