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網訊 記者梁士斌 通訊員黃佔華 徐文玉 近日,天津東疆海事局、東疆海關執法人員對已經集港到天津港太平洋國際貨櫃碼頭的出口貨櫃開展聯合查驗,在一箱申報為電動自行車的貨櫃內發現了電池容量為374.4Wh的鋰離子電池,查處了一起出口危險品瞞報案件。這是雙方首次針對出口貨物開展的一次聯合查驗。
據悉,東疆海事局執法人員審核艙單信息時,發現了兩票海運出口貨櫃中裝載貨物品名為「電動自行車」的申報單,目的地為歐洲國家。電動自行車近幾年開始興起,一般出運歐洲國家的電動自行車多為鋰離子電池驅動,由於該兩票貨物已經通關,海事執法人員將這一信息及時通報給東疆海關,海關對兩票貨物下達了布控指令。隨後,海事和海關的執法人員第一時間對兩票貨物進行了聯合查驗。
根據《國際海運危險貨物規則》中關於鋰離子電池的有關規定,超過100Wh即屬於9類危險貨物。在聯合查驗中,執法人員發現該票貨物未向海事部門辦理相關危險貨物申報手續。另一票3個貨櫃中未發現違法和違規情況,現場予以放行。
本次聯合查驗減少了退關這一環節,極大的縮短了開箱查驗前的手續辦理時間,為相對人節省4至5個工作日的時間成本,也避免了同一票貨物被口岸部門多次查驗的情況。
據了解,今年以來,東疆海事局與東疆海關不斷深化推進「三互」大通關內涵,在信息互換、監管互認、執法互助等領域進行了深入的合作,共同查處危險貨物瞞報案件,致力於建立口岸危險品聯防聯控,打造更加高效和便捷的通關模式,既保障港口和船舶的安全,又避免了口岸部門重複查驗給企業帶來的時間和成本問題,為東疆自由貿易港區創建營造平安、有序的水上交通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