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中院就念斌案聽證 律師:1000萬撫慰金並不過分

2021-01-09 中國新聞網

  昨天下午,福州中院就念斌案國家賠償舉行聽證,念斌代理律師就賠償數額的理由向法院作出闡述。此前,念斌就其冤案申請國家賠償1532萬,其中包括1000萬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念斌代理律師公孫雪接受《法制晚報》記者採訪時說,按國家賠償法規定,福州中院是作為賠償義務機關來代表國家進行賠償,所以他們要求賠償的金額中,包括8年來福建所有的司法機關對念斌造成的傷害賠償。

  福州中院賠償委員會法官聽取意見後表示:將在法律框架內儘快作出賠償決定。

  福州中院:儘快依法賠償

  念斌因為刑訊和服刑落下了病根,身體一直不適,沒有親自到現場,念斌的姐姐念建蘭在兩位律師陪同下,到福州中院參加聽證。

  中院方面派出的是賠償委員會的3名法官。

  念斌於去年12月25日向福州中院提交申請,要求國家賠償人民幣15321605.15元。同時,還要求福州中院在多家指定媒體公開向其賠禮道歉、消除影響。其中,精神損害撫慰金申請賠償數額最大,達1000萬,包括請求人被4次判處死刑的精神撫慰金500萬、其父母在錯案期間去世的精神撫慰金500萬。

  公孫雪向法晚記者介紹,昨天當面計算的賠償總額比原來少一點,賠償「申請人家屬8年租房費用」由38.5萬元改為36.96萬元;另一方面,念斌計算的被限制自由天數為2935天,法院算的是2936天,實際將多賠償一天。

  現場聽證時,念建蘭及兩名律師向3名法官闡述了申冤過程、各項費用支出,以及賠償訴求的理由。

  法官聽取意見後表示:將在法律框架內儘快作出賠償決定。

  公孫雪說,按照國家賠償法規定,法院在受理當事人賠償請求2個月後必須作出是否賠償的決定。念斌是在去年12月25日提交申請,應該在今年2月底就會出結果。

  律師詳解1000萬精神損害撫慰金

  公孫雪說,按國家賠償法規定,福州中院是作為賠償義務機關來代表國家進行賠償,所以他們要求賠償的金額中,除了福州中院,還包括8年來福建所有的司法機關對念斌造成的傷害賠償。

  昨天,公孫雪向福州中院法官詳細說明了1000萬精神損害撫慰金的情況。

  「念斌先後4次被判了死刑,這個是史無前例的,每一次判決都會對念斌造成新的損害,而且4次死刑是在不斷疊加的,是在原來的傷害基礎上進一步擴大。」公孫雪說,這4次判決對念斌造成的傷害不能簡單相加,作為法院要充分考慮到這個案子的特殊性。

  除了4次死刑判決外,念斌案還有一次被送至最高人民法院進行死刑覆核。公孫雪介紹,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念斌案死刑不核准的裁定是在2010年10月28日做出的,但是2011年4月7日才正式向念斌宣布。

  「也就是說,這個案子已經有明確結果了,還拖了半年才告訴他。這半年念斌怎麼過的?」公孫雪說,念斌身邊關著的很多也是死刑犯,每天清晨6點被帶出去,7點就被執行了。

  在死刑覆核這個階段,每天凌晨3點念斌就開始睡不著,被恐懼給嚇醒。直到現在,念斌已經被無罪釋放半年了,每天到凌晨三四點仍睡不著,還是處於煎熬之中。

  對念斌精神上的打擊除了4次死刑判決和一次死刑覆核外,還有另外一個重要傷害——這個案子折騰了8年。8年時間裡,念斌父母先後去世。「不能養老,不能送終,可以說連死刑犯的待遇都沒有,這也是一種巨大的精神打擊。」公孫雪說。

  公孫雪說,念斌被關的時候,兒子只有4歲零5個月,出來的時候已經13歲了,這個過程中,念斌的父親角色是缺位的,不能撫養、不能教育、不能給孩子安全感,孩子還被別人說成是「殺人犯的兒子」,「他回家半年了, 兒子到現在為止都沒叫他一聲爸爸,作為一個父親,這該有多難受?」

  公孫雪說,這1000萬精神損害撫慰金分解到每一次傷害來看,「要求並不過分。」(文/記者 王選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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