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徵收方應對被徵收人進行經濟補償,但是補償的前提是雙方籤署公平合理的補償協議,一旦協議籤訂就表明雙方就協議內容進行認可,並且受到法律保護,那麼,該如何按照法定程序籤訂徵地補償協議?
1、在房屋拆遷安置需確定好房屋拆遷的補償形式、補償金額、付款的方式、付款的期限、安置用房的面積、地點、層次、搬遷過渡、過渡期限、違約責任以及當事人認為的應該籤訂的其他款項。拆遷協議籤訂後需送房屋拆遷管理部門進行備案,並向公證機關辦理公證。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有關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願、互利等原則,對拆遷補償事宜做出以下協議:
一、被拆遷人情況:甲方目前共有名家庭成員,其分別為(男)、(女)
二、拆遷人情況: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乙方已經獲得拆遷人資格,乙方承諾依法與甲方對拆遷補償事宜達成相關協議。
三、其他補償:考慮到甲方長期居住在這個區域,搬離此處或會給甲方造成很多不便之處。
1、籤約前一定要審查動遷協議,明確房屋共有人;籤約時共有人應該在場,並且同意出售籤字按手印。
2、違約金不應過高,一般上限為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
3、在未過戶前讓房主提供擔保。
4、買賣雙方可以找一家中介,籤訂一份帶附加條件的預約銷售合同,合同聲明該房屋已經售出,但是要等產權辦好後再過戶。而中介會把這份合同拿到公證處公證,證明雙方已經發生了這個交易行為。
5、除了要具備一般買賣合同的主要條款外,還需要對房屋費用的支付方式(例如約定待拿到房產證時再付清尾款等),遲延交房,產權證如何辦理過戶等都作出約定,同時明確違約賠償責任。
6、被拆遷人在取得拆遷安置房房產證的一定時間內(通常為五年)無法將該房過戶給其他人。
7、按照政策的規定,賣房者要在取得房產證之日起五年後才能夠將房屋過戶給買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