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臥底「出租微信群」: 發布涉賭等違規信息、誘騙學生參與
「誠信租V信加我,六點前結帳」「正規兼職,日賺50元至300元」,暑假期間,在學生班級群或兼職群裡,經常會出現類似的兼職廣告信息,吸引學生出租微信。
大二學生張壘(化名)在看到這類信息後,按照每小時10元的價格租出微信,租期結束後發現,自己微信帳號被封。此外,還有學生提及,出租後發現微信被盜。
新京報記者調查發現,在出租微信號產業鏈條上,帳號被租用後會發布各類廣告,甚至包括色情、賭博等內容,報酬會根據租用時長和發布內容等計算。
一位租用人員坦言,為了讓更多人加入進來,他們也會招募學生做代理。
今年7月12日,武漢警方曾發布信息稱,目前正在辦理一起利用租借微信實施網絡詐騙的案件。警方認為,案件中出租微信號的高中生屬於詐騙行為的共犯,目前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學生誤入出租微信陷阱,帳號被封
「租賃你的微信號,每天妥妥進帳百元」7月28日,張壘在校園兼職群裡看到這樣一條兼職信息。
張壘告訴新京報記者,溝通中對方承諾,按租用時長付費,每小時支付10元報酬,只用來發布正常的宣傳廣告。「我的微信好友只有200多人,覺得能賺點錢,就把微信帳號和密碼給了對方,讓他租用1天時間。」
7月29日,租用結束,張壘再次嘗試登錄微信時,發現帳號已被平臺封禁。同時,租用微信的人員也已經聯繫不上了。
新京報記者採訪發現,和張壘相同經歷的學生不在少數。
小麗(化名)是一名高三學生,據其介紹,早在3年前,她就看到租借微信的兼職廣告信息。
「當時是我同學先出租的微信,我就一起加入了。」小麗提到,出租前對方也承諾,只是用來發布投票信息,不會做非法的事情。
當1天的租期結束後,小麗收到30元的租金,再次登錄微信時,發現微信頭像被換成網絡美女的圖片,但還可以正常使用。幾天後她發現微信被封禁,詢問同學後得知,此前其他出租微信的同學均遭遇相同情況,但都通過好友解封後,繼續出租。
誘騙學生參與,發布賭博、色情等信息
新京報記者調查發現,在出租微信號產業鏈條上,帳號被租用後會發布各類廣告,甚至包括色情、賭博等內容,報酬會根據租用時長和發布內容等計算。
7月28日,在名為「學生兼職」的QQ群,名為「月瑤染星辰」的網友多次發布租用微信的兼職信息。
通過這名網友,新京報記者聯繫到其上線,對方自稱是租用微信生意的老闆,「這些在群裡發布兼職信息的人都是我的代理,他們多數是學生。代理每招到50個人,就能賺到近千元的報酬。」
這位「老闆」透露,出租微信的多數是學生,代理通常會宣稱,使用微信是發布正規內容,但實際都是些違規廣告,包括賭博、色情等內容,因此微信很容易被封號。
「當學生決定出租微信後,我才會告訴他們,如果帳號被官方封禁會有賠付。」上述「老闆」稱,微信被封禁一天賠付100元,封禁三天賠付300元,永久封禁則會賠付更多,但要求出租的是經過實名認證的微信號。
7月29日,新京報記者以學生身份添加代理帳號,同意出租微信後,被拉入一個新建的QQ群內。群成員9人,其中8人均是出租微信的學生,租用價格為每天50元。
大約5小時後,群內8人帳號均被官方封禁。記者的微信登錄頁面顯示,該帳號因存在騷擾、惡意營銷、欺詐等違規行為被限制登錄,需要申請解封,封禁時長在1至3天不等。
微信發布提醒,律師:出租帳號等同授權他人使用
新京報記者注意到,微信號在出租後,也會面臨被盜號的風險。
網友大鵝曾多次出租微信號,但最後一次出租時,她發現帳號被盜。「本來說好是出租,但對方用我的帳號密碼登錄後,刪了我的微信群,解綁了我的信用卡、銀行卡、手機號和郵箱。後來我才知道,刪好友是防止我找回密碼,解綁是防止我申訴。」
新京報記者發現,《騰訊微信軟體許可及服務協議》中明確規定,微信用戶只擁有帳號的使用權,用戶不能將自己註冊的帳號出租或轉讓給他人,也不能租賃或借用他人的微信帳號。
對於帳號安全問題,微信安全中心曾發布信息稱,一旦發現帳號存在違規行為,微信安全系統會對其封停。而使用微信發布色情、賭博、欺詐、騷擾、廣告等違規信息就會被限制使用,不法分子往往需要大量的帳號從事違法違規活動。
微信安全中心提醒,用戶將自己的帳號租借出去,可能會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參與到網絡黑灰產業的運作中,也可能會被盜用,直接損害自身及親友的切身利益。
此外,7月24日,工信部發布《關於開展縱深推進APP侵害用戶權益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其中提及,督促相關企業強化APP個人信息保護,及時整改消除違規收集、使用用戶個人信息和騷擾用戶等問題,淨化APP應用空間。
對於租用微信涉及的法律問題,河南豫龍律師事務所律師付建認為,如果是因為一定的報酬將微信租借給不法分子,可視為將微信授權給對方使用。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嚴重的甚至可以被認定為不法分子的同夥、幫助犯,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付建提醒,微信號關係著隱私和安全,將個人微信出租給他人,不僅可能導致隱私洩露、財產損失,還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使其承擔額外的債務,影響徵信。
學生因出租微信被查,警方:涉嫌詐騙
今年7月12日,武漢警方曾發布信息稱,武漢市青山區公安民警辦理了一起利用租借微信實施網絡詐騙的案件,其中出租微信號的人被警方找上門,正接受調查。
辦案民警介紹,詐騙嫌疑人為隱瞞自身身份信息,通過微信、QQ兼職群、貼吧等網絡平臺發布租借微信的兼職廣告,再用他人微信號在群裡發布刷單等兼職信息,進而實施詐騙。
通過實名認證的微信號,警方找到了17歲的學生小李(化名)。調查後發現,小李在網上看到一條租借微信的兼職信息,對方承諾「30元一天,對帳號主人無影響」。
民警表示,小李想著不用出門,又能賺錢,自己沒有任何損失,將微信號租給對方。此後,小李在帳號被舉報凍結後進行解封再次租借。對方利用小李的微信號添加陌生好友,誘導他們刷單,實施詐騙,導致受害人被騙6萬餘元。
武漢警方認為,小李為涉嫌詐騙的犯罪人員提供幫助,屬於詐騙行為的共犯,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調查之中。
新京報記者 劉名洋 實習生 黃瑩